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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黑龙(600187)股份变动提示性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4日 09:33 中国证券网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黑龙集团公司通知:黑龙集团公司于2007年5月16日与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水务”)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向国中水务转让黑龙集团公司持有的黑龙股份70.21%的股份, 共计229,725,000股国有法人股。
国中水务的主营业务是建设、经营城市市政工程,相关技术和设备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公司注册地点在天津。经双方协商同意, 拟转让股份的交易价格参照该股份的评估价值, 由国中水务以承担黑龙集团公司债务的方式向黑龙集团公司支付转让对价, 国中水务将承担黑龙集团公司不高于人民币3.5亿元(大写: 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的债务。
由于黑龙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借款纠纷问题,黑龙集团公司持有的黑龙股份22,972.50万股法人股依据法院裁定已被全部冻结。经黑龙集团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协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已同意有条件的解除对黑龙股份有限公司22,972.50万股法人股的查封。
上述股份转让行为完成后,国中水务将持有本公司股份22,97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21%,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上述股份转让已触及要约收购的条件,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收购方还需按规定上报《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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