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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最高院助*ST南控收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8日 10:11 中华工商时报

  【见习记者朱振17日北京报道】

  今日,*ST南控(000716)发布公告,称公司有关燃气管网资产及管网租金的诉讼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公告表示,此前*ST南控要求法院确认南宁市管道燃气管网资产为公司所有,并要求南宁市管道燃气向公司支付5年的管网租金。而日前公司已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决书,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2005)桂民二初字第二步号的民事判决;南宁市管道燃气于2002年4月30日代建完工的价值1.14亿元管网资产的所有权归南方控股公司所有;南宁市管道燃气向南方控股公司支付5年的租金3160.6万元。

  由于该管网资产是公司用2000年配股募集资金所投资的,因此*ST南控方面认为,该判决结果将对公司的账务处理、财务状况及公司的生产经营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最高院的裁决,原公司账面上的8756万元“在建工程”将转为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每年将计提折旧,同时计入租金收入,租金收入在扣除折旧后每年增加利润200万元左右,分别计入以前年度损益。公司将与

审计机构沟通后,对以前年度做重大会计差错的调整更正,并将调整的进展情况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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