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新浪财经

华冠科技(600371)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9日 08:51 中国证券网
证券代码:600371 证券简称:华冠科技 编号:2007-009
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2007年5月28日9:00在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18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已于2007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公告。到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88,334,345
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56.99%。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管大源先生主持,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请北京市同昊林律师事务所田
元昊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事项:
1、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会议以88,334,34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
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修正案》的议案
会议以88,334,34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
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审议通过。
1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见证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市同昊林律师事务所田元昊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同昊林律师事务所关于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同昊林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28日
2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