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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酒店(000033)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9日 17:58 中国证券网
1.§1 重要提示
2.§2 公司基本情况
3.§3 重要事项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
1.4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本公司董事长李聚全先生、财务部负责人付明清先生、会计主管吴娟辉女士声明:保证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508,520,888.19 519,832,867.6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307,656,418.05 314,069,888.64
每股净资产 0.934 0.953
================续上表=========================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 -2.1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2.04%
每股净资产 -1.99%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83,975.11 -56.0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276 -55.98%
-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净利润 -2,090,588.01 -6,413,470.59
基本每股收益 -0.0063 -0.01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 -0.0191

稀释每股收益 -0.0063 -0.0195
净资产收益率 -0.68% -2.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 -0.66% -2.05%

================续上表=========================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净利润 -932.84%
基本每股收益 -887.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

稀释每股收益 -887.50%
净资产收益率 -1,233.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 -320.0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营业外收支 -114,314.35
合计 -114,314.35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39,937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 4,460,103 人民币普通股
兰利容 1,749,000 人民币普通股
李凯 995,900 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贵州经济贸易公司 826,886 人民币普通股
浙江华峰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718,752 人民币普通股
周芸 609,300 人民币普通股
青岛美克森贸易有限公司 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李丽卿 582,000 人民币普通股
周金安 505,402 人民币普通股
彭川 451,334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828,391.04元,较年初减少87.86%的主要原因是归还兴业银行到期贷款及应交未交的房产税等;应收帐款期末余额为12,577,194.83元,较年初数增加102.61%,主要原因是大租户深圳市津龙腾实业有限公司拖欠租金;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2,564,702.51元,较年初减少36.78%,主要是收回津龙腾公司借支的部分款项;预收帐款期末余额为10,104,166.62元,较年初增加10004.17%,主要原因是预收款项1000万元;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341,633.73元,较年初减少79.05%,主要原因是年初有计提的双薪及跨月应付的工资,本期末因逢十一长假,故月末支付本月工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28,000,000.00元,较年初增加133.33%,主要原因是2008年度归还贷款金额比2007年度增加。
本报告期财务费用为7,463,177.3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3.55%,主要原因是贷款重组后,金额加大,故利息增加;营业外收入为4,795.00,较上年同期减少99.02%,主要原因是上年处置布心花园房产所致;营业利润为-6,299,156.2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84.86%,利润总额为-6,413,470.5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88.48%,净利润为-6,413,470.5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57.04%,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大幅度减少,致使利润亦大幅度下降。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起诉黄振汉、北京利业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置业行有限公司、深圳峰景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损害公司权益纠纷一案于2006年2月20日和3月10日二次进行开庭审理,至今没有审理结案;公司要求被告黄振汉等赔偿北京利生大厦项目(以下简称“利生项目”)投资款本金人民币73,283,563.06元。 目前该案件仍在审理中。
2、2005年,深圳市文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深圳仲裁委员会裁决如下:要求公司支付工程款5,936,051.31元和相应利息,以及其他仲裁材料费、律师代理费等累计259,470元。目前,深圳市文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已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在兴业银行的帐户已经被冻结,冻结期限自2007年3月9日至2007年9月8日。
3、公司起诉黄振汉、香港中汇置业有限公司、珠海市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前为珠海市物资总公司)损害公司权益纠纷一案的终审判决情况。公司起诉黄振汉、香港中汇置业有限公司、珠海市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前为珠海市物资总公司)损害公司权益纠纷一案于2007年3月21日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并判决如下:维持一审判决,判令被告黄振汉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本公司人民币12,311,392.00元及相应利息。 由于上述投资为历史投资,公司已经在以往年度对其进行了坏帐计提,因此上述诉讼的最终胜诉将可能增加公司的损益或资产;但该诉讼所涉及的事项年限较远,公司能否有效执行到被告方的资产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瀚明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公司除深圳瀚明投资有限公司以外的全体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均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12个月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截止目前,承诺事项均在履约当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4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聚全
二OO七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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