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S*ST华塑将遭法院强制执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2日 14:0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 李 坤 本报讯 S*ST华塑(000509)今日披露,因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的借款纠纷案,日前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以及建设银行成都第七支行关于拍卖S*ST华塑拥有的双流土地的请求。 因S*ST华塑与工商银行锦江支行、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兰宝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借款担保合同纠纷,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宣判,法院判决。但因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S*ST华塑未能按照确定的期限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工商银行成都锦江支行于2007年4月3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并已受理立案,并向S*ST华塑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 同时,因S*ST华塑工行锦江支3700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5月10日四川蜀威资产评估事务所向S*ST华塑发来四川邻水县人民法院的《涉案物品价格签订委托书》,委托其对S*ST华塑位于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二段1号天歌科技大厦A、B 座1-10楼房地产进行评估。 此外,因S*ST华塑与建设银行第七支行的借款合同案,该行已经向法院申请立即处置S*ST华塑位于双流县白家镇常乐村二、三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宗地上的在建工程,以实现其部分债权。其余查封资产,暂缓处置。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