新浪财经

洛阳玻璃(600876)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1)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3日 11:59 中国证券网
洛阳龙新玻璃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亚评报字【2007】46号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洛阳龙新玻璃有限公司申报的经审计后的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评估,以确定该公司净资产的价值,为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该公司的股权提供公允的价值参考依据。本公司评估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包括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评定估算等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洛阳龙新玻璃有限公司的净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07年8月31日所表现的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简要报告如下:
评估目的:确定洛阳龙新玻璃有限公司净资产的价值,为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洛玻集团持有该公司的股权提供公允的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范围:洛阳龙新玻璃有限公司申报的经审计后的资产及负债。
评估基准日:2007年8月31日
评估方法:成本法
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2007年8月31日,洛阳龙新玻璃有限公司申报的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32,901.80万元,负债26,194.61万元,净资产6,707.19万元;清查调整值总资产为32,948.65万元,负债26,241.46万元,净资产6,707.19万元;评估值总资产为34,316.93万元,负债26,241.46万元,净资产8,075.48万元。与清查调整值比较,总资产评估增值1,368.28万元,增值率为4.15%,净资产评估增值1,368.28万元,增值率为20.40%。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评估结果的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7年8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申报价值 清查调整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A B C D=C-B
1流动资产 14,642.48 14,689.33 15,444.32 755.00
2长期投资
3固定资产 16,862.04 16,862.04 17,475.33 613.29
4其中:建筑物 6,917.98 6,917.98 7,492.93 574.95
5设备 9,889.49 9,889.49 9,927.83 38.33
6在建工程 54.57 54.57 54.57
7无形资产 1,397.28 1,397.28 1,397.28
8其中:土地使用权 537.08 537.08 537.08
9其他资产
10资产总计 32,901.80 32,948.65 34,316.93 1,368.28
11流动负债 26,194.61 26,241.46 26,241.46
12长期负债
13负债总计 26,194.61 26,241.46 26,241.46
14净资产 6,707.19 6,707.19 8,075.48 1,368.28
================续上表=========================
项目 增值率(%)
E=(C-B)/B×100%
1流动资产 5.14%
2长期投资
3固定资产 3.64%
4其中:建筑物 8.31%
5设备 0.39%
6在建工程
7无形资产
8其中:土地使用权
9其他资产
10资产总计 4.15%
11流动负债
12长期负债
13负债总计
14净资产 20.40%
对评估结果的说明:
1、龙新公司生产经营所用土地系从新安县铁门镇土地开发公司租赁而来,每半年支付租金一次,但没有签订土地租赁协议。该土地不在本次资产评估范围内,评估过程中也未考虑因土地续租及租金变化等情况给评估结果造成的影响。
2、申报评估的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评估过程中暂以龙新公司申报的面积为基础进行清查、评估。实际面积可能与申报面积存在差异,并可能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
3、龙新公司2004年从洛玻集团购买了1,797.91万元的机器设备、房产及土地,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龙新公司未按明细核算,也没有计提折旧及摊销。龙新公司将部分资产租赁给洛阳洛玻集团矿产公司使用,但未签订租赁协议,目前挂账应收租赁费3,647,307.17元。本次评估以龙新公司提供的资产明细清单为准进行清查评估;对其中的土地使用权4,940,278.05元,由于无法对应具体的土地,故评估结果中按审计后账面值予以保留。
4、龙新公司应付股利账面余额2,852,490.00元,未见相应的股东会决议,评估结果中按审计后账面值予以保留。
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假设条件及特别事项说明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本评估结论仅用于本次评估目的。
本评估报告书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书所列明的评估目的参考使用和资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评估机构只对评估结论本身符合职业规范要求负责,而不对委托方资产业务定价决策负责。
本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许可,报告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见诸于任何公开媒体。
本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自评估基准日2007年8月31日起至2008年8月30日止。
重要提示: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注册资产评估师:武佩增
注册资产评估师:郭宏
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钧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一日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