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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云大(600181)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 16:46 中国证券网
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不再进行股份转让代办活动的议案》没有被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该提案的内容已包含在股东提出的《关于云大科技股票被终止上市后不再进行股份转让代办活动的议案》中。
2、本次会议没有提出临时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7人,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4,454,340股( 其中134,410,104股为非流通股,44,236股为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62%,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方瑞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郭克军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134,454,3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该提案通过。
(二)审议《关于整体转让云南云大阳光花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资产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134,454,3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该提案通过。
(三)审议《关于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不再进行股份转让代办活动的提案》;
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票已于2006年5月 18日暂停上市,公司于2007年1月31日公告2006年预计亏损,2006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机构审核确认并公告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将终止上市。
公司先后于2007年4月14日、4月24日公告了《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修订稿等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一系列文件。
董事会根据《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证监公司字[2004]6号)的相关规定,提议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公司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不再进行股份转让代办活动。
表决结果:同意30,425,6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22.63%;反对104,028,6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77.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该提案未通过。
(四)审议《关于云大科技股票被终止上市后不再进行股份转让代办活动的提案》;
公司股东云南云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云南龙泰农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29.88%的股份)根据云大科技目前的实际情况及《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证监公司字[2004]6号)的相关精神,于2007年4月17日向临时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提议在云大科技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后,不再进行股份转让代办活动。
表决结果:同意134,434,8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反对1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该提案通过,须报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郭克军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股东大会决议;
3、律师法律意见书;
4、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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