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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集琦 国海证券借壳有进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2日 08:27 证券日报
□ 证券日报记者 吕 东 备受市场关注的国海证券借壳S*ST集琦(000750)上市事宜,今日有了初步结果。 S*ST集琦今日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桂林集琦集团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10日通知公司,称其已于2007年9月7日在桂林市与其实际控制人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长治市昂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三方签订了《协议书》。 协议书规定:一、昂生集团与桂林市国资委于2005年12月22日签署的《桂林集琦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桂林集琦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补充协议一》和《桂林集琦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补充协议二》终止。昂生集团、桂林市国资委在上述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昂生集团保证不再依据上述协议向集琦集团、桂林市国资委主张其股东资格及其他相应权利。资料显示,此次三方终止的增资扩股协议内容为:昂生集团拟以现金5,880,000元对集琦集团进行增资扩股。增资完成后,集琦集团的股权结构为:国资委持股比例为51%,昂生集团的持股比例为49%,集琦集团的企业性质则由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转变为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二、集琦集团向昂生集团退还其增资款人民币5,88万元。三、集琦集团同意对上述款项给予昂生集团资金占用费补偿;四、集琦集团对本协议第二条和第三条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昂生集团不得再就上述款项事宜向集琦集团、桂林市国资委主张任何权利。五、本协议作为了结昂生集团、集琦集团、桂林市国资委三方在此之前因集琦集团增资扩股所产生的所有纠纷的依据。三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后,不再向其他方主张任何权利,亦不向政府或社会有关机构作出任何不利其他方的行为,否则,受影响方可凭此协议向政法机关或媒体等相关机构对实施不当行为的一方作出相应制裁行为。 S*ST集琦表示,此次《协议书》的签订属于国海证券借壳本公司上市系列事项之一。公司拟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并在股权分置改革的同时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以实现国海证券借壳本公司上市的目的。对于相关事宜,公司将持续进行披露。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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