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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电力公司债的市场示范意义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0日 02:27 第一财经日报
王斌 作为首家发行公司债的上市公司,长江电力(600900.SH)发行80亿元公司债颇具示范意义。 本次发行在不少方面都体现了固定收益产品的创新特征。 首先,完全采用市场化的方式发行相关债券类产品,通过市场询价确定债券票面利率;其次这是第一次纳入国债质押库的公司债券,具有其他企业债不可比拟的国债待遇;第三,设计了回售条款,投资者在持有债券达7年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市场收益率环境以及判断未来的市场收益率趋势来选择是否行使回售权,给予投资者更多的自主选择权;第四,本期产品还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撮合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平台同时挂牌,这样能够有效地增强成交效率,提高产品流动性;第五,与新股申购方式相比,本期公司债在发行阶段投资者还可以在网上进行重复申购,可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配置需求。 长江电力的公司债首次实行储架发行制度、首次设置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角色。同时,还建立了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公布了详细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通过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和会议召开程序等内容让债券持有人会议真正发挥投资者自我保护作用。 欢迎订阅《第一财经日报》!订阅电话: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广州) 各地邮局订阅电话:11185 邮发代号:3-21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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