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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兴能源(000683)四届十四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1日 20:28 中国证券网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四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7年10月8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给公司9名董事,会议于2007年10月18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6名,3名董事办理委托,戴志康董事委托左兴平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牛伊平董事委托杨红星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秦志宏独立董事委托张银荣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戴连荣董事长主持了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举手表决,做出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巡检整改报告》;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改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选举戴连荣董事、戴志康董事、张银荣独立董事、秦志宏独立董事、郭连恒独立董事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郭连恒独立董事为提名委员会主任。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分、子公司资产抵押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分公司碱湖试验站土地使用权及机器设备(评估值27,171万元)、为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支行13,505万元(壹亿叁仟伍佰零伍万元)贷款提供抵押。
同意公司以子公司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评估值36,565万元)为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支行24,095万元(贰亿肆仟零玖拾伍万元)贷款提供抵押。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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