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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要提示 |
2.§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3.§3 重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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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肖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五一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邢红霞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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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元) 755,460,986.20 771,498,608.26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元) 286,435,517.94 285,440,026.85 每股净资产(元) 4.09 4.08 ================续上表=========================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2.08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元) 0.35 每股净资产(元) 0.25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509,003.49 1,326.2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08 1,415.83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净利润(元) 995,491.09 995,491.09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14 0.014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14 0.014 净资产收益率(%) 0.348 0.3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0.348 0.348 ================续上表=========================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净利润(元) -49.84 基本每股收益(元) -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 -50.00 净资产收益率(%) -0.3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0.372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0,90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合肥长发实业有限公司 2,369,500 合肥天安集团有限公司 630,000 徐淑梅 510,300 朱海滨 350,000 于建惠 303,018 蒋张生 228,820 江苏润丰投资发展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李畅游 200,000 刘玉林 199,446 俞如春 199,200 ================续上表========================= 股东名称(全称) 种类 合肥长发实业有限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 合肥天安集团有限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 徐淑梅 人民币普通股 朱海滨 人民币普通股 于建惠 人民币普通股 蒋张生 人民币普通股 江苏润丰投资发展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 李畅游 人民币普通股 刘玉林 人民币普通股 俞如春 人民币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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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科目 2007年3月31日 2006年12月31日 增减额 增减比例 货币资金 8,369,840.73 22,137,720.73 -13,767,880.00 -62.19% 预收账款 7,426,735.80 4,591,559.07 2,835,176.73 61.75% 应付职工薪酬 216,918.05 120,124.65 96,793.40 80.58% 1、货币资金较年初下降62.19%,主要由于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2、预收账款较年初增加61.75%,主要由于公司销售策略调整,增加生产定金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加80.58%,主要由于计提数量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7年3月29日,经公司三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与重庆市联大石化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重庆国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国通")92.31%的股权以39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重庆市联大石化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后,本公司不再拥有重庆国通的股权,重庆市联大石化有限公司拥有92.31%的股权,成为重庆国通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转让有利于优化公司投资结构,精干现有主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事项已于2007年3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第一、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巢湖市第一塑料厂和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四十八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合肥天安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鼎投资有限公司、合肥长发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华商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数量占国通管业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严格履行承诺,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衡 200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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