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新浪财经

*ST吉炭(000928)董事会关于认沽权利行权可能遭受损失的重大风险提示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4日 09:25 中国证券网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ST吉炭 编号:2007-016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认沽权利行权可能遭受损失的重大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吉炭”)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于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2日登记的社会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3
份认沽权利,该认沽权利于2007年5月30日——2007年6月5日的交易时间
进行行权。根据认沽权利实施流程的规定,需每周至少刊登一次认沽权利行权的
提示性公告。
为此,中钢吉炭就认沽权利行权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行权的含义及安排
中钢吉炭派发的认沽权利,不能上市交易,投资者发出申报指令就意味着行
权。其行权价为4.00元,行权日为2007年5月30日至2007年6月5日的交易
时间。在上述行权日,投资者每行使1份认沽权利,就是以4.00元的价格卖出
1 股其持有的中钢吉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票给中钢吉炭控股股东中国中钢
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钢集团”)。
二、行权可能遭受损失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的交易日,中钢吉炭股票的收盘价格为14.99元。参照
这一价格,投资者若行权1份,所持有的1股中钢吉炭股票将被出售,即相当于
将市价为14.99元的股票以每股4.00元的价格出售给中钢集团,导致投资者每
股股票直接损失10.99元。
三、建议不要行权
从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出发,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持有认沽权利的投资者
应慎重行权。虽然中钢吉炭赋予流通股股东行权的权利,但根据目前股票市价的
情况,建议投资者在股价高于4元的情况下不要行权,以免遭受损失,特别提请
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咨询电话:0432-2749375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23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