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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武商A:武汉广场经营权争夺升级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6日 09:16 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杨崇伟 控股权争夺大战平静下来后,鄂武商A(000501)的一项工作重点已经转到久拖未决的武汉广场经营权归属问题上。 在被媒体披露隐瞒重大诉讼事件后,5月11日,鄂武商A发布澄清公告,承认庄胜百货分别请求湖北高院、武汉中院判令鄂武商及其四名高管赔偿5800万元。 这表明,武汉广场经营权争夺进一步升级。 父告子,子亦告父。 今年1月31日,鄂武商A以被告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武广公司)欠缴2006年10-12月租金,经公司催告后仍不缴纳为由,向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要求解除公司与被告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1995年1月14日所签《租赁合同》。2007年2月1日,公司收到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传票及《举证通知书》。 这桩被称为“ 父告子”的官司此后一直没有下文。 令人奇怪的是,武广公司和庄胜百货的利益攸关。这一涉及武广公司持续经营的重大事项,庄胜百货竟然无动于衷。 但这显然不是事实。 实际上,庄胜百货的全资附属公司国际管理有限公司,已经于今年2月份对鄂武商提出数项诉讼请求。 但公司对这件事情守口如瓶,直到该诉讼事项被媒体曝光后才最终做出澄清公告,公司也因此被深交所在5月11日停牌一天。 武广公司由鄂武商和国际管理公司合资成立,鄂武商持股51%,德信亚太控股(属下)国际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德信国际)持股49%。香港德信控股(0758.HK)原是一家在香港上市的公司,经过重组后改名为庄胜百货。 鄂武商能把自己占绝对控股地位的公司告上法庭,可以想像的是,公司与国际管理有限公司的合作已经出现“危机”。 老子告儿子后,儿子并未闲着,眼看一块“肥肉”即将失去,“父子”反目就成了当下的事实。 根据公告,公司于2007年3月4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通知书》,根据1993年11月2日公司与仲裁申请人国际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受理仲裁申请。 3月13日公司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省高院于2007年3月7日受理国际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公司损害公司权益纠纷一案。 3月14日,武广公司的四位董事王冬生、刘江超、黄俊、周云收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证通知》及《民事应诉通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原告诉武广四位董事损害武广利益纠纷案。 其中原告向省高院提起的诉讼请求是,(一)、判决公司立即停止其利用作为武广控股股东的优势地位,操纵武广,从事侵害武广利益的下述行为:(1)恶意抬高武广应向其支付租金,并造成武广违约的行为;(2)操控武广更改与商户签订的租赁/合作期限的行为;(3)利用武广的公司资源,为其自有的武广二期开业招商引资、侵害武广利益的行为。(二)、判令公司就其侵害行为向武广承担损害赔偿责任5500万元。 看来,提高武广公司向公司交付租金成了诉讼事件的导火索。对庄胜百货来说,武汉广场的投资收益举足轻重。2006年庄胜百货实现净利润774.5万港元。如果扣除从武广公司那里获得的2673.1万港元收益,庄胜百货已处于亏损境地。 而武广公司巨额盈利的基础是2.42元/天/m2的低廉租金。据资料,2005年武广公司实现净利润9511.18万元,交付租金6545万元。 1995年1月,鄂武商与武广公司签订《租赁合同》,鄂武商将建筑面积7.42万平方米的武汉广场商场出租给武广公司,租赁期限20年。其中前10年的租金标准为:前3年每年5000万元,第4年至第10年分别为前一年租金加利息;后十年的租金标准届时由签约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至今年9月26日,10年租期到期,但双方尚未议定新的租金标准。 但2006年9月22日鄂武商股东大会要求将2006年9月27日起未来一年的年租由6802.50万元增加至21700万元租金标准为8元/天/m2余下9年的租赁期间再每年增加5%。 如果租金大幅提高,武广公司就将亏损,庄胜百货则是最直接的影响对象,没有了武广公司这个利润“奶牛”,这家在香港上市的公司经营压力就迫在眉睫。 如此,全力阻止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就成了庄胜百货的首要任务,甚至不惜与公司对簿公堂。 其实,回顾武广公司的发展,两家股东的合作给人感觉并非其乐融融。 2002年12月11日,公司董事会根据武汉广场《关于股权转让有关问题的决议》,作出了《关于收购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港方股东49%股权的决议》,同意公司与德信亚太控股(属下)国际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 其后,德信国际经过扩股增资,调整财务结构后,申请继续持有武汉广场49%股权的要求。公司董事会认为,经过调整后的德信国际的财务资源已有改善,仍属比较稳定的合作伙伴,决定同意武汉广场董事会关于终止德信国际持有的武汉广场49%股权转让的决议,同时取消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12月11日作出的《关于收购武汉广场港方股东49%股权的决议》,终止公司与德信国际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并于2003年2月7日与德信签署了《关于终止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协议》,取消2003年2月18日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公告。 而这次,双方兵戎相见,加上武汉整合商业的大环境,和平解决的难度显然增大了,对鄂武商来说,要么收回武汉广场的经营权,要么提高租金,不论如何,对公司股东来说,利益的增加都是利好;而对庄胜百货来说,可选择余地较少,如何寻找利益平衡点是下步工作的重点。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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