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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商(000785)2007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 23:41 中国证券网
1.§1重要提示
2.§2公司基本情况
3.§3重要事项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第一季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董事胡爱民先生有事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严规方先生表决。
1.4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董事长严规方先生、总经理熊佑良先生、财务负责人刘自力先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 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2,146,077,712.34 2,224,977,870.9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500,523,555.97 483,029,598.70
每股净资产 1.99 1.92
================续上表=========================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 -3.5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3.62%
每股净资产 3.65%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005,672.1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9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净利润 17,493,957.27 17,493,957.27
基本每股收益 0.07 0.07
稀释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 3.50% 3.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3.44% 3.44%
================续上表=========================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净利润 27.68%
基本每股收益 16.67%
稀释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 0.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0.6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 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扣除公司日常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 299,347.00
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其
他各项营业外收入/支出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6,522.02
扣除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 -10,390.47
合计 282,434.51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21,242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陈惠君 1,089,578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巴黎新 1,067,918 人民币普通股
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巴黎 946,540 人民币普通股
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黄东生 480,529 人民币普通股
张明利 478,762 人民币普通股
项明伟 402,001 人民币普通股
何君 385,365 人民币普通股
杨大正 367,223 人民币普通股
刘志刚 361,900 人民币普通股
龙旭 331,215 人民币普通股
§3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会计准则,所有会计报表均按新的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4亿元,同比增长10.34%,净利润1749.4万元,同比增长27.68%。
主要原因系经营网点增多和经营质量提高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拟与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商联集团”), 公司于2007年3月19日刊登了提示性公告。( 详见3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007年4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收购报告书(摘要)。 股权变更完成后,武商联集团将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115,083,119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5.81%,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2、2007年1月15日,公司与武汉市华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武汉市长丰大道与古田四路交汇处地段商业裙楼地上C 区一、二层除公用通道外全部场地,总建筑面积6388.89平方米。租赁期为15年,租金第一年至第二年23元/平方米计算,第三年至第五年27/平方米计算,第六年起在上年的基础上每平方米递增5%计算。
3、2007年1月19日,公司与枝江妙尚投资有限公司签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枝江市迎宾大道妙妙广场地上一层部分、地上二层和地上三层全部,总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租赁期为15年,租金第一年14元/平方米计算,第二年至第三年16元/平方米计算,自第四年起每三年为一档每档递增5%。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武汉国资公司是唯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该股东承诺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该股东严格履行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法定承诺,无其他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已承诺未履行的义务。
2、该股东为13位尚未明确表示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非流通股股东先行代为垫付该部分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所需执行的对价安排。报告期内8家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办理了偿还对价股份手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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