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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电力(000966)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1日 21:38 中国证券网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7年10月18日在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98号光明万丽酒店召开。会议通知于10月11日以专人或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15人。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刘彭龄、肖宏江、张玉新、汤方辉、刘兴华、张国勇、姚玉宁、施辉、张维川、汪舒鸥、张龙平、温世扬、梁文潮、王茂坚、梅亚东。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在刘彭龄先生主持下,审议并经举手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可为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总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包括已提供的26000万元担保)的借款担保,为湖北芭蕉河水电开发公司提供总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借款担保。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总数发生了变化;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分散投资风险,为后续发展提供必要条件;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公司章程》,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7014.204万元增加到55414.204万元,股份总数由普通股37014.204万股增加到55414.204万股;并扩充经营范围,增加"新能源开发利用,对煤矿、房地产、化工原料及化学制品(不含化学危险物品)、水泥、铝及相关有色金属产品等项目的投资和管理,煤炭批发经营,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的内容;即将经营范围调整为:电力、热力及设备生产及其有关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和培训;新能源开发利用;对煤矿、房地产、化工原料及化学制品(不含化学危险物品)、水泥、铝及相关有色金属产品等项目的投资和管理;煤炭批发经营;批零兼营机电设备、黑色金属、铜及铜材、铝及铝材、汽车(不含九座及以下品牌乘用车)及配件、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纺织品;塑料制品、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人身及财产保险代理。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07年11月8日上午9:00,在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117号华中电力金融大厦公司本部9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李庆奎先生作为新任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刘彭龄先生提出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长职务;经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的推荐,提名李庆奎先生作为新任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二、五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18日
附件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庆奎:男,1956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历任山东菏泽电业局助理工程师、团支部书记,山东电业局干部处干部任免科科长,山东沾化发电厂党委副书记、副厂长、厂长,菏泽发电厂厂长兼党委书记,中纪委驻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监察局副局长、副局级纪检员,中纪委驻国家电力公司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
附件二: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审议了会议拟定的各项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同意《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源一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截止到2007年6月30日,长源一发资产负债率为69.98%。公司为其向国家开发银行借款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000万元。鉴于长源一发资产负债率接近70%,并考虑长源一发未来融资需求,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长源一发提供总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包括已提供的26000万元担保)的借款担保。
本公司参股的湖北芭蕉河水电开发公司(以下简称芭蕉河公司)的总投资为4.3亿元,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为资本金1亿元和银行融资借款3.3亿元,其中银行融资部分由各股东单位按股权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根据公司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决议,同意本公司按30%的持股比例为芭蕉河公司提供总额为1亿元的借款担保。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芭蕉河公司提供总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借款担保。
我们认为:本次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因此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同意《关于提名李庆奎先生作为新任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刘彭龄先生提出辞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职务。经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的推荐,提名李庆奎先生作为新任董事候选人。我们认为:董事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审阅李庆奎先生的履历后未发现有《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文件中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胜任相关职责上的要求,故同意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张龙平、温世扬、梁文潮、王茂坚、梅亚东
附件三: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董事:
鉴于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工作,公司股本总数发生了相应变化。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整体盈利能力,分散投资风险,为股东创造更高水平的回报,拟扩充经营范围。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讨论通过,拟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作如下修改:
一、《公司章程》第六条原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014.204万元。
拟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414.204万元。
二、《公司章程》第十二条原为:
经依法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力、热力及设备生产及其有关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和培训;批零兼营机电设备、黑色金属、铜及铜材、铝及铝材、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配件、轻工化工材料(不含化学危险物品)、煤炭、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纺织品;建筑材料生产、销售;人身及财产保险代理。
拟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力、热力及设备生产及其有关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和培训;新能源开发利用;对煤矿、房地产、化工原料及化学制品(不含化学危险物品)、水泥、铝及相关有色金属产品等项目的投资和管理;煤炭批发经营;批零兼营机电设备、黑色金属、铜及铜材、铝及铝材、汽车(不含九座及以下品牌乘用车)及配件、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纺织品;塑料制品、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人身及财产保险代理。
三、《公司章程》第十八条原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普通股37014.204万股。
拟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普通股55414.204万股。
请予审议,并批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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