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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实医药(600607)2006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5日 08:32 中国证券网
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年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07年5月11日在上海好望角大饭店(肇嘉浜路500号)承嘏厅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委托人共67人,代表股份总数181,610,708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756%。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股东及授权委托人共1人,代表股份总数160,440,885股,流通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人共66人,代表股份总数21,169,823股。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吕明方董事长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81,610,708股,其中:
同意181,607,736股,占99.9984%;反对2,972股,弃权0股。
参加表决的有限售条件股份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60,440,885股,其中:同意160,440,885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21,169,823股,其中:同意21,166,851股,反对2,972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81,610,708股,其中:
同意181,607,736股,占99.9984%;反对2,972股,弃权0股。
参加表决的有限售条件股份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60,440,885股,其中:同意160,440,885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21,169,823股,其中:同意21,166,851股,反对2,972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81,610,708股,其中:
同意181,607,736股,占99.9984%;反对2,972股,弃权0股。
参加表决的有限售条件股份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60,440,885股,其中:同意160,440,885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21,169,823股,其中:同意21,166,851股,反对2,972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本公司2006年度实现税后利润总额110,405,812.75元(已经审计),提取法定公积金10%计11,040,581.28元,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327,727,825.33元,扣除2005年度现金红利分配36,781,482.12元,2006年度可分配利润合计为390,311,574.68元。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本公司2006年末总股本367,814,82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共计44,137,778.52元,剩余合计346,173,796.16元结转下一年度。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81,610,708股,其中:
同意181,595,396股,占99.9916%;反对15,312股,弃权0股。
参加表决的有限售条件股份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60,440,885股,其中:同意160,440,885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21,169,823股,其中:同意21,154,511股,反对15,312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同意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6年度母公司审计费用人民币叁拾万元。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81,610,708股,其中:
同意181,607,736股,占99.9984%;反对2,972股,弃权0股。
参加表决的有限售条件股份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60,440,885股,其中:同意160,440,885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21,169,823股,其中:同意21,166,851股,反对2,972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名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本公司2007年度审计工作。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81,610,708股,其中:
同意181,607,736股,占99.9984%;反对2,972股,弃权0股。
参加表决的有限售条件股份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60,440,885股,其中:同意160,440,885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21,169,823股,其中:同意21,166,851股,反对2,972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81,610,708股,其中:
同意181,607,736股,占99.9984%;反对2,972股,弃权0股。
参加表决的有限售条件股份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60,440,885股,其中:同意160,440,885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21,169,823股,其中:同意21,166,851股,反对2,972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81,610,708股,其中:
同意181,572,736股,占99.9791%;反对2,972股,弃权35,000股。
参加表决的有限售条件股份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60,440,885股,其中:同意160,440,885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21,169,823股,其中:同意21,131,851股,反对2,972股,弃权35,000股。
9、审议通过《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81,610,708股,其中:
同意181,572,736股,占99.9791%;反对2,972股,弃权35,000股。
参加表决的有限售条件股份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60,440,885股,其中:同意160,440,885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21,169,823股,其中:同意21,131,851股,反对2,972股,弃权35,000股。
10、审议《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候选人逐一投票选举,选举结果如下:
(1)选举吕明方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81,561,911股,其中:
同意181,524,875股,占99.9796%;反对2,036股,弃权35,000股。
参加表决的有限售条件股份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60,440,885股,其中:同意160,440,885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21,121,026股,其中:同意21,083,990股,反对2,036股,弃权35,000股。
(2)选举周杰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81,561,911股,其中:
同意181,524,875股,占99.9796%;反对2,036股,弃权35,000股。
参加表决的有限售条件股份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60,440,885股,其中:同意160,440,885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21,121,026股,其中:同意21,083,990股,反对2,036股,弃权35,000股。
(3)选举姚方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81,569,719股,其中:
同意181,532,683股,占99.9796%;反对2,036股,弃权35,000股。
参加表决的有限售条件股份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60,440,885股,其中:同意160,440,885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21,128,834股,其中:同意21,091,798股,反对2,036股,弃权35,000股。
(4)选举张震北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81,566,911股,其中:
同意181,529,875股,占99.9796%;反对2,036股,弃权35,000股。
参加表决的有限售条件股份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60,440,885股,其中:同意160,440,885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21,126,026股,其中:同意21,088,990股,反对2,036股,弃权35,000股。
(5)选举裴钢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81,566,911股,其中:
同意181,529,875股,占99.9796%;反对2,036股,弃权35,000股。
参加表决的有限售条件股份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60,440,885股,其中:同意160,440,885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21,126,026股,其中:同意21,088,990股,反对2,036股,弃权35,000股。
(6)选举熊思东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81,566,911股,其中:
同意181,562,925股,占99.9978%;反对2,036股,弃权1,950股。
参加表决的有限售条件股份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60,440,885股,其中:同意160,440,885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21,126,026股,其中:同意21,122,040股,反对2,036股,弃权1,950股。
(7)选举金国华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81,566,911股,其中:
同意181,562,925股,占99.9978%;反对2,036股,弃权1,950股。
参加表决的有限售条件股份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60,440,885股,其中:同意160,440,885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21,126,026股,其中:同意21,122,040股,反对2,036股,弃权1,950股。
(8)选举李扣庆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81,566,011股,其中:
同意181,562,025股,占99.9978%;反对2,036股,弃权1,950股。
参加表决的有限售条件股份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60,440,885股,其中:同意160,440,885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21,125,126股,其中:同意21,121,140股,反对2,036股,弃权1,950股。
(9)选举石良平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81,572,527股,其中:
同意181,568,541股,占99.9978%;反对2,036股,弃权1,950股。
参加表决的有限售条件股份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60,440,885股,其中:同意160,440,885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21,131,642股,其中:同意21,127,656股,反对2,036股,弃权1,950股。
11、审议《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监事候选人逐一投票选举,选举结果如下:
(1)选举丁忠德先生担任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81,610,708股,其中:
同意181,605,786股,占99.9973%;反对2,972股,弃权1,950股。
参加表决的有限售条件股份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60,440,885股,其中:同意160,440,885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21,169,823股,其中:同意21,164,901股,反对2,972股,弃权1,950股。
(2)选举顾中宪女士担任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81,610,708股,其中:
同意181,605,786股,占99.9973%;反对2,972股,弃权1,950股。
参加表决的有限售条件股份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160,440,885股,其中:同意160,440,885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表决股权数为21,169,823股,其中:同意21,164,901股,反对2,972股,弃权1,950股。
根据公司工会委员会决议,选举林炳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董事、监事任期三年,至2010年5月10日止。
三、公证、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由上海市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载有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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