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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运股份(600676)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0日 09:03 中国证券网
证券代码:600676 证券简称:交运股份 编号:临2007-025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0月19日在上海延安西路719号佳都大厦四楼佳都电影厅召开。65名股东和股东代表出席了会议,代表股份 311,997,7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4552%,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刘世才先生主持,与会股东审议了提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其中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均采用了累积投票法,大会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上海巴士长运高速客运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方股东--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6,442,398股,其中同意 296,194,7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99.9164%,反对 2,1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0.0007%,弃权 245,4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0.0829%;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11,997,788 股,其中同意 311,748,6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99.9201%,反对2,1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0.0007%,弃权 246,9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0.0792%;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分公司实施冲压焊接能力扩展技术改进项目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11,997,788股,其中同意 311,750,1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99.9206%,反对 21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0.0007 %,弃权 245,4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0.0787%;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换届改选工作报告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11,997,788股,其中同意 311,740,1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99.9174%,反对 2,1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0.0007%,弃权 255,4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0.0819%;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换届改选工作报告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11,997,788股,其中同意 311,740,1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99.9174%,反对 2,1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0.0007%,弃权 255,4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 0.0819%;
六、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到会股东对各董事候选人以累积投票方式逐名进行表决的结果为:
刘世才先生:同意296,109,037 股,反对72,701 股,弃权10,000股。
郭大成先生:同意296,176,341 股,反对 941 股,弃权10,000 股。
顾弘光先生:同意296,176,386 股,反对 901 股,弃权10,000 股。
朱戟敏先生:同意311,691,981 股,反对 861 股,弃权10,000 股。
杨国平先生:同意311,731,746 股,反对 901 股,弃权10,000 股。
王力群先生:同意311,731,791 股,反对 901 股,弃权10,000 股。
徐敬惠先生:同意311,731,796 股,反对 901 股,弃权10,000 股。
凌耀初先生:同意311,731,801 股,反对 901 股,弃权10,000 股。
刘长奎先生:同意311,742,085 股,反对 901 股,弃权10,000 股。
上述九名董事(简历已刊登在2007年9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上),任期2007年10月19日至2010年10月18日。
七、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到会股东对各监事候选人以累积投票方式逐名进行表决的结果为:
陈辰康先生:同意311,731,757股,反对870股,弃权12,550股。
卢少裕先生:同意311,731,762股,反对901股,弃权12,550 股。
胡争鸣先生:同意311,735,596股,反对901股,弃权10,000 股。
上述三名监事和二名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已刊登在2007年9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上),任期2007年10月19日至2010年10月18日。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委派的李志强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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