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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色股份(000758)重大合同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0日 17:26 中国证券网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合同类型:房屋预售合同
2、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权力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3、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一、 交易概述
2007年9月10日本公司与北京国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国电公司)签署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主合同》、《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本公司将购买国电公司开发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2号的国典大厦北楼,作为公司总部办公大楼。预售面积:北楼建筑面积为23,583.56平方米;车库建筑面积15,210.01平方米,上述交易事项尚须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 交易各方介绍
1、出资与受让方
买受人: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涛
注册资本:5808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客站南广场驻京办一号楼B座中国有色大厦主营业务:承包本行业国外工程,境内外资工程;承包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的出口;开发国内外铝、锌为主的有色金属资源;国外有色金属工程的咨询、勘测和设计等。
2、出让方
出卖人:北京国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京付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2号5号楼
主营业务:房地产项目开发,销售商品房;房地产信息咨询;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等。
三、交易标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情况
1、价款:人民币5亿元
2、付款方式:
(1)买受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出卖人支付人民币1.5亿元;
(2)买受人在接到出卖人已备案的合同后,向银行申请办理贷款,用以支付项目剩余款项人民币3.5亿元。
3、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权力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4、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2007的9月10日于北京
四、进行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快速提升,资产规模扩大和员工的增多,急需改善公司总部办公条件并增加办公面积,公司采用自购办公用房不仅可以改善办公环境,办公用房费用也可以从房价升值中得到补偿。
本次交易事项将不会对本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北京市商品房预售主合同》、《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编号Y482872)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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