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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江苏琼花 公告编号:临2007-014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六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六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15日上午10: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44,400,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48.42%,公司8名董事、1名监事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9名董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2名监事候选人、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于在青先生主持。公司聘请北京金洋律师事务所单云涛、吴涵律师对大会进行见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对下列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提案的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4,400,37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4,400,37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4,400,37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4,400,37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4,400,37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4,400,37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06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4,400,37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变更技术开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4,400,37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会议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于在青先生、顾宏言先生、嵇雪松先生、吕秀泉先生、樊余仁先生、周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上述董事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2010年5月16日,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9.1选举于在青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44,400,370股。 9.2选举顾宏言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44,400,370股。 9.3选举嵇雪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44,400,370股。 9.4选举吕秀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44,400,370股。 9.5选举樊余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44,400,370股。 9.6选举周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44,400,370股。 10.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会议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韦华先生、仇向洋先生、陈良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2008年3月26日,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韦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44,400,370股。 10.2选举仇向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44,400,370股。 10.3选举陈良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44,400,370股。 11.《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严志华先生、苏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王景清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上述监事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2010年5月16日,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1选举严志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44,400,370股。 11.2选举苏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44,400,370股。 12.《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4,400,37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4,400,37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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