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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9日下午在公司总部(上海市嘉定区清河路55号)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为57人,代表股份119,182,5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7167%,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暨总裁钱明先生主持。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会议现场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公司200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19,182,513股,意见如下: 同意:119,182,513股,占100.0000% 2、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19,182,513股,意见如下: 同意:119,182,513股,占100.0000% 3、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19,182,513股,意见如下: 同意:119,182,513股,占100.0000% 4、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和2007年度财务预算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19,182,513股,意见如下: 同意:119,182,513股,占100.0000% 5、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1、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19,182,513股,意见如下: 同意:119,179,660股,占99.9976%; 反对:2,853股,占0.0024%; 5.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19,182,513股,意见如下: 同意:119,179,660股,占99.9976% 反对:2,853股,占0.0024% 6、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19,182,513股,意见如下: 同意:119,180,910股,占99.9987% 反对:1,603股,占0.0013% 7、关于续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和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19,182,513股,意见如下: 同意:119,179,463股,占99.9974%; 弃权:3,050股,占0.0026% 公司聘请了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附件: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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