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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圣达(00083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0日 17:56 中国证券网
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2007年9月6日发出于2007年9月10日在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传真形式会签,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收购四川圣达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控股99.8%的子公司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焦化)与四川圣达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能源)于2007年9月8日签署《资产收购协议》,圣达焦化以货币资金收购圣达能源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区布德镇的土地使用权161497.57平方米、相应的房产(房屋建筑物23864.26平方米及部分构筑物),收购资产的帐面净值为2556.43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为1483.67万元,房产为1072.76万元。由于国家调高了土地基准地价和建筑成本上升等因素,经评估资产净值为4839.70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为3439.90万元,房产为1399.80万元。收购价格依据评估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为2950万元。
本次收购标的目前由本公司的子公司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向圣达能源租赁作为其生产经营的必备场所使用。为了使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具有完整的生产经营性资产,同时减少公司与圣达能源的持续关联交易行为,故由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对四川圣达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该部分资产进行收购。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形成持续的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避免经营资不完整可能带来的风险,最大限度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本次关联交易给予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所有关联董事(王光友先生、陈国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表示同意。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公告。
二、审议通过《接待与推广工作制度》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的信息披露,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相关各方信息披露责任,提升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和《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特此公告。
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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