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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寰岛(000691)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0日 17:57 中国证券网
海南寰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0月10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海南寰岛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勇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潘林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11395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5.2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参股北京安捷联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39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39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39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以上第1、2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07年9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第3项议案即《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已于2007年10月11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贾雯、徐凤英
3、结论性的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各项决议;
2、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寰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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