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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马股份(000572)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定向增发)使用情况的说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2日 20:04 中国证券网
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定向增发)使用情况的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6]259号文核准,向海南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汽车")定向发行股份用于收购海南汽车持有的上海海马汽车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研发")100%股权和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马汽车")50%股权。
本次发行股份2.96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4.70元,募集资金总额139,120万元。募集资金于2006年11月30日到位,业经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琼从会验字[2006]02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效果说明
1、募集资金承诺使用情况及盈利预测
2006年8月10日,本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海南汽车发行2.96亿新股,购买海南汽车持有的上海研发100%股权及海马汽车50%股权。
上述发行股份面值为1.00元人民币,价格为每股4.70元。
2006年11月30日,本公司在《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披露,本公司预测在完成定向增发收购资产后,2006年度、2007年度加权平均每股收益分别为0.50元、0.51元。其中,2006年度模拟盈利预测系假设于2006年9月1日完成定向增发收购资产的基础上编制的。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效果
本公司向海南汽车发行股份2.96亿股,募集资金人民币1,391,200,000元,截至2007年6月30日,已全部用于购买海南汽车持有的上海研发100% 股权及海马汽车50% 股权。
根据本公司与海南汽车签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购买资产协议书》及《〈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购买资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所确定的收购价款计算原则,截至收购资产交割日2006年9月1日,所收购资产的收购价款为1,398,769,573.79 元。
根据协议的规定,购买价款的缺口部分,海南汽车同意本公司在交割日后的一年内以现金支付。
根据本公司2006年度审计报告及2006年年度报告,若以模拟盈利预测假设的2006年9月1日作为完成定向增发和资产收购日计算,2006年加权平均每股收益为0.57元,高于盈利预测值;实际完成定向增发和收购资产日为2006年12月1日,实际加权平均每股收益为0.42元。根据本公司2007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及2007年半年度报告,2007年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54元,已超过全年盈利预测值。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达到预测水平。
3、与2006年度报告披露的相关内容比较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已在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并刊登在2007年3月24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三、结论
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公司向海南汽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募集的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承诺使用情况,确保了募集资金收购资产项目的按期完成,并充分发挥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2006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情况完全相符。
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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