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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源电子(002049)2007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4日 18:23 中国证券网
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9月14日上午9:00在河北省玉田县无终西街3129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3 人,代表股份数39,507,8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9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阎永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海铭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对该议案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1)王晓东先生,同意票39,507,8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郭宏宇先生,同意票39,507,8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张怀方先生,同意票39,507,8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9,507,8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修改后的《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刊登在2007年9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3、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9,507,8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修改后的《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刊登在 2007年9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4、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9,507,8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修改后的《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刊登在 2007年9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9,507,8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修订后的《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刊登在2007年9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海铭律师事务所郑英华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海铭律师事务所关于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意见书。
特此公告。
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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