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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宁新百就漏税案提起行政诉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2日 02:08 第一财经日报

  S宁新百就漏税案提起行政诉讼尚欠款项3900万元

  吴乐晋

  S宁新百昨(600682.SH)公告称,公司及子公司南京东方商城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方商城”)分别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南京市国家税务局(下称“南京市国税局”)稽查局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请求主要为:被告2007年3月29日作出的宁国税稽处(2007)013500200600163号、01350004052300号两份《税务处理决定书》适用法律、法规有误,请求依法撤销。

  沪上著名律师朱妙春昨天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S宁新百这则公告主要是指南京市国税局适用法律不当,并没有否认事实本身,这意味着即使之前的税务处理决定依法撤销,也只是补交的税款和罚款金额上可能要修正。

  截至公告日,S宁新百已向南京市国家税务局支付增值税款及滞纳金4782万元,东方商城已向南京市国家税务局支付增值税款及滞纳金3903万元。

  根据之前的公告,南京市国税局稽查局已查实S宁新百及东方商城虚开增值税发票和取得增值税发票共计5亿元,公司需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1.26亿元。S宁新百目前缴纳的款项距离南京市国税局要求的还差3900万元多。

  昨天,S宁新百公告称,公司及东方商城依据上述两份《税务处理决定书》调整了2006年各项经济指标并对以前年度相关指标作了追溯调整。该两份行政诉状对公司与东方商城2007年及以后年度损益不会产生新的负面影响,对2006年、2005年等以前年度相关指标的影响及对公司与东方商城现金流的影响视判决结果而定。并称,上述税案发生后,公司将继续采取积极态度依法行使各项权利,努力挽回部分经济损失。

  另据报道,公司相关涉案人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公司称这是个别人非法牟利行为,公司并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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