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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光(600184)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6日 08:18 中国证券网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4月30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07年5月15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9人,实到9人。会议由高汝森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选举高汝森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选举高汝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聘任李克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经董事长高汝森先生提名,聘任李克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同意樊后檐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在新的董事会秘书聘任之前,由董事长高汝森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聘任王朝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刘向东先生、张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总经理李克炎先生提名,聘任王朝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刘向东先生、张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聘期均为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高汝森先生、李克炎先生、王朝钦先生简历详见2007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刘向东先生、张卫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16日
附件一:部分高管人员简历
刘向东,男,出生于1963年,河北涿鹿人,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83年参加工作,历任涿鹿县玻璃厂副科长、蓬莱光学仪器厂技术干部、湖北省鄂州市冠华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
张卫,男,出生于1970年,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历任本公司二车间技术员、调度、三车间副主任、光玻分厂副厂长、二车间主任、十四车间主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附件二: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高汝森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李克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董事长高汝森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关于聘任王朝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刘向东先生、张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高汝森先生、李克炎先生、王朝钦先生、刘向东先生、张卫先生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2、提名方式、选举及聘任程序合法。高汝森董事长职务、李克炎总经理职务、王朝钦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职务、刘向东副总经理职务、张卫副总经理职务提名、聘任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经我们了解,高汝森先生、李克炎先生、王朝钦先生、刘向东先生、张卫先生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现任岗位的职责要求。
独立董事签名:王兴治、姜会林、马晓辉、吴鹏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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