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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服装(000902)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2日 09:37 中国证券网
股票简称:"中国服装" 股票代码:000902 公告编号:2007-025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11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冯德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133,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906%。
三、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四、提案表决情况
经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33,1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33,1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07年利润分配政策》。
本议案同意票133,1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续聘北京市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7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3,1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3,1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3,1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3,1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3,1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3,1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张明富:同意票133,1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张东生:同意票133,1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33,1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07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汉帛(中国)有限公司和中国恒天集团公司回避表决,有表决权股份为26,890,814股。同意票26,890,81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华堂律师事务所证券从业律师孙广亮、张光琳进行了现场见证,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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