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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构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2006年11月13日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06-33)已刊登于2006年11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文汇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权结构将发生变化,现将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前后公司股份结构表 改革前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 占比 一、未上市流通股 124,925,828 44.12% 境内法人股 124,925,828 44.12%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58,235,399 55.88%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0433 0.01% 高管股份 30433 0.01%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58,204,966 55.87% 人民币普通股 56,209,130 19.85% 境内上市外资股 101,995,836 36.02% 三、股份总数 283,161,227 100% 改革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 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16,524,892 41.15% 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116,489,894 41.14% 高管股份 34998 0.01%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66,636,335 58.85% (一)人民币普通股 64,640,499 22.83% (二)境内上市外资股 101,995,836 36.02% 三、股份总数 283,161,227 100% 二、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股) 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 116,489,894 2010年5月18日 见注释 集团有限公司 高管股份 34998 遵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规定 注: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武汉中恒承诺所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三、备查文件 1、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及表决结果公告 2、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3、保荐意见书 4、法律意见书 5、赠与资产过户事宜的承诺函、会计师事务所专项说明、律师分析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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