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新乡化纤(000949)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9日 17:48 中国证券网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0月19日
2.召开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白鹭宾馆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陈玉林
6.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部分股东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大会的股东(代理人)18人、代表股份241,937,3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9.3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实施公司 "年产40,000吨高品质差别化粘胶短纤维项目"工程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增强公司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公司董事会决定实施 "年产40,000吨高品质差别化粘胶短纤维项目"。
公司"年产40,000吨高品质差别化粘胶短纤维项目"工程,将采用目前国内外先进的技术设备,该工程共需投资45,000万元;资金筹措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采用包括银行贷款方式在内的各种方式进行融资。
该项目计划在公司新区建设,项目建成后,公司生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经济效益将进一步提高,并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市场的竞争力,该项目计划于2007年10月开工建设,2009年初建成投产,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销售收入72,746万元,预计新增销售利润13,480万元。
1.表决情况:
同意241,937,3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的权限为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董事会对于关联交易的权限,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董事会应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修改为:"董事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的权限为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如用公司资产为本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进行抵押,公司董事会权限为: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值的50%。对于关联交易的权限,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董事会应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1.表决情况:
同意241,937,3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鲁鸿贵、焦勇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19日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