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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龙电业(600769)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8日 09:51 中国证券网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祥龙电业
股票代码:60076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葛化街化工路31号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葛化街化工路31号
联系电话:027-87600583
报告书签署日期:2007年9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在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或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葛 指 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股权划转的划入方化
集团、本公司:
祥龙电业、上市公司: 指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代码:600769
工业投资: 指 武汉工业国有投资有限公司,为本次股权划转的划
出方
武汉市国资委 指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北省国资委 指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划转: 指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国家国资委批复,工业投资
将所持有的祥龙电业5859.9428万股(占总股本的
15.63%)国有股权划转至葛化集团,使葛化集团持
有的祥龙电业股权增加至8568.2291万股(占总股
本的 22.85%);工业投资持有祥龙电业股权由
7420.0134 万股(占总股本的19.79%)减少为
1560.0706万股(占总股本的4.16%)
本报告书 指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uhan gehua group co.ltd
成立日期:1991年9月10日
注册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葛化街化工路31号
注册资本:15,439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江涤清
营业执照号:4201001102637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制造;组织企业所需设备、化工原辅材的配套生产、供应及销售;百货、五金交电、建筑及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批发兼零售;汽车货运;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三来一补”业务;汽车维修、(仅供持有许可证的分支机构使用)
经营期限:长期
税务登记证号码:鄂国地税武字420111177740418
联系人:林一铀
联系电话:027-87602513
传真电话:027-87600357
股东名称:武汉市国资委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葛化集团为国有独资公司,其出资人为武汉市国资委。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葛化集团与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
葛化集团为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国有独资企业,成立于1991年9月10日,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5,439万元;资信状况优良。集团位于武汉市东郊,北滨长江,南接武汉至南昌铁路、武黄高速公路,东与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接壤,西与武钢相连。
葛化集团前身系建于1958年的国家大型一类企业----武汉市葛店化工厂;
历经近50年的创业发展,特别是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公司坚持实施“两改一抓”(改革、改造、抓管理)战略方针,企业的规模、实力不断壮大和增强。
公司本部现拥有总资产14.22亿元。
作为华中地区大型基本化工原料生产基地,公司产品和原料辐射上、下游钢铁、汽车、建材、轻纺、造纸、化工等十多个行业。多个产品产量居全国前 10名之列,其中,氯化苯已成为国内最大的供应商;产品质量均已达到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在市场上,建汉牌树脂、葛化牌氯化石蜡、骏马牌炭黑等系列化工产品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目前,公司还有多个技改、扩容项目正在实施之中。
葛化集团拥有自备电厂、水厂、码头、铁路专用线等公用系统,与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较完善,并且在土地、人力、技术等方面具有潜在优势,为企业的长足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充分发挥在发展武汉化工中的龙头作用,公司决心以创建“武汉化工新城”为契机,以打造“盐化工产业基地品牌”为己任,不断谋求做大做强,努力实现葛化集团跨越式大发展。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一)葛化集团主要业务
葛化集团的主营业务包括:化工产品制造;组织企业所需设备、化工原辅材的配套生产、供应及销售;百货、五金交电、建筑及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批发兼零售;汽车货运;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
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三来一补”业务;
汽车维修(仅供持有许可证的分支机构使用)。
葛化集团主营业务内容及规模见下表:
氯碱系列
烧碱10万吨/年 盐酸8万吨/年
液氯4万吨/年
PVC系列
悬浮树脂6万吨/年 糊树脂2万吨/年
隔板专用PVC3000吨/年 PVC蓄电池隔板1.5亿片
精细化工产品系列
氯化苯5万吨/年 氯烃-526千吨/年
氯烃-701千吨/年 炭黑2.3万吨/年
葛化集团最近三年财务简况:
单位:元
项目 2006年 2005年 2004年
总资产 547,497,045.88 427,124,767.64 629,598,681.25
其中:流动资产 316,332,208,01 206,882,637.39 399,294,923.12
负债合计 70,307,693.89 40,387,809.88 215,779,719.36
其中:流动负债 70,307,693.89 38,841,345.88 190,034,554.88
所有者权益合计 477,189,351.99 386,736,957.76 411,183,590.99
主营业务收入 0 0 133,632,102.23
利润总额 17,823,428.60 -4,783,286.97 -14,601,704.63
净利润 17,823,428.60 -14,534,786.21
净资产收益率(不含少 3.74% -
数股东)
资产负债率 12.84% 9.46% 34.27%
注释:2006年财务报表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05年、2004年财务报表经武汉经纬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过处罚的情况
葛化集团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案件名称 与银行的贷款纠纷
原告方 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桥口支行
被告方 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
诉讼类型 仲裁
涉案金额 157141623.36元
受理法院 武汉市仲裁委员会
案件描述 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桥口支行贷款本息
157141623.36元逾期未还,故引起仲裁。
判决日期 2003-06-13
判决内容 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以(2003)武仲裁字第0103号仲裁裁决书,作出如下裁
决:一、葛化集团在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五天内以现金偿还所欠中国
工商银行武汉市桥口支行的贷款本息总计157141623.36元。二、葛化
集团不能全部以现金偿还所欠贷款本息时,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桥口支
行将对已办质押登记的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的53494382股法人
股股权(公司已于2001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上进行了披露)通过法定程序进行拍卖变现。三、通过法定程序拍卖上
述股权,仍不能清偿全部贷款本息,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桥口支行将对
葛化集团所拥有资产依法变现予以偿还。
执行情况 葛化集团于2003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通知,本次股
权转让过户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完毕,上述86442204股国有法人股已全部过户到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
行名下。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在其他国
姓名 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国籍 居住地 家居留权
情况
江涤清 男 董事长 420106195111016318 中国 中国武汉 无
杨守峰 男 董事 42010319621027123X 中国 中国武汉 无
林一铀 男 董事 420106195201276316 中国 中国武汉 无
李承佩 男 董事 420106194812156351 中国 中国武汉 无
朱华能 男 董事 420106195209156319 中国 中国武汉 无
葛化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葛化集团无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权益变动决定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股权划转的受让方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是武汉市国资委所属的国有独资公司,系武汉市龙头支柱企业,近五十年来一直从事烧碱,PVC树脂,氯化苯等产品生产和经营,储备了大量的专业技术人才,拥有雄厚的技术优势。
祥龙电业前身为葛化集团热电厂;是华中地区大型基本化工原料企业(归类为氯碱行业)。近三年来,行业竞争激烈,经近年度审计报告显示,祥龙电业盈利状况不佳;而目前的第一大股东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为金融企业,缺乏化工行业管理经验,亦无资源、人力、技术、设备、资产等各方面的匹配和扶持能力,对祥龙电业的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和持续发展等方面都无法履行大股东的职责,造成了事实上的管理者缺位,不利于有效维护股东权益,急需进行资产整合。
为满足武汉市工业发展总体布局的需要,进一步做大做强武汉盐化工生产基地,将祥龙电业打造成为武汉市盐化工龙头企业,拟通过此次股权划转,使葛化集团成为祥龙电业的第一大股东,便于更为直接、高效地履行控股股东义务,专业化经营,加强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能力、改善上市公司盈利状况,从而提升上市公司价值,充分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并进一步夯实葛化集团产业发展基础。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葛化集团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祥龙电业的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履行的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程序如下:
1、2007年3月23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文件《关于同意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武国资产权[2007]25号)文件拟收购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2、企业审批程序
1)2007年3月23日,葛化集团召开董事会并做出决议,同意受让由工业投资所持有祥龙电业的国有法人股58,599,428股(占祥龙电业总股本的15.63%),受让方式为国有法人股无偿划转。
2)2007年3月23日,工业投资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并做出决议,同意向葛化集团转让所持有的武汉祥龙电业的国有法人股58,599,428股(占祥龙电业总股本的15.63%),转让方式为国有法人股无偿转让。
3、2007年3月23日,武汉市国资委以《关于武汉市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划转问题的请示》(武国资文[2007]9 号)的文件形式,向武汉市政府请示是否同意本次划转。
2007年3月30日,武汉市国资委以《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问题的请示》(武国资文[2007]11号)的文件形式,向湖北省国资委请示是否同意本次划转。
4、2007年3月29日,武汉市政府以《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问题的请示》(武汉政文[2007]32号)的文件形式,向湖北省人民政府请示是否批准本次股权划转。
5、2007年4月18 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以《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的批复》(鄂政函[2007]65号)文件批准了本次国有股权划转。
6、2007年5月10日,湖北省国资委以《湖北省国资委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有关问题的请示》(鄂国资产权〔2007〕121 号)向国家国资委请示是否批准本次股权划转。
7、2007年8月30日,国家国资委以国资产权[2007]921号文件批准了本次股权划转。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葛化集团持有祥龙电业股份2,708.2863万股,占祥龙电业总股本的7.22%,为祥龙电业第三大股东。
葛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情况如下:
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机场综合发展总公司三家公司的出资人均为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因三家公司属同一出资人出资构成关联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三家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武汉市国资委通过葛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祥龙电业股权12,530万股, 占祥龙电业总股本的比例为33.42%,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因此,武汉市国资委是祥龙电业的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股权划转的基本内容
1、股权划出方:工业投资
2、股权划入方:葛化集团
3、划转股权比例:本次划转的股权为工业投资持有的祥龙电业7,420.0134万股中的5,859.9428万股权,占祥龙电业总股本的15.63%。
4、划转股权性质及性质变化情况:本次划转股权性质为国有股权,划转完成前后,划转股权的性质不发生变化。
5、划转股权代表上市公司权益比例:
工业投资为祥龙电业的第二大股东,持有祥龙电业股份7,420.0134万股,占总股本的19.79%;葛化集团为祥龙电业第三大股东,持有祥龙电业股份2,708.2863万股,占总股本的7.22%;通过本次股权划转,葛化集团将持有祥龙电业8,568.2291万股,占总股本的22.85%,成为祥龙电业第一大股东;工业投资仍持有祥龙电业1,560.0706万股,占总股本的4.16%。
6、本次股权转让涉及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本次股权转让涉及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为国有法人股,股权划转完成后,该部分上市公司的股份性质不发生变化。
7、本次股权划转的方式为国有股权行政无偿划转,不涉及支付对价和付款安排。
8、本次划转的批准时间及机构
湖北省人民政府于2007年4月18日以鄂政函[2007]65号文批准了本次股权划转。
国家国资委于2007年8月30日以国资产权[2007]921号文件批准了本次股权划转,并于2007年9月3日印发下达国资产权[2007]921号文。
三、控股权变更情况
工业投资与葛化集团均为武汉市国资委下属公司。武汉市国资委通过下属国有独资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祥龙电业33.42%的股权,是祥龙电业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权划转是在同一国有资产管理主体内不同国有法人之间的股权比例变更,划转后祥龙电业的控股权及国有股权持股比例并未发生任何变化。
四、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葛化集团、工业投资所持有的祥龙电业股权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任何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第四节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为国有股权行政无偿划转,不涉及支付对价和付款安排。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重大改变或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葛化集团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改变或调整计划。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司公司资产、业务进行处置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葛化集团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资产、业务进行处置的计划。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计划
在完成本次划转事宜后,葛化集团将持有祥龙电业22.85%的股权,超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而成为祥龙电业的第一大股东,将提议向董事会增派一名董事。
除此之外,葛化集团暂无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变更的计划。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中阻碍收购控制权的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葛化集团没有拟对上市公司章程中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葛化集团并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本次划转完成后,葛化集团及祥龙电业将共同维护职工队伍稳定,继续根据法律以及上市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维持现有职工的劳动关系以及职工离退休待遇、切实保障祥龙电业职工的合法利益,在祥龙电业效益得到提高的同时提高职工的收入水平。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葛化集团并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变动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葛化集团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葛化集团并无其他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划转对祥龙电业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武汉市国资委通过葛化集团、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机场综合发展总公司三家国有独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合并持有祥龙电业33.42%的股权,为祥龙电业的实际控制人。其中,葛化集团持有7.22%,工业投资持有19.79%,其他国有法人股东持有6.41%。
本次权益变动后,武汉市国资委仍合并持有祥龙电业 33.42%的股权,其中葛化集团持有22.85%,工业投资持有4.16%,其他国有法人股东持有6.41%,武汉市国资委仍为祥龙电业的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祥龙电业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二、本次划转对祥龙电业的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仅涉及国有股权的划转,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持独立。
三、本次划转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1、关于同业竞争
葛化集团与祥龙电业虽然在经营范围上存在相似之处,但葛化集团实际上并没有从事与祥龙电业相同的业务,目前没有产生同业竞争,但作为武汉市重要的化工企业,未来可能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
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葛化集团作出承诺:葛化集团目前及未来均不从事或发展与祥龙电业经营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项目,不从事其他与祥龙电业有直接和间接竞争的业务。
2、关于关联交易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前,葛化集团与祥龙电业在提供运输服务、场地租赁方面存在少量的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后,葛化集团作为祥龙电业的第一大股东,将采取必要及可能的措施来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任何有违市场原则的不公平竞争,规范和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同时,承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保持祥龙电业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经营自主权,保证不侵害祥龙电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祥龙电业之间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以及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在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 ,000万元或者高于祥龙电业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的具体情况(前述交易按累计金额计算);
二、与祥龙电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以及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在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祥龙电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以及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在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祥龙电业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以及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在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葛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买卖任何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前6 个月内买卖股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其家属在报送材料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祥龙电业股份的情况。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情况及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
葛化集团2004年、2005年财务报表经武汉经纬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06年财务会计报表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有保留意见事项的审计报告。
葛化集团2006年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为:
1、200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6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2、经审计,除在清产核资中公司存在各项资产损失金额为13,448.92万元,预计损失金额为7,752.25万元,因清产核资结果尚未经武汉市国资委批复确认,未进行帐务处理外,公司部分资产、欠债尚未清理核实完毕,无法实施必要审计从而判断该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金额和影响程度外,葛化集团的上述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葛化集团2006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06年度的公司及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葛化集团2005年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为:
1、200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05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2、葛化集团的上述财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葛化集团200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葛化集团2004年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为:
1、葛化集团200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合并)以及2004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合并)。
2、葛化集团的上述财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葛化集团的2004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的财务状况及该年度公司及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本公司简明财务会计报表:
葛化集团2004年、2005年财务报表经武汉经纬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06年财务会计报表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完整的财务报表请参考备查文件。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科目名称 2006年12月31日 2005年12月31日 200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1,242,585.64 23,804,654.77 74,049,436.15
短期投资 53,926,763.18
应收票据 6,300,000.00 450,000.00 546,050.00
应收股利 13,470,052.21 19,387,197.18 22,101,021.98
应收帐款净额 35,030,985.68 28,865,732.75 51,290,612.06
预付帐款 11,030,353.26
其他应收款 209,074,121.46 123,160,589.67 145,064,600.66
存货 11,214,463.02 11,214,463.02 48,102,170.38
待摊费用 218,422.62
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 9,471,582.92
流动资产合计 316,332,208.01 206,882,637.39 399,294,923.12
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 129,617,735.99 111,798,197.28 48,896,255.56
减:投资风险准备
合并价差 277,040.75
长期投资合计 129,617,735.99 111,798,197.28 49,173,296.31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16,341,741.22 12,699,030.40 82,355,725.02
减:累计折旧 9,065,805.94 5,101,942.47 30,937,410.33
固定资产净值 7,275,935.28 7,597,087.93 51,418,314.69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6,575,678.44 13,036,114.85
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93,628,955.82 93,628,955.82 116,033,821.50
固定资产合计 100,904,891.10 107,801,722.19 180,488,251.04
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
开办费
无形资产 642,210.78 642,210.78 642,210.78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合计 642,210.78 642,210.78 642,210.78
资产总计 547,497,045.88 427,124,767.64 629,598,681.25
科目名称 2006年12月31日 2005年12月31日 2004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9,160,000.00
应付帐款 482,773.27 547,773.29 41,572,314.61
其他未交款
预收帐款 1,673,323.91 10,123,423.20
应付工资 625,121.42
应付福利费 2,007,421.92 6,029,707,13 -8,496,115.23
应交税金 -26,853.56 -50,554,66 2,796,435.36
其他应交款 328,528.60
其他应付款 66,171,028.35 32,314,420.12 81,353,451.99
预提费用 12,571,394.93
流动负债合计 70,307,693.89 38,841,345.88 190,034,554.88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1,296,464.00 1,546,464.00 25,745,164.48
长期负债合计 1,296,464.00 1,546,464.00 25,745,164.48
负债合计 80,199,441.96 40,387,809.88 215,779,719.36
少数股东权益 2,635,370.90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股本) 136,503,947.83 136,503,947.83 188,202,097.25
资本公积 338,412,394.73 264,237,744.29 470,443,811.28
盈余公积 42,998,600.65
未分配利润 2,273,009.43 -14,004,734.36 -290,460,918.19
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所有者权益合计 477,189,351.99 386,736,957.76 411,183,590.99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547,497,045.88 427,124,767.64 629,598,681.25
(二)利润表
项目 2006年12月31日 2005年12月31日 2004年12月31日
一、主营业务收入 0 0 133,632,102.23
减:营业成本 0 0 123,797,689.42
营业税金及附加 0 0 140,148.32
营业费用 7,438,084.17
三、主营业务利润 0 0 2,256,180.32
加:其他业务利润 0 1,939,947.33
减:管理费用 2,356,500.14 3,871,103.36 12,470,295.46
财务费用 -387,303.11 -153,472.70 3,922,834.51
四、营业利润 -1,969,197.03 -3,717,630.66 -12,197,002.32
加:投资收益 17,794,825.63 -139,635.31 -1,400,603.72
补贴收入 1,997,800.00 543,200.00
营业外收入 38,379.00 2,619,612.80
减:营业外支出 964,400.00 4,166,911.39
五、利润总额 17,823,428.60 -4,783,286.97 -14,601,704.63
减:所得税
减:少数股东损益 -66,918.42
加本期未确认投资损益
六:净利润 17,823,428.60 -4,783,286.97 -14,534,786.21
(三)现金流量表
项目 2006年12月31日 2005年12月31日 2004年12月31日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23,420,258.36 39,137,428.31
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23,420,258.36 39,137,428.3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7,486,628.61 4,547,132.40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75.0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5,408,779.82 74,152,335.53
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12,895,408.43 78,700,442.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0,524,849.93 -39,563,014.6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34,619,185.81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1,006,080.94 2,662,517.6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 6,157,000.00
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7,163,080.94 37,281,703.4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24,182,354.3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24,182,354.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7,163,080.94 13,099,349.1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吸收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197,894.28
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197,894.28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250,000.00 5,410,000.00
分配股利或利润所支付的现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350.95
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250,000.00 5,410,350.9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50,000.00 -5,212,456.6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17,437,930.87 -31,676,122.14
加额
三、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
1、会计制度
葛化集团执行企业会计《企业会计制度》、《工业企业会计制度》《武汉市国有投资公司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补充规定。
2、会计年度
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即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期间。
3、记帐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4、记帐基础和计价原则
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各项财产物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公司发生涉外及外币业务、按发生的当日外汇市场汇率的中间价折合本位币记帐,期末将货币性外币帐户的余额按期末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调整折合人民币金额,调整后折合的人民币余额与原帐面余额之差作为汇兑损益,并按规定计入“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6、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公司将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7、坏帐核算方法
1)坏帐的确认标准:公司对因债务单位已撤消、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确认为坏帐。
2)坏帐损失的核算方法,以及坏帐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合计提比例: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坏帐损失,年末按应收帐款余额的0.5%计提。
8、存货核算方法
1) 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物资采购、产成品。
2) 取得时的计价方法:按实际成本入帐。
3) 发出时的计价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4) 存货的盘点制度:实行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6) 包装物领用时一次性摊销。
9、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1) 长期股权投资
A、 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计价,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不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B、 应放弃非货币性资产而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以放弃的非
货币性资产的帐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
C、 以债务重组而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以重组债权的帐面价值确定。
D、 短期投资划转为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其投资成本与市价孰低确定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E、 公司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对其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对其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F、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改为权益法核算的,按实际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共同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时投资的帐面简直作为投资成本,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改为成本法核算的,按实际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时投资的帐面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G、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投资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按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H、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投资的帐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2) 长期债权投资
A、 长期债权投资取得时,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计价,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但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中包含的已到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不计入长期债权投资成本。
B、 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在购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或实际利率法)摊销。债券投资按期计算应收利息。
计算的债券投资利息收入,经调整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摊销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C、 其他债权投资按期计算应收利息,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D、 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时,按投资的帐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10、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的标准为: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物品。
2)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或确定的公允价值计价。
3)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记提。
4)固定资产分类、预计使用年限,预计残值率和折旧率如下:
类别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0-40 4% 2.4%-3.2%
机器设备 8-20 4% 4.8%-12%
运输设备 10 4% 9.6%
5)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帐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底者,作为入帐价值。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等于或小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帐价值。
6)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7)固定资产改良支出,计入固定资产帐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8)可予资本化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可采用平均年限法单独计提折旧。
9)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可予资本化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量词装修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平均年限法单独计提折旧。
10)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平均年限法单独计提折旧。
11、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1)固定资产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大修理工程等按实际成本入帐。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根据工程实际成本,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12、收入确认原则
1)商品销售收入确认原则: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尚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给购贷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实现。
2)提供劳务收入确认原则: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劳务,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在交易相关地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时,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地劳务收入。
3)他人使用公司资产收入确认原则:他人使用公司资产在与交易相关地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地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实现。利息收入按他人使用公司现金地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13、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14、税项
1)增值税销项税率为17%,按扣除进项税额后的余额缴纳。
2)营业税税率为5%。
3)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应纳流转税额的7%。
4)教育费附加为应纳流转税额的3%。
5)城市堤防维护费为应纳流转税额的2%。
6)地方教育发展费为销售收入的1‰。
7)平抑副食品价格基金为销售收入的1‰。
8)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财务状况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未有重大变动。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情形,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葛化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2007年9月6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主办人:
签署日期:2007年9月6日
葛化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2007年9月6日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税务登记证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集中管理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意见》
4、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
5、国家国资委关于本次划转的批复
6、关于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证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持有或买卖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9、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审计报告
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07年 9月 6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在地 武汉市洪山区葛化
公司 街化工路31号
股票简称 祥龙电业 股票代码 600769
信息披露义务人 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武汉市洪山区葛化
名称 注册地 街化工路31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
是否对境内、境 否拥有境内、外两 回答“是”,请注
外其他上市公司 回答“是”,请注 个以上上市公司的 明公司家数
持股5%以上 明公司家数 控制权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2,708.2863万股 持股比例:7.22%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权 变动数量:5,859.9428万股 变动比例:15.63%
益的股份变动的 持股数量:8,568.2291万股 持股比例:22.85%
数量及变动比例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持续关 是 □ 否 ■
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同业竞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是否拟于未来12
尚无明确计划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前6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
二级市场买卖该
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
办法》第六条规 是 □ 否 ■
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
购办法》第五十 是 ■ 否 □
条要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 否 □
资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 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及 是 ■ 否 □
批准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声明放弃行 是 □ 否 ■
使相关股份的表
决权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0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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