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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31日上午在甘肃省兰州市庆阳路169号陇鑫大厦1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均为有限售流通股股东,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2,058,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4%,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人员列席了会议。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王哲生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投票结果:同意票62,058,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投票结果:同意票62,058,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投票结果:同意票62,058,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投票结果:同意票62,058,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经逐个投票表决,选举赵国柱、何宗仁、李宗文、张海、石怀仁、贾洪文、徐浩桐、王兴学、毕阳等九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徐浩桐、王兴学、毕阳为独立董事(王兴学为会计专业人士),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赵国柱:同意票62,058,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何宗仁:同意票62,058,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李宗文:同意票62,058,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张 海:同意票62,058,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石怀仁:同意票62,058,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贾洪文:同意票62,058,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徐浩桐:同意票62,058,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王兴学:同意票62,058,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毕 阳:同意票62,058,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董事简历详见2007年5月1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经逐个投票表决,选举杨英才、李大宏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杨英才:同意票62,058,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李大宏:同意票62,058,3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杨英才、李大宏与职工代表监事魏兴坤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杨英才、李大宏简历详见2007年5月1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职工代表监事魏兴坤简历附后)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 王森、陆世荣 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六月一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魏兴坤,男,现年44岁,中共党员,中专学历,助理政工师。曾任甘肃省饮马实业公司机关经营科科员,机关人劳部科员,2002年6月任本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饮马麦芽厂党总支副书记,兼任综合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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