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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化股份(600179)国有法人股继续冻结及轮侯冻结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3日 20:07 中国证券网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继续冻结及轮侯冻结的公告

公司于5月21日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两份股权司法冻结通知(2007司冻193号和2007司冻194号)获悉:
一、2007司冻193号是由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限售流通股)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9%,冻结期限自2007年5月21日起至2007年11月20日。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轮侯冻结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限售流通股)18,091,3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4%,冻结期限自2007年5月21日起至2007年11月20日。
上述冻结系本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工程合同纠纷案被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继续冻结行为。本借款纠纷案首次国有法人股冻结公告刊登在2006年1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二、2007司冻194号是由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黑化集团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2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5%,冻结期限自2007年5月21日起至2007年11月20日。
上述冻结系本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借款纠纷案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继续冻结行为。本借款纠纷案首次国有法人股冻结公告刊登在2003年10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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