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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要提示 |
2.§2 公司基本情况 |
3.§3 重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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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第一季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4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季度报告。独立董事黄寄春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董事罗涛先生出席并行使了表决权。 1.4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罗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宏前、财务总监武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宫新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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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 总资产 3,327,379,603.15 3,317,764,286.54 0.2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1,354,962,857.64 1,325,184,781.83 2.25% 每股净资产 2.33 2.28 2.19%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969,678.81 202.4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133 203.10%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净利润 35,597,577.12 35,597,577.12 基本每股收益 0.06 0.06 稀释每股收益 0.06 0.06 净资产收益率 2.63% 2.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1.47% 1.47% ================续上表=========================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净利润 78.25% 基本每股收益 100.00% 稀释每股收益 100.00% 净资产收益率 1.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0.2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0,926,416.83 营业外收入 1,991,922.77 所得税影响数 -7,206,241.58 合计 15,712,098.02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51,181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 股份种类 件股份数量 中国农业银行-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景博证券投资基金 5,551,590 人民币普通股 国泰君安-建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5,497,548 人民币普通股 国际金融-花旗-MARTINCURRIEINVESTMENTMAN 4,664,882 人民币普通股 AGEMENTLIMITED 海通-汇丰-MERRILLLYNCHINTERNATIONAL 4,202,067 人民币普通股 UBSAG 2,923,700 人民币普通股 兴和证券投资基金 2,861,126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503,781 人民币普通股 国际金融-汇丰-MORGANSTANLEY&CO.INTERNATIONAL 2,236,640 人民币普通股 LIMITED 2,213,676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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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营业收入:由于公司所执行的哈萨克电解铝项目本报告期内正处于结算高峰期,同时国际市场锌金属价格也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故本报告期内承包工程业务收入与有色金属产品产销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2、投资收益: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转让了所持子公司——深圳市南油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权,实现了股权转让收益,而上年同并无同类业务发生,因此本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3、财务费用:本报告期内公司银行借款平均余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因此财务费用也相应增加。 4、由于上述第1、2项原因,公司本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净利润均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在2006年6月完成的股权分置改革中,作出以下特别承诺: (1)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六十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中国有色集团声明: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同时,中国有色集团作为承诺人保证若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若在承诺的禁售期内出售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中国有色集团同意将卖出股份所获得的资金划入中色股份帐户,归中色股份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增强中色股份公司凝聚力、调动管理层积极性,促进上市公司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前提下,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有色集团将支持中色股份制定并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3)中国有色集团承诺自中色股份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将向中色股份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提议将中国有色集团拥有的且符合中色股份战略发展要求的有色矿产资源或项目择优注入中色股份,以有助于提升中色股份经营业绩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上述承诺正在执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0%-100% 。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 2007 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 罗 涛 总经理: 王宏前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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