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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媒体专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1日 08:03 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交易所媒体专区
发件人:陈 戟"媒体专区任何上载信息在获准公开发布前均视为本所内部信息。媒体专区申请人亦须同时遵守本所经特别申明对个别信息所必须采取统一公开发布的时效要求。凡需在T+1日公开发布的信息,本所将在T日18:00前上载发布该信息;特殊情况将在T日18:00前发布信息上载预告。上述申明可视为本所不对任何媒体具有除以上提示手段外以其他通讯方式完成的提示义务或责任。"(摘编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媒体专区申请责任书》)见报时间:5月11日
版面处理建议:原样照登
关于对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决定
经审核,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电信")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如下问题:
大唐电信于2006年10月28日披露了关于2006年度业绩预增公告,预计公司2006年度将实现盈利。而2007年4月5日公司公告,因会计师对公司存货计提大额减值准备,公司2006年度业绩将再度出现大幅亏损,且公司股票交易将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11.3.2条的规定,以及我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的规定,本所决定对大唐电信予以公开谴责。
对于上述惩戒,本所将抄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并将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
本所重申:上市公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监事应当履行监督职责;董事会全体成员应当保证重大信息的及时和公平披露,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七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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