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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圣达(00083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3日 10:07 中国证券网
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0月19日发出,会议于2007年10月22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0号高新国际广场B座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分别为董事王光友先生、肖明富先生、张明伟先生、张代荣先生,独立董事冯渊女士、周子衡先生、毕建林先生。实际亲自出席董事5人,张代荣先生、肖明富先生因出差未能亲自参加本次会议,分别书面委托董事张明伟先生、王光友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等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终止公司子公司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与四川圣达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协议的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子公司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8日与四川圣达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资产收购协议》,收购该公司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区布德镇的161497.5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和相应的房产(房屋建筑物23864.26平方米及部分构筑物),该部分资产自攀枝花圣达焦化有限公司成立以来,一直采用租赁方式占用。交易目的是使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具有完整的生产经营性资产。(详见本公司2007年9月11日发布的《第五届董事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公告》)。
据交易双方事前的税费摸底调查,工业性房地产过户除交纳相关税费外,基本没有征收土地增值税。但交易双方在资产收购协议签署后,相关部门认为,该笔资产如果以交易方式过户,需缴纳土地增值税,且征税金额可能将达到标的资产成交价格的较大比例。因此,双方在税费的负担上产生了较大分岐,四川圣达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标的资产已经以大幅低于评估价值的价格转让给攀枝花圣达焦化有限公司,若再缴纳土地增值税则将带来巨额的资产转让损失,这是难以接受的,而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也没有必要承担此项费用,致使该笔交易无法履行。
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终止执行《资产收购协议》,并于2007年10月21日签署了《终止协议》,不再收购四川圣达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及相应的房产(《终止协议》见附件)。
资产收购协议虽然终止,但双方将妥善处理此事,并将积极谋求以其他方式使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具有完整的生产经营性资产之目的。同时,在大股东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的协调下,四川圣达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做出承诺,在此问题彻底解决之前,该公司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区布德镇的土地使用权161497.57平方米和相应的房产(房屋建筑物23864.26平方米及部分构筑物)将会一直租赁给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使用,即双方现正在执行的租赁协议到期后将无条件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以保障攀枝花圣达焦化有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承诺函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本次关联交易给予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所有关联董事(王光友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表示同意。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陈国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2007年5月8日实施2006年度10送4.5股增0.5股的分红派息方案后,公司总股本由10800万股增加至16200万股,另2007年各法人股东进行了股份减持,由此导致内外资股东所占总股本的比例发生了变化。现拟将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800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200万元。”;章程第十九条“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08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729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7.50%,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351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2.50%。”修改为“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62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688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2.50%,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931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7.50%。”;章程第二十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内资股股东持有7682.79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1.137%,外资股股东持有3117.204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8.863%。”修改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内资股股东持有13144.194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1.137%,外资股股东持有3055.80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8.863%。”。
五、审议通过公司股东提名魏威先生出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魏威先生出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魏威先生简历见附件。
六、审议通过公司股东提名常锋先生出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中泛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常锋先生出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常锋先生简历见附件。
七、审议通过公司召开2007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议案,以及公司监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0月22日
附件:
常锋简历
常锋,男,40岁,浙江大学管理工程系学士,经济师,注册会计师。历任安徽省淮南市燃料总公司生产科长、业务科长、厂长;安徽省淮南市地方税务局职员;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长助理;安徽新中侨基建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现任安徽九华山龙溪山庄酒店有限公司总经理。
魏威简历
魏威,男,41岁,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北京航空工艺研究所工程师、四川工商实业进出口公司机电部销售经理,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红照壁营业部副经理,汉普管理咨询(中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四川普惠管理咨询(成都)有限公司首席顾问,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总经理。现任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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