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吉林森工(600189)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5日 23:07 中国证券网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7年10月15日在集团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于永河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李贵山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监事会主席于永河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监事刘大伟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监事王丹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我们对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内容和格式完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书面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关于购买土地建设办公楼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关于参与设立吉林森工北京家具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月十五日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