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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批准首单公司债 未摆脱商业银行担保方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9日 10:57 《财经》杂志网络版

证监会批准首单公司债未摆脱商业银行担保方式

  《财经》记者 乔晓会 《财经》网络版

  长江电力拔得头筹,不过为吸引保险机构购买,这一债券仍未摆脱商业银行担保的方式

  【网络版特稿/《财经》杂志记者 乔晓会】9月18日,长江电力(上海交易所代码:600900)发布公告称,该公司的发债计划获证监会发审委今年第128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这也是自今年上市公司债券启动以来,获得证监会批准发行的首单公司债。

  

长江电力计划发行公司债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公司债,第一期发行40亿元。

  根据今年9月7日长江电力董事会的决议公告,长江电力首批发行的40亿元公司债存续期限为十年。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该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长江电力表示,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所募集资金中,35亿元将用于偿还借款,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值得关注的是,首期发行的40亿元公司债,由建设银行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首单公司债为吸引保险机构购买,仍未摆脱商业银行担保的方式。

  目前,已有金地集团海油工程等十余家企业公布了公司债发行方案,发债总额接近400亿元。其中,华能国际(上海交易所代码:600027,香港联交所代码:1071)募集资金额最高,为100亿元,规模最小的广州国光(深圳交易所代码:002045)也计划发行2.5亿元。

  另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今日公布,公司债券交易将使用122000-122499代码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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