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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要提示 |
2.§2 公司基本情况 |
3.§3 重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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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第一季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 1.4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本公司董事长王义芳先生、总经理王子林先生、财务负责人王安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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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29,106,915,176.84 28,831,021,842.0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9,740,978,886.56 9,272,589,084.21 每股净资产 4.30 4.09 ================续上表=========================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 0.9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5.05% 每股净资产 5.13%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670,577.8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09 净额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减 净利润 464,700,341.89 464,700,341.89 313.61% 基本每股收益 0.21 0.21 320.00% 稀释每股收益 0.21 0.21 320.00% 净资产收益率 4.77% 4.77% 3.4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 4.74% 4.74% 3.45个百分点 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792,466.81 委托投资损益 380,009.78 营业外净支出 -1,568,231.43 合计 2,604,245.16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2.1 股东总数:109,535户 2.2.2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 条件股份数量 唐钢矿业有限公司 72,417,004 唐山天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7,279,835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60,949,482 中国工商银行-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9,688,673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4,091,071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2,720,835 河北省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32,123,000 中国银行-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398,779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18,690,141 中国银行-嘉实成长收益型证券投资基金 14,000,000 ================续上表=========================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 唐钢矿业有限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 唐山天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人民币普通股 河北省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嘉实成长收益型证券投资基金 人民币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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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所有会计报表项目均按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 报告期内,净利润同比大幅增加主要是销量和售价同比增加的影响。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承诺事项: 1、唐钢集团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上述限售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在法律法规允许和国资部门许可唐钢集团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前提下,唐钢集团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减持股份时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唐钢集团已承诺,如有违反承诺的出售交易,将把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唐钢集团保证若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唐钢集团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唐钢集团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2、自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三年内,唐钢集团在唐钢股份每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提出分红议案,现金分红金额不少于唐钢股份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60%,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 承诺履行情况: 1、唐钢集团没有出售或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唐钢集团向本公司提出了2006年度分红议案,即以公司2006年底总股本2,266,296,84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分红水平占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62.03%。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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