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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摩托(000913)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1日 21:32 中国证券网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按照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2007年4月起,切实开展了相关工作。经过自查和公众评议阶段,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于2007年9月18日起对本公司进行了现场专项检查,并于2007年9月25日对本公司下发了《关于对钱江摩托公司治理情况综合评价和整改建议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07]170号)。公司积极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认真学习了上述通知和评价意见,针对其中提出的需进一步改进之处结合社会公众的评议,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并制定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于2007年10月11日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意见
浙江证监局根据现场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本公司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1、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隶属于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在人员与隶属关系等方面应与财务部门相分离,以保障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并切实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
2、公司已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按规定充分创造条件,切实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3、对于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在公开披露信息之前应严格保密,避免信息泄露造成股价波动。
二、整改情况
1、为保障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并切实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2007年10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内部机构调整的议案》,扩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科,同时撤消了公司内审科,其所属人员编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科。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隶属于董事会后,人员与隶属关系等方面与财务部门切实进行了分离,并有效开展了工作,进一步完善并加强了内审的监督职能。
2、为切实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公司董事会要求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同时要求公司经营班子积极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3、为进一步确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在公开披露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之前不出现信息泄露情况,避免造成股价波动,本公司要求并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坚决杜绝信息泄露现象的发生。
公司将以此次"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完善公司治理体系,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强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责意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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