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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拍卖突变协议转让 四川蓝光重组*ST迪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7日 08:20 每日经济新闻
BY 巩万龙 每日经济新闻 几经延期的*ST迪康股权拍卖又遭变故,不过有惊无险,最终,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获得迪康集团持有*ST迪康的6685.35万股股权。 今日,由于10月15日迪康集团与四川蓝光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四川蓝光协议受让迪康集团所持的*ST迪康6685.35万股,占总股本的37.65%。根据协议,四川蓝光向有关债权银行出具《担保函》,使相关银行债权人同意并经有关法院决定对迪康集团持有的*ST迪康全部股权暂缓拍卖。 公告显示,蓝光集团将派出相关的中介机构及有关人员,对*ST迪康与迪康集团展开相关尽职调查。然后根据尽职调查所获得的结果,决定是否受让。若四川蓝光决定受让,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确定的基本内容,签署具体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详尽的股份转让协议、迪康集团所负银行债务的重组协议,以及实施关于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等。 四川蓝光受让股份而向迪康集团支付对价的方式为“承债”方式,对价总额最高不超过5.7亿元,对价的支付优先顺序为:迪康集团对上市公司的占用资金、银行债务、政府债务、其他债务。协议生效后,迪康集团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实现四川蓝光提出的符合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会改组方案。 *ST迪康改组董事会后,四川蓝光将迪康集团拥有的房地产业务及相关资产置入*ST迪康,置出*ST迪康除现金以外的其他经审计、评估的全部有形和无形资产及人员,差额部分认购*ST迪康定向增发股份。 至于资金占用的解决,双方约定,本协议生效后两日内,四川蓝光代迪康集团清偿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5197.38万元,由此对迪康集团享有5197.38万元的债权。 截至2007年10月16日,四川蓝光已与迪康集团债权银行进行了正式沟通,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应债权人的申请暂停对迪康集团持有的*ST迪康7489.7万股进行公开拍卖。 蓝光集团承诺在两周内尽快聘请并委托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与法院及债权人充分协商,制定初步的重组方案,并与监管部门进行汇报沟通。鉴于公司上述重组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巩万龙 每日经济新闻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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