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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药业(600750)第四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2日 09:12 中国证券网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7年5月10日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2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1人委托(独立董事刘纪鹏委托独立董事詹政代为出席表决),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易敏之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北京江中高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的议案"。
为贯彻公司制订的高端科研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将收购江西江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北京江中高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高科")20%股权,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中集团")下属以研发一类新药为主业的高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其已获得江中集团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放射与辐射研究所共同研发的一类新药--二咖啡酰奎尼酸(简称IBE_5)在艾滋病适应症方面的专利独占实施权,本次收购将为公司未来获得IBE_5新药证书和产品经营提供了前提。
因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江西江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方均为江中集团,本次股权收购行为属关联交易,6名关联董事易敏之、钟虹光、董全臣、盛洪流、万素娟、邓跃华回避表决,3名独立董事均表决同意本项议案,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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