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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600362)二〇〇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8日 08:01 中国证券网
证券代码:600362 证券简称:江西铜业 编号:临2007-013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亦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临时股东大会及A股类别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均为:2007 年5月17日上午9:00;
(2)H股类别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 年5月17日上午9:30;
(3)临时股东大会及A股类别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均为:2007年5月17 日的上午9:30 至11:30 ,下午13:00 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贵溪市冶金大道15号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临时股东大会及A股类别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H股类别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贻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临时股东大会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01人,代表股份1,415,904,4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1%,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代表A股股份1,225,995,808股、H股股份170,801,207股;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共计499人,代表股份19,107,475股,分别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5%,5.90%,0.66%。
2、A股类别股东会
参加本次A股类别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01人,代表股份1,245,103,283股,占公司本次A股类别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9%,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代表股份1,225,995,808股,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99人,代表股份19,107,475股,分别占公司本次A股类别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32%,1.267%。
3、H股类别股东会
参加本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70,801,207股,占公司本次H股类别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1%,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点票监察员、保荐机构的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共三项,均获通过。其中:第一项议案中十六个议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单位:股):
序号 决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特别决议案 - - -
1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88,367,244 1,982,842 518,990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86,832,286 961,179 3,075,611
(2)发行数量 186,745,186 887,021 3,236,869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86,628,886 1,590,721 2,649,469
(4)上市地点 181,763,462 903,721 8,201,893
(5)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186,677,386 1,665,321 2,625,369
(6)发行方式 186,618,932 1,170,721 3,079,423
(7)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186,494,832 898,421 3,475,823
(8)关于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如何享有的方案 186,476,532 1,662,421 2,730,123
(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186,569,032 903,121 3,396,923
(10)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小组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186,546,632 993,121 3,329,323
普通决议案 - - -
2 审议《资产收购及股份认购协议书》 186,592,832 871,821 3,404,423
3 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报告》 186,548,132 880,921 3,440,023
4 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186,540,032 878,521 3,450,523
(1)向江铜集团发行部分A股股票以收购江铜集团非现金资产 186,649,832 858,821 3,360,423
(2)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现金部分)投资公司发展项目 186,624,732 798,921 3,445,423
5 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1,411,615,046 864,721 3,424,723
6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江铜集团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议案》 186,799,632 943,921 3,125,523
(续上表)
序号 决议案 赞成票比例%
特别决议案 -
1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98.96%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99.49%
(2)发行数量 99.53%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99.15%
(4)上市地点 99.51%
(5)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99.12%
(6)发行方式 99.38%
(7)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99.52%
(8)关于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如何享有的方案 99.12%
(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99.52%
(10)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小组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99.47%
普通决议案 -
2 审议《资产收购及股份认购协议书》 99.53%
3 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报告》 99.53%
4 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99.53%
(1)向江铜集团发行部分A股股票以收购江铜集团非现金资产 99.54%
(2)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现金部分)投资公司发展项目 99.57%
5 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99.94%
6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江铜集团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议案》 99.50%
2、A股类别股东会
本次A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为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其中的十个议项进行了逐项表决,均获通过。表决结果如下(单位:股):
序号 决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特别决议案 - - -
1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7,582,037 1,966,842 518,990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6,047,079 945,179 3,075,611
(2)发行数量 15,959,979 871,021 3,236,869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5,843,679 1,574,721 2,649,469
(4)上市地点 10,978,255 887,721 8,201,893
(5)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15,892,179 1,649,321 2,526,369
(6)发行方式 15,833,725 1,154,721 3,079,423
(7)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15,709,625 882,421 3,475,823
(8)关于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如何享有的方案 15,691,325 1,646,421 2,730,123
(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15,783,825 887,121 3,396,923
(10)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小组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15,761,425 977,121 3,329,323
(续上表)
序号 决议案 赞成票比例
特别决议案 -
1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89.94%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94.44%
(2)发行数量 94.82%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90.96%
(4)上市地点 92.52%
(5)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90.60%
(6)发行方式 93.20%
(7)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94.68%
(8)关于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如何享有的方案 90.50%
(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94.68%
(10)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小组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94.16%
3、H 股类别股东会
本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为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其中的十个议项也都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均为170,785,207股赞成,占有效投票数的99.99%;16,000股反对,占有效投票数的0.01%;0股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四、根据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被委任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的点票监察员。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左屹律师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并出具见证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1、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记录暨决议及200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记录暨决议、200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记录暨决议。
2、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0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0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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