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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科技(002127)召开二〇〇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5日 07:16 中国证券网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新民科技 公告编号:2007-005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二〇〇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二〇〇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6月2日下午2时。
2、召开期限:会期半天。
3、召开地点: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25日
6、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
7、出席对象:
(1)凡2007年5月25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代表;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普通决议议案:
1、审议《关于制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二)审议特别决议议案: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07 年 5月15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二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内容。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07年5月28—29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2、登记地点: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⑴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
本公司董事会办理登记手续;
⑵社会公众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⑷股东可以将上述资料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5月29日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⑴公司地址: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五龙路22号
⑵邮政编码:215228
⑶电话:0512-63550591、63574760
⑷传真:0512-63555511
⑸联系人:卢蕊芬、吴晓燕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股东登记表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07年5月25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新民科技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二00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6月2日召开的二〇〇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关于制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修订<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005 2007年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日期: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方式自制均有效。
2、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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