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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江企业(600210)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0日 07:18 中国证券网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的要求和上海证监局的具体部署,公司于2007年4月中旬启动了治理专项活动,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的公司治理专项小组,历经自查、公众评议及现场检查、整改提高等阶段,目前已基本完成了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既定任务。现将本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简要过程和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期间完成的主要工作
1、4 月中旬,公司专门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管对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在深入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成立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委员会",由公司沈雯董事长任主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郭峰、董事李彧任副主任,并指派董事会秘书高军负责各项相关工作的具体落实。4月17日,公司制定并向上海证监局上报了《治理专项活动工作计划》;
2、5月1日至30日,由公司各有关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对照中国证监会列举的自查事项进行内部自查,如实反映近三年来公司治理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提出整改方向;
3、6月1日至20日,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的自查情况,对整个公司的治理现状进行复查确认,形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初稿并报上海证监局审核;
4、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并于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并上报上海证监局。同时,公司还公布了接受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评议的沟通方式和互动平台。
5、7月1日至30日,公司在专门设立的热线、传真和网络平台上,听取公众对公司治理现状的评价;
6、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针对公司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修订、完善公司各项制度,审议通过了《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7、7月18-19日,上海证监局对本公司的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8、9月7日,上海证监局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状况整改通知书》(沪证监公司字[2007]336号);
9、10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状况评价意见》。
二、对公司治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公司自查过程中在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公司从1999年上市以来,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视公司治理工作,在规范"三会"运作、与控股股东"五分开"、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关系管理、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建立健全了较为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并能够认真遵守、有效执行。公司治理状况基本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通过自查,公司认为以下几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问题一:需要进一步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作用
整改措施:公司于2006年8月1日召开的三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薪酬与业绩考核委员会、经营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每个委员会都有各自明确的专门职责分工。目前,对于涉及公司重大项目决策等事项方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都召开会议,充分利用董事的专业知识,发挥民主集体决策的职能,为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献计献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公司将继续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提高决策的效率和科学性。
责任人:董事长沈雯先生
落实时间:在以后日常的工作中。
问题二:公司内控制度建设还有待完善
整改措施:对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以及近几年国家经济环境、经济政策、证券市场不断变化,公司逐步修订和完善了管理制度体系,但尚需进一步提高。公司于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公司将及时完善相关制度。
责任人:副总经理兼董秘高军
落实时间:相关制度已经于2007年7月19日审议通过并披露,制度的执行以及因其他需要制定的措施将落实于日常工作中。
问题三: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以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整改措施:随着《公司法》、《证券法》、新会计准则、新监管制度的颁布实施,更透明、更规范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运作是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作为上市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与规范运作方面的相关人员更需要熟知法律法规,因此,一方面,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参加上交所、证监会的学习培训;另一方面,督促相关人员通过自学、交流等方式,提升自己业务水平。
另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学习培训较少,今后要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的培训,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增强其责任感,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规范运作。
责任人:副总经理兼董秘高军
落实时间:及时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培训及日常工作中
(二)对上海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
2007年7月18-19日,上海证监局就本公司治理状况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查阅了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近三年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资料,提出了本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公司认真整改。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公司逐一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制定了对应措施,落实相关责任人,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以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1、关于规范运作方面:
问题一:监事会会议记录无记录人,职工监事因工作原因难以保证亲自出席监事会整改措施:公司对监事会提出了整改要求,补全了记录人签名,并保证在以后的会议记录上不忘记签名;督促职工监事必须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因工作原因确实无法出席会议时,务必保证在会前充分了解会议内容的基础上委托其他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并在会后积极跟踪了解会议上审议的事项,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责任人:监事会主席唐继锋、职工监事侯郁
落实时间:1、召开过的监事会会议记录上已经于收到整改通知书后补上签名,日后召开会议时将即时签名。
2、职工监事参加会议问题将落实于今后召开的会议中。
问题二: 关于募集资金未设立资金帐户专户管理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问题:公司于2007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按规定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责任人: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秦正余
落实时间:《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通过后即建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三)公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存在问题:公众评议反映,公司邮箱无人回复邮件
有关说明及整改措施:公司一向重视投资者关系,设立了专门电话与专用邮箱,对投资者的来电来函都予以认真、及时答复,并设立了专门的投资者关系岗位接待投资者。
关于公司邮箱无人答复问题,经调查,系因公司邮箱zjqy@zijiangqy.com 于1999 年对外启用至今,每天收到上千封垃圾邮件,公司服务器启用了对垃圾邮件的拦截,造成正常邮件被当成垃圾邮件予以删除而导致没有收到投资者邮件未及时答复的情况。对此,公司将启用新邮箱zijiangqy@zijiangqy.com 作为接待投资者的专门邮箱。
责任人:证券事务代表黄冰、投资者关系经理王正军
落实时间:收到整改通知后已经设立了新邮箱,并在本次整改报告公告日启用。
(三)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的治理状况评价意见的改进措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治理状况作出的评价,公司将以本次治理活动为契机,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公司内部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设和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运作,强化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履职意识,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
总之,中国证监会组织开展的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供了难得的机会。公司将抓住机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本次治理活动中提出的各项整改计划,以内控体制建设为突破口,克服公司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夯实管理基础,推动公司治理朝着规范、自律、创新的目标向前迈进。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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