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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997 股票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07-012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6 年度管理层股权激励的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7,500,000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5月28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要点: 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流 通股股东持有的每10股流通股获付3.7股。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大陆集团”)将从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后所余股票中划出1,500万股作为 公司管理层期权的股票来源,管理层可在2006年、2007年和2008年分别行使500万股 期权。 2006年6月6日,公司实施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送红股0.5股派0.5元 转增2股;2007年5月18日,公司实施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1元转增2股。 为此,2006年度管理层股权激励股份由原500万股相应增至750万股。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和届次: 2005年11月1日,公司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 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 2005年11月10日。 二、新大陆集团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新大陆集团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有关承诺 (1)禁售期承诺 新大陆集团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 12 个月 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上述承诺期届满后,在12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原新大陆非流通股股份,在24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新大陆 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以上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包括新大陆集团以1,500万股用于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1 (2)管理层激励计划承诺 新大陆集团将从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后所余股票中划出1,500万股作为 公司管理层期权的股票来源,管理层可在2006年、2007年和2008年分别行使500 万 股期权。 本次管理层期权行权价格将按以下公式确定: 行权价格=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1-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 其中:①净资产收益率=年度经审计净利润/(该年年初经审计净资产+该年年 末经审计净资产)×2 ②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第N-1 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收益率-第N-2 年年 度经审计净资产收益率)÷第N-2 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收益率 ③N 年为行权年 ④净利润和净资产以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准 由于新大陆集团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月内不上 市交易或转让,新大陆管理层在 2006 年的行权期间为上述期限届满后的第一个月 内;2007年的行权期间为股份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公布后的第一个月内;2008年 的行权期间为股份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公布后的第一个月内。新大陆管理层行权后 认购的股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 2、新大陆集团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有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新大陆集团持有的公司限售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锁定,未上市交易;新大陆集团未以其持有的限售股份为标的与任何人签署任何转 让协议,该等限售股份未发生转让。新大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包含的管理层股权 激励计划2006年管理层期权已经于2006年12月按照承诺实施完毕,2007年管理 层期权将于近期实施。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期间,未发生新大陆非流通股股东的股 份因被质押、冻结等情形而无法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股份的情形,新大陆集团未 代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因质押、冻结而无法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股份。 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经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2006年度对管理层实 施股权激励的条件。本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4,087.47万元,较2005年度净利润 下降了-29.93%。2006年6月6日,公司实施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送红股0.5 股派0.5元转增2股;2007年5月18日,公司实施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1 元转增2股。为此,2006年度管理层股权激励股份由原500万股相应增至750万股。公 司已于2007年5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管理 层股权激励实施方案》。方案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刊登的《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6年度管理层股权激励实施方案的公 告》。 2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07年5月28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7,500,000股,占限售股份总数的3.29%和公 司股份总数的1.66%; 3、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 本次可上市 本次可上市交 剩余有限售 序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条件股份数 交易股份数 易股份数占总 条件股份数 (股) (股) 股本比例(%) (股) 1 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 218,472,396 7,500,000 1.66% 210,972,396 公司 合计 218,472,396 7,500,000 1.66% 210,972,396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本次上市后 股份类型 股数 比例(%) 增减变动数 股数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27,296,102 50.24 -7,340,000 219,956,102 48.62 (一)股权分置改革变更的 224,529,096 49.63 -7,500,000 217,029,096 47.97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及国有法人持股 - - - - - 2、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224,529,096 49.63 -7,500,000 217,029,096 47.97 3、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4、境外法人、自然人持股 - - -- - 5、其他 - - -- - (二)内部职工股 - - -- - (三)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 - -- - (四)高管股份 2,767,006 0.61 160,000 2,927,006 0.65 (五)其他 - - --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25,103,898 49.76 7,340,000 232,443,898 51.38 (一)人民币普通股 225,103,898 49.76 7,340,000 232,443,898 51.38 (二)境内上市外资股 - - -- - (三)境外上市外资股 - - -- - (四)其他 - - -- - 三、股份总数 452,400,000 100.00 0 452,400,000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国信证券的核查,截至本核查报告签署之日,新大陆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 格履行了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各项承诺。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新大陆集团的限售承诺仍未履行完毕,其所持有的 3 公司股份除用于管理层期权激励计划的部分仍处,其余仍处于限售期内,即在新大 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满24个月内(即2007年11月10日之前)不通过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新大陆非流通股股份,在新大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 毕满36个月内(即2008年11月10日之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新大 陆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 之日,福建新大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限售承诺仍未履行完毕,其所持有的部 分公司股份仍处于限售期内,在新大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满24个月内(即 2007年11月10日之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新大陆非流通股股份数量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在新大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满36 个月之日(即2008年11月10日之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新大陆非流 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十;福建新大陆药业有限公司、 福建新大陆光电薄膜有限公司、福州开发区新大陆置业有限公司、北京科希盟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限售股份的限售承诺履行完毕,该等限售股份于 2006 年 11月10日解除限售。 公司本次用于2007年管理层期权激励计划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 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 限售,用于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六、其他事项 1、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间不存在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情况; 2、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报告; 3、深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5月23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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