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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4月26日(星期四)下午2:30在上海浦东世纪大道1500号9楼长江投资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居亮董事长主持。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40,650,793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4.6429 %,占公司出席股数的比例为10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召开的比例。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股东的股数为:140,650,793股,意见如下: 同意:140,648,456股 占99.9983% 反对:2,317股 占0.0016% 弃权: 20股 占0.0001% (二)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股东的股数为:140,650,793股,意见如下: 同意:140,648,456股 占99.9983% 反对:2,317股 占0.0016% 弃权: 20股 占0.0001% (三)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经公司2007年3月30日三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通过,详见2007年4月3日《上海证券报》) 参加表决股东的股数为:140,650,793股,意见如下: 同意:140,648,456股 占99.9983% 反对:2,317股 占0.0016% 弃权: 20股 占0.0001% (四)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决定本次利润不分配,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经公司2007年3月30日三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通过,详见2007年4月3日《上海证券报》) 参加表决股东的股数为:140,650,793股,意见如下: 同意:140,648,456股 占99.9983% 反对:2,317股 占0.0016% 弃权: 20股 占0.0001% (五)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2006年度报告》;(经公司2007年3月30日三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通过,详见2007年4月3日《上海证券报》) 参加表决股东的股数为:140,650,793股,意见如下: 同意:140,648,456股 占99.9983% 反对:2,317股 占0.0016% 弃权: 20股 占0.0001%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该事务所原名: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 参加表决股东的股数为:140,650,793股,意见如下: 同意:140,648,456股 占99.9983% 反对:2,317股 占0.0016% 弃权: 20股 占0.0001%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借款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经公司2007年3月30日三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通过,详见2007年4月3日《上海证券报》) 参加表决股东的股数为:140,650,793股,意见如下: 同意:140,648,456股 占99.9983% 反对:2,317股 占0.0016% 弃权: 20股 占0.0001%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议案》;同意公司成立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将由居亮、赵晓雷、陆金祥3位董事会成员组成,主任由居亮先生担任,任期自即日起至2007年6月30日止。(经公司2007年3月30日三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通过,见2007年4月3日《上海证券报》) 参加表决股东的股数为:140,650,793股,意见如下: 同意:140,648,456股 占99.9983% 反对:2,317股 占0.0016% 弃权: 20股 占0.0001%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由方达律师事务所陈鹤岚律师作现场公证并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意见》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长江投资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律师见证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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