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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集团(000626)二○○六年年度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 23:40 中国证券网
1.重要提示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六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法定名称:
中文名称: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LIANYUNGANG IDEAL GROUP CO.,LTD
中文简称:如意集团
英文简称:IDEAL GROUP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炳源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谭 卫
证券事务代表: 金 灿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北郊路6号
电 话:0518-5153595
传 真:0518-5150105
电子信箱:@
四、公司注册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北郊路6号
公司办公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北郊路6号
邮政编码:222006
网 址:http://www.idealgroup.com.cn
电子信箱:idealgroup@
五、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如意集团
公司股票代码:000626
七、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0001103275
税务登记号码:
国税苏字32070413898927X号
地税苏字32070513898927X号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正洪街18号东宇大厦18F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公司本年度实现的主要经济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利润总额 73,860,147.06
净利润 999,813.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2,661,286.48
主营业务利润 360,041,632.61
其他业务利润 13,411,383.11
营业利润 69,433,203.20
投资收益 -3,750,293.86
补贴收入 14,313,000.00
营业外收支净额 -6,135,762.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087,763.4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4,129,363.02
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系从净利润中扣除了委托贷款收益2,148,737.50元,股票投资收益8,478,077.55元,资金占用费收入14,244,649.26元,各种政府补贴收入14,313,000.00元,网上仓单交易净收益9,762,094.58元,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损益2,001,676.95元,处置固定资产产生的净损益317,768.38元,担保连带责任预计负债-4,936,601.00元,诉讼赔偿预计负债-3,177,767.24元,其他营业外收入净额3.360.774.58元,合计46.512.410.56元。扣除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后净额为13.661.099.55元。
二、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前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6年12月31日 2005年12月31日 2004年12月31日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主营业务收入 8,512,413,578.07 10,089,861,363.64 9,810,590,671.00 8,662,126,026.80 8,421,902,209.35
净利润 999,813.07 6,583,064.66 -17,534,950.45 21,451,259.32 4,617,257.30
总资产 1,931,957,265.87 1,791,731,677.78 1,498,018,489.71 1,954,965,439.41 1,664,610,008.09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94,271,535.77 285,103,524.54 171,124,420.76 274,728,916.87 188,302,494.26
每股收益(摊薄) 0.00494 0.0325 -0.0866 0.1059 0.0228
每股收益(加权) 0.00494 0.0325 -0.0866 0.1059 0.02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 -0.06252 0.0910 -0.0350 0.0833 -0.0041
每股净资产 0.9594 1.4079 0.8451 1.3567 0.9299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0.9452 1.3889 0.8260 1.3237 0.896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3412 0.2090 -0.1866 1.8930 1.7451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0.51 2.31 -10.25 7.81 2.44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 0.58 2.34 -9.77 8.13 2.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7.38 6.55 -3.95 6.4 -0.44
三、本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期初数 202,500,000.00 2,942,381.91 21,942,496.92 12,593,278.32 -65,125,595.77 171,124,420.76
本期增加 25,548,453.05 13,214,112.71 0 999,813.07 39,762,378.83
本期减少 1,702,606.13 0 12,593,278.32 620,834.39 16,615,263.82
期末数 202,500,000.00 26,788,228.83 35,156,609.63 0 -64,746,617.09 194,271,535.77
变动原因 本期增加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远大集团代部分债务公司偿还债务公司转回该部分债权相应的坏帐准备,本期减少为股改费用冲减资本公积 本期增加为根据财政部财企[2006]67号文由公益金转入及本期计提 本期减少为转入盈余公积 本期增加为净利润转入,本期减少为计提的盈余公积 本期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增加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51,875,000 75.00 -15,142,748 -15,142,748 136,732,252 67.52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61,965,000 30.60 -7,456,500 -7,456,500 54,508,500 26.92
3、其他内资持股 89,910,000 44.40 -7,686,248 -7,686,248 82,223,752 40.6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89,707,500 44.30 -7,710,750 -7,710,750 81,996,750 40.49
境内自然人持股 202,500 0.10 +24,502 +24,502 227,002 0.11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0,625,000 25.00 +15,142,748 +15,142,748 65,767,748 32.48
1、人民币普通股 50,625,000 25.00 +15,142,748 +15,142,748 65,767,748 32.48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202,500,000 100.00 202,500,000 100.00
二、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1、到报告期末为止的前三年历次股票发行情况:
到报告期末为止前3年,公司没有发行新的股票及衍生证券。
2、报告期内公司股份结构变动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以送股的方式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
3、报告期末,公司现存高管股44,752股,已托管并冻结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三、股东情况
1、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1.1、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单位:股
时间 限售期满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余额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余额 说明
2007-12-28 7,093,650 129,593,850 72,906,150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余额含锁定的高管股
2009-12-28 129,593,850 0 127,414,650
1.2、前10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序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可上市交易时间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限售条件
1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5,085,350 2009-12-28 75,085,350 注1
2 连云港市蔬菜冷藏加工厂 54,508,500 2009-12-28 54,508,500 注2
3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515,050 2007-12-28 2,515,050 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4 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 1,202,850 2007-12-28 1,202,850 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5 海南合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630,000 2007-12-28 630,000 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6 上海鼎聚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30,000 2007-12-28 630,000 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7 天津宏大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405,000 2007-12-28 405,000 注3
8 上海源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2,500 2007-12-28 202,500 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9 上海荣业综合贸易公司 202,500 2007-12-28 202,500 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10 连云港化高专复合塑料包装厂 202,500 2007-12-28 202,500 注3
注1: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别承诺:其所持有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中国远大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如意集团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10%。
注2:连云港市蔬菜冷藏加工厂特别承诺:其所持有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8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连云港市蔬菜冷藏加工厂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如意集团股份总数的比例在6个月内不超过5%,在18个月内不超过10%。
注3:由于天津宏大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连云港化高专复合塑料包装厂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股权分置改革,为了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对该部分股东的执行对价安排的部分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天津宏大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连云港化高专复合塑料包装厂持有的公司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先征得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意,并由公司董事会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1.3、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12,572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37.08 75,085,350 75,085,350 28,653,049注
连云港市蔬菜冷藏加工厂 国有法人 26.92 54,508,500 54,508,500 0
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 1.24 2,515,050 2,515,050 0
沈文明 其他 0.92 1,858,429 0 0
郁文彪 其他 0.90 1,820,025 0 0
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 0.60 1,202,850 1,202,850 0
海南合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 0.31 630,000 630,000 0
上海鼎聚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0.31 630,000 630,000 0
胡锡炎 其他 0.23 463,768 0 0
阮玉平 其他 0.21 427,596 0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沈文明 1,858,429 人民币普通股
郁文彪 1,820,025 人民币普通股
胡锡炎 463,768 人民币普通股
阮玉平 427,596 人民币普通股
庄永林 369,000 人民币普通股
李求真 358,650 人民币普通股
张新家 257,790 人民币普通股
曾垂忠 251,740 人民币普通股
饶来秀 2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李宪新 234,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前10名股东中,公司已知法人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未知无限售条件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2)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流通股股东与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注: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黑龙江远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被告上海新明星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的财产,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意以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为黑龙江远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申请的财产保全行为提供担保。法院裁定查封被告的财产,并对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用于担保的本公司股份28,653,049股办理了司法冻结手续,冻结期限至。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1)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法定代表人:胡凯军,注册资本:1亿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承办引进技术及人才交流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代理除国家统一组织联合经营的十六种出口商品和国家规定的一类进口商品以外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技术进出口、易货贸易和转口贸易业务;劳务输出;承包各类国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及零配件出口;对外派遣各类工程、生产服务行业的劳务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国(境)外举办企业;从事对外展览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股东为北京炎黄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5%,主要情况如下:法定代表人:康林涛,注册资本:1160万美元,主要业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房屋及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及物业管理,包括公寓、写字楼的出售、商业设施的出租,经营餐饮和娱乐服务设施。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图:
80%
90%
85%
37.08%
3、其他持股10%以上的法人股东情况介绍:
连云港市蔬菜冷藏加工厂持有本公司股份54,508,500股,持股比例26.92%,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刘福堂,成立于,注册资本2200万元,主营:蔬菜、水产品加工、冷藏、销售。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 持股情况(股)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年初 年末
李炳源 董事长 男 53 至2009年6月 0 0 中国远大总裁助理
刘士君 副董事长 男 46 同上 0 0
白新华 董事 女 40 同上 0 0 中国远大财务本部副总经理
刘 滨 董事、总裁 男 35 同上 0 0
赵良兴 董事 男 42 同上 0 0
吴建伟 独立董事 女 51 同上 0 0
印 韡 独立董事 男 51 同上 0 0
吴 革 独立董事 男 39 同上 0 0
葛志良 独立董事 男 41 同上 0 0
萧绍坤 监事会主席 男 46 同上 0 0 中国远大财务本部
丁行超 监事 男 53 同上 16,200 21,060
范庆堂 监事 男 48 同上 0 0
刘爱国 副总裁 男 53 0 0
张 勉 财务总监 男 33 0 0
谭 卫 董事会秘书 男 36 0 0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经历和任职或兼职情况
李炳源,曾任天津市海鸥手表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天津市一轻总公司精细化工分公司总经理、天津感光材料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
君,曾任天津市一轻局处长、天津统泰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西安博华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
白新华,曾在北京市审计局、国证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工作,现任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本部副总经理、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武汉远大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刘滨,曾任职于农行天津分行国际业务部、沈阳工行信托天津证券交易部、中聚(集团)商社企业并购部、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赵良兴,曾任连云港星球塑料有限公司质检科科长、全质办主任、生产科科长、厂长助理、总经理助理,现任连云港市金海旅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建伟,曾任职于吉林省白山市二轻局、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高级法官、华素保险公司法律负责人、中国法律杂志社副总编辑、北京市九和瑛明律师事务所,现任中信证券总经办经理、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印韡,曾任北京市税务局西城分局干部、中国国际税务咨询公司副经理、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中逸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现任北京中逸兴盛会计师事务所所长。
吴革,曾任河南省息县司法局法律顾问处律师、河南省第三律师事务所公司部主任、河南省先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
葛志良,曾任连云港开发区市政总公司财务科长、连云港开发区财政局科员,现任连云港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
萧绍坤,曾任职北京医用压缩机厂财务科长、北京高登企业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北京新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主管、中国远大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本部、本公司财务总监,现任职于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本部。
范庆堂,曾任职于连云港市运输公司、连云港市农业局,现任本公司行政后勤部副经理。
丁行超,曾任连云港开发区农副食品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连云港大江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
刘爱国,曾任三航五公司团委书记、车间主任,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张勉,曾任中国远大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会计、远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谭卫,曾任连云港市纸浆厂秘书、本公司秘书科长、项目开发科科长、证券事务授权代表。
三、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情况
1、本公司于1998年制定了《人事劳动管理规定》,以此为依据确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另经本公司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的董事、监事每年在公司领取2500元津贴;经本公司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的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领取30000元报酬。
2、每一位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总额
姓 名 报酬总额(人民币元) 备 注
李炳源 2500 仅领取董事津贴
刘士君 25000
白新华 2500 仅领取董事津贴
刘 滨 26400
赵良兴 2500 仅领取董事津贴
吴建伟 30000 仅领取独立董事报酬
印 韡 30000 仅领取独立董事报酬
吴 革 30000 仅领取独立董事报酬
葛志良 30000 仅领取独立董事报酬
萧绍坤 1458 仅领取监事津贴
丁行超 27360
范庆堂 22200
刘爱国 27360
张 勉 19800
谭 卫 19800
四、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公司于上午9: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李炳源先生、刘士君先生、白新华女士、刘滨先生、张道立先生、杨国新先生、赵良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吴建伟女士、印韡先生、吴革先生、葛志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萧绍坤先生、丁行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另经职工推选范庆堂先生为职工监事。
2、公司于召开董事会会议,选举李炳源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选举刘士君先生、张道立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续聘刘士君先生为公司总裁,续聘谭卫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金灿先生为证券事务授权代表。
3、公司于召开监事会会议,选举萧绍坤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4、,张道立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杨国新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5、公司于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刘士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裁职务,聘任刘滨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张道立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五、公司员工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共有员工320名,其中包括生产人员12名、销售人员217名、技术人员3名、财务人员22名、行政人员54名、其他12名。员工中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的有278名,占总数的87%。
(五)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已制订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审批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子公司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公司运作。
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女士、先生、先生先生自任职以来,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亲自或委托出席公司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均发表独立意见,同时积极了解公司的各项运作情况,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起到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的独立情况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做到与控股股东分开:
1、业务方面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上完全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
2、人员方面
本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独立运作,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领取薪酬,在控股股东单位不担任职务。
3、资产方面
本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备,本公司的工业产权、商标、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由本公司拥有,本公司的采购和销售系统由本公司独立拥有。
4、机构方面
本公司设立了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的内部管理机构。
5、财务方面
本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本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
(六)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一、本公司于9:30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信息披露于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本公司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相关信息披露于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本公司于再次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相关信息披露于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七)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主营业务收入8,512,413,578.0元,比去年减少13.23%;主营业务利润360,041,632.61元,比去年增加3.74%;净利润999,813.07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及其经营情况
(1)分行业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构成情况如下
主营业务项目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
金额(元) 所占比例(%) 金额(元) 所占比例(%)
进出口贸易 8,512,413,578.07 100 360,041,632.61 100
合 计 8,512,413,578.07 100 360,041,632.61 100
(2)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的有进出口贸易业务,报告期内其主营业务收入为8,512,413,578.07元,比去年减少13.23%;主营业务成本为8,148,832,113.05元,比去年减少13.88%;主营业务利润率为4.23%,比去年下降0.69个百分点。
(3)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的采购金额为844,851,950.23 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11.62%;向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336,768,130.03元,占公司销售总额的3.96%。
3、报告期内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资产项目 2006年12月31日金额(元) 占总资产比重(%) 同比变动幅度(+、-、%)
应收账款 278,844,237.63 14.43% 15.80%
存货 621,648,293.31 32.18% 32.45%
长期股权投资 23,350,126.79 1.21% -58.42%
固定资产 54,843,921.64 2.84% 29.52%
在建工程 0 0 0
短期借款 463,538,560.83 23.99% 57.15%
长期借款 0 0 0
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
(1)本年应收帐款余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5.80%,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本期销货款回笼时间较长;
(2)本年存货余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2.45%,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本期国内贸易和进口贸易采购增加所致;
(3)本年长期股权投资余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8.42%.主要原因是公司将持有连云港味之素如意食品公司25%的股权转让出去以及公司本期对远大(连云港)花生食品有限公司全额计提投资减值准备;
(4)本年固定资产余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9.52%,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本期固定资产增加;
(5)本年短期借款余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7.15%,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本期由于业务结构调整,所需流动资金增加。
报告期内有关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财务数据 2006年金额(元) 2005年金额(元) 同比变动幅度(+、-、%)
营业费用 246,777,789.43 229,240,238.44 7.65%
管理费用 50,510,286.37 59,015,701.39 -14.41%
财务费用 6,731,736.72 25,264,070.42 -73.35%
所得税 35,006,786.55 27,850,523.97 25.70%
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
(1)本年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4.41%,主要是母公司本期其他应收款计提特别坏帐较上年减少;
(2)本年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73.35%,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本期收取的资金占用费收入增加;
(3)本年所得税较上年同期增加25.70%,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浙江远大进出口本期利润增加。
4、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构成情况如下
财务数据 2006年金额(元) 2005年金额(元) 同比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69,087,763.41 -37,845,693.63 -82.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76,074,126.11 -88,459,035.21 186.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9,704,988.23 -84,551,193.77 53.0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84,129,363.02 -211,640,399.54 139.75
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
(1)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上年同期降低82.55%,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本期内销及进出业务增加,增加装卸、运输及仓储费 ;
(2)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上年同期增加186.00%,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本期收回投资;
(3)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上年同期增加53.04%,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本期借款增加;
(4)本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39.75%,主要原因见上述(2)、(3)项;
5、主要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主要经营和代理国家规定商品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技术进出口,易货贸易和转口贸易。截止到总资产为1,816,773,517.92 元,净资产为 172,688,056.41元,200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512,413,578.07元、主营业务利润360,041,632.61元、净利润72,242,070.97元。
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本公司原以农副产品种植、加工、出口为主,1999年后通过资产重组收购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和四川远大蜀阳药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转变为生物医药和进出口贸易业务,逐步退出了农副产品行业。2006年7月,人民法院判决解除了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2001年6月进行的资产置换,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互相返还已经置换的资产,因此本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进出口贸易业务。
2006年的市场情况主要是国内产能释放,进口产品国内外价格倒挂,虽国家鼓励进口的政策趋势明显,进口亦有利于美元贬值而产生的汇兑收益和公司现金流,但主要还是受限于价格因素,公司的进口、转口业务受此影响较大。同时人民币与美元汇率升值趋势未改,由于国家贸易顺差逐月增加,出口退税税率趋于下降,加上汇率因素,出口板块的竞争更加激烈。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加大自营出口和内贸力度,主要以经营大类品种划分事业部来引导业务发展、吸引人才,保证主营业务的稳定。
2007年的总体形势将会延续2006年的情况,公司坚持以事业部专业化统筹各业务板块,以跨地区整合人才、渠道、资源为业务增量的突破口。
进口业务方面,在人民币升值预期下,有效把握行情、控制风险,千方百计扩大进口开证量,增加自营业务,实行动态保证金制度扩大进口代理。
出口业务方面,扩大钢材等品种的自营出口,规范代理出口中介服务业务,增加有政府财政支持的高新技术等产品出口。
内贸业务方面,以抓购销两端作渠道的思路拓展国内贸易,公司的资源向内贸倾斜,成建制地引进专门人才,占领区域市场,在跨地区经营上寻求增量;增加新的经营品种,扩大市场份额。同时利用套利、保值、实物交割手段规避风险,增加效益,实现稳定的销售与收益。
三、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6]136号文的规定,结合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自身业务特点,本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公司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分析:
1、关于新会计准则首次执行日现行会计准则的股东权益差异和影响情况如下:
1.1、所得税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资产、负债的帐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调增了本公司留存收益3,728,702.42元。增加少数股东权益。
1.2、少数股东权益
本公司按现行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少数股东享有的权益为97,492,660.02元,按新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报表中少数股东享有的权益的影响数为101,164,893.60元,差异数3,672,233.58元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资产、负债的帐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所致。
新准则下少数股东权益作为股东权益类列示,由此增加股东权益101,164,893.60元。
2、除上述按新会计准则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外,公司在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主要有:
2.1、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公司将现行会计政策下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少数股东权益单独列示,变更为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下以“少数股东权益”列示,此项政策变化将影响公司的股东权益。
2.2、所得税:按新会计准则由原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变更为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此变更将会影响所得税费用,从而影响公司的利润和股东权益。
2.3长期股权投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的规定公司将对控股子公司由采用权益法核算变更为采用成本法核算,将使母公司不再对子公司的当期净利润进行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收益,只有在子公司对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计净利润进行分配时才能确认投资收益,由此将减少子公司经营盈亏对母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但是本事项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
四、公司投资情况
截止,公司长期投资余额为23,350,126.79元,被投资公司的简要情况如下:
被投资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所占权益比例
淅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 商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 52%
连云港艾利如意食品有限公司 农副产品出口 70%
1、募股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募集资金。
2、重大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和收益情况。
经本公司召开的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控股52%之子公司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委托光大银行宁波分行向宁波东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贷款7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11个月,贷款年利率为15%,按季收息,该贷款仅用于宁波东方的房地产项目开发。相关信息披露于、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该笔委托贷款全部本息已于全部收回。
五、审计报告情况
1、2006年度,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以互易纠纷为由,将公司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确认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之间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已经解除;判令公司恢复原状,向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四川远大蜀阳药业有限公司60%的股权(价值人民币70,636,132.16元)以及人民币277,869.98元,判令向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公司从蜀阳药业取得的分红款16,382,040.00元及相应利息500,000.00元(截止到)。
2006年7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2006)二中民初字第036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原《资产置换协议》,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互相返还已经置换的资产。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司的损失,对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不进行上诉,与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有条件的和解。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接受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减少本公司的损失所作出的代为偿还部分应收账款的条件,执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06)二中民初字第03691号”《民事判决书》。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执行判决和落实有关条件的手续。
相关信息披露于、、、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针对该诉讼事项出具保留意见,认为:如意集团公司将根据法院判决中国远大集团责任有限公司应向如意集团公司返还的远大(连云港)花生食品有限公司90%股权确认入账并于2006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远大(连云港)花生食品有限公司于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中国远大集团责任有限公司未能将远大(连云港)花生食品有限公司90%的股权过户给如意集团公司;由于客观原因限制,如意集团公司未能取得远大(连云港)花生食品有限公司的财务资料。我们无法判断如意集团公司上述会计处理的正确性以及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因此发表了保留意见,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就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在执行法院判决,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返还远大(连云港)花生食品有限公司90%股权时,由于远大(连云港)花生食品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连年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于裁定其破产还债,并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因此无法办理远大(连云港)花生食品有限公司90%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公司已经与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确认远大(连云港)花生食品有限公司 90% 股权归本公司所有,对远大(连云港)花生食品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由本公司承接,并积极办理相关手续。鉴于此,本公司将远大(连云港)花生食品有限公司90%的股权确认入账,并在2006年度会计核算中,按年末账面余额18,129,617.09元全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2.1、公司在编制2005年度财务报表时少计了应付北京炎黄置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897,600.00元、少计了应付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租赁费300,000.00元。2006年度公司对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期初留存收益及相关项目的年初数、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的上年数,已按调整后的数字填列。由于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公司调减了2006年期初留存收益1,197,600.00元,均属未分配利润项目。
2.2、由于公司存在与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易合同纠纷诉讼事项,2006年度公司将该已决诉讼事项作为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期初留存收益及相关项目的年初数,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的上年数栏,已按调整后的数字填列。由于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公司调减了2006年期初留存收益108,854,408.21元,其中盈余公积23,202,166.08元、未分配利润85,652,242.13元。
六、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信息披露于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信息披露于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信息披露于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06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06年度第一次会议,相关信息披露于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06年度第一次会议,相关信息披露于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信息披露于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讨论关于执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06)二中民初字第03691号”《民事判决书》的事项,未形成决议。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06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信息披露于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06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信息披露于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06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努力做好公司的各项工作。
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 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因此公司2006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司董事会拟决定:200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八、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八)监事会报告
一、一年以来,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报告期内共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名单。
会议,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对2005年度报告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会议,选举萧绍坤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书面审核意见。
二、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合法,能够规范和完善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监事会认为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募集资金。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的项目与原承诺的项目基本一致,个别项目变更的程序完全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是合法有效的。
4、本期所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的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5、未发现公司有内幕交易,也未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6、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作出了《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
(九)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以互易纠纷为由,将公司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确认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之间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已经解除;判令公司恢复原状,向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四川远大蜀阳药业有限公司60%的股权(价值人民币70,636,132.16元)以及人民币277,869.98元,判令向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公司从蜀阳药业取得的分红款16,382,040.00元及相应利息500,000.00元(截止到)。
2006年7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2006)二中民初字第036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原《资产置换协议》,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互相返还已经置换的资产。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司的损失,对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不进行上诉,与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有条件的和解。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接受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减少本公司的损失所作出的代为偿还部分应收账款的条件,执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06)二中民初字第03691号”《民事判决书》。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执行判决和落实有关条件的手续。
相关信息披露于、、、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判决执行情况:
(1)蜀阳药业于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远大公司持有蜀阳药业60%的股权。
(2)远大公司于在《中华工商时报》刊登“公告”:通知《资产置换协议》中所列39个单位向公司履行债务。
(3)本公司于收到远大公司的代为偿还款8,317,667.41元;远大公司承诺代(远大)连云港海洋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兴农农业有限公司偿还款项合计16,831,030.00元,偿还方式为以本公司所欠远大公司的款项相互冲抵,且远大公司今后不再向本公司追索以上款项。
(4)艾利公司于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公司持有艾利公司70%的股权。
(5)本公司将花生公司90%的股权确认入账,并在2006年度会计核算中,按年末账面余额18,129,617.09元全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中国农业银行连云港分行因与本公司及连云港来福如意食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与连云港富士食品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中国农业银行连云港苍梧支行因与连云港艾利如意食品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于、17日将本公司诉至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本公司给付欠款本金922.5万元、558万元、170万元以及至借款还清之日的利息。并在此之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对本公司在四川远大蜀阳药业有限公司的175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共计1775万元)股权予以冻结。
截止到,各相关债务人已经向银行还清所欠债务,因此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下达“(2006)连民二初字第10号”、“(2006)连民二初字第11号”、“(2006)连民二初字第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本公司拥有的四川远大蜀阳药业有限公司的175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共计1775万元)股权的冻结。
相关信息披露于、、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报告期内重大出售资产的情况。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审议,同意出让公司持有的连云港味之素如意食品有限公司的25%出资额,出让价格将以评估价格为依据再予以确定。
经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连云港味之素如意食品有限公司的总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10,385.52万元,负债评估值为人民币2,693.25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7,692.27万元。依据上述评估结果,本公司拟出让的连云港味之素如意食品有限公司的25%出资额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923.07万元。
经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于批准,本公司与日本味之素冷冻食品株式会社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将本公司持有的连云港味之素如意食品有限公司的25%出资额转让给日本味之素冷冻食品株式会社,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928.1万元。
相关信息披露于、、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
关 联 方 本年累计数 上年数
向关联方支付资金 收到关联方资金 向关联方支付资金 收到关联方资金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 31,080,058.79 15,000,000.00
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169,836.64 3,169,836.64
四川远大蜀阳药业有限公司 5,545,000.00 5,450,000.00
合 计 5,545,000.00 3,189,836.64 34,249,895.43 20,450,000.00
2、向关联方支付租赁费:
关联方单位名称 本年累计数 上年数
北京炎黄置业有限公司 [注1] 897,600.00 897,600.00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2] 300,000.00 300,000.00
合 计 1,197,600.00 1,197,600.00
[注1]公司与北京炎黄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远大中心房屋预租合同》,公司租赁北京炎黄置业有限公司拥有的北京朝阳区远大中心面积为4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年租金为77.76万元人民币,年物业管理费为12.00万元人民币。
[注2]公司与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公司租赁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车辆3部,双方约定年租金30万元人民币。
3、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关联方单位名称 本年累计数 上年数
宁波市天博机械有限公司 6,155,543.36 7,447,881.95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709,401.71
合 计 6,155,543.36 9,157,283.66
上述关联交易为控股子公司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商品,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定价。
4、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加工、仓储劳务:
关联方单位名称 本年累计数 上年数
嘉兴华通沥青有限公司 3,239,835.10 4,355,296.51
上述关联交易为关联方向控股子公司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加工、仓储劳务,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定价。
5、关联方——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度代下列单位向公司偿还部分债务: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备 注
河北省晋州市副食品公司 275,000.00 5年以上应收账款
武威天龙公司 264,000.00 5年以上应收账款
新缰郁正流 247,600.00 5年以上应收账款
市土地局 2,950,000.00 5年以上其他应收款
连云港市恒福公司 197,000.00 5年以上其他应收款
连云港金禾食品有限公司 3,447,944.78 5年以上其他应收款
连云港如意食品有限公司 936,122.63 5年以上其他应收款
(远大)连云港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11,566,975.75 5年以上其他应收款
连云港兴农农业有限公司 5,264,054.25 5年以上其他应收款
合 计 25,148,697.41
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截止,本公司为连云港来福如意食品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连云港分行借款300万元本息提供担保,本公司已针对该笔担保计提了预计负债300万元。
五、承诺事项
1、公司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时,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别承诺:其所持有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中国远大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如意集团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10%。
2、公司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时,连云港市蔬菜冷藏加工厂特别承诺:其所持有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8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连云港市蔬菜冷藏加工厂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如意集团股份总数的比例在6个月内不超过5%,在18个月内不超过10%。
六、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交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努力做好与投资者沟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待了各类投资机构以及个人投资者的调研、咨询。接待过程中,公司未发生私下、提前或者选择性的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公司非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
七、公司聘请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本公司的审计工作,本公司支付给该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
该事务所自1996年以来一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十)财务会计报告
审 计 报 告
天衡审字(2007)772号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意集团公司)财务报表,包括的资产负债表,2006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如意集团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除本报告“三、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所述事项外,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如意集团公司存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所述的与中国远大集团责任有限公司互易合同纠纷诉讼事项。如意集团公司针对该已决诉讼事项作出认定:法院判决《资产置换协议》解除之法律效力溯及到,并以此作为对财务会计事项进行处理的原则和依据。如意集团公司将根据法院判决中国远大集团责任有限公司应向如意集团公司返还的远大(连云港)花生食品有限公司90%股权确认入账并于2006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远大(连云港)花生食品有限公司于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中国远大集团责任有限公司未能将远大(连云港)花生食品有限公司90%的股权过户给如意集团公司;由于客观原因限制,如意集团公司未能取得远大(连云港)花生食品有限公司的财务资料。我们无法判断如意集团公司上述会计处理的正确性以及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四、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除了前段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如意集团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如意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0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宏斌
   中国·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游世秋
资 产 负 债 表 ()
编制单位: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注释 期末数 年初数
合 并 母公司 合 并 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7,848,991.24 46,574,992.80 182,106,751.97 51,214,578.90
短期投资 5,000,000.00 70,000,000.00
应收票据 12,290,923.18 39,398,648.18
应收股利 400,000.00
应收利息
应收帐款 278,844,237.63 240,800,823.89
其他应收款 74,345,311.96 44,328,642.29 68,340,295.74 43,962,191.22
预付帐款 461,570,689.79 191,357,364.11
应收补贴款 130,868,154.47 96,309,758.17
存货 621,648,293.31 469,357,796.76
待摊费用 1,123,824.15 914,709.6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813,540,425.73 91,303,635.09 1,358,586,148.43 95,176,770.12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23,350,126.79 89,294,725.93 56,159,831.33 118,115,384.39
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投资合计 23,350,126.79 89,294,725.93 56,159,831.33 118,115,384.39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82,055,236.10 12,364,562.38 63,978,576.68 12,493,043.54
减:累计折旧 26,965,089.61 7,047,093.72 21,392,585.24 6,635,424.19
固定资产净值 55,090,146.49 5,317,468.66 42,585,991.44 5,857,619.35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46,224.85 242,840.35 242,840.35 242,840.35
固定资产净额 54,843,921.64 5,074,628.31 42,343,151.09 5,614,779.00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合计 54,843,921.64 5,074,628.31 42,343,151.09 5,614,779.00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39,433,064.87 19,733,149.84 40,404,903.63 20,275,495.36
长期待摊费用 789,726.84 524,455.23 100,000.00
其他长期资产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40,222,791.71 19,733,149.84 40,929,358.86 20,375,495.36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资产总计 1,931,957,265.87 205,406,139.17 1,498,018,489.71 239,282,428.87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炳源 财务总监:张勉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勉
资 产 负 债 表 续( )
编制单位: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注释 期末数 年初数
合 并 母公司 合 并 母公司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63,538,560.83 294,958,855.51 17,875,000.00
应付票据 117,141,025.29 15,000,000.00
应付帐款 717,248,594.46 11,836.00 636,581,383.13 11,836.00
预收帐款 305,599,062.89 222,125,085.35
应付工资 613.31
应付福利费 2,224,821.32 1,666,619.69
应付股利
应交税金 17,048,780.07 912,477.45 14,076,644.80 650,081.05
其他应交款 204,651.09 -2,691.66 393,115.38 113,283.99
其他应付款 6,352,470.52 2,853,447.64 33,215,517.13 26,698,307.90
预提费用 765,336.37 946,232.31 366,419.74
预计负债 6,177,767.24 3,000,000.00 17,900,050.80 19,600,050.8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1,162,000.00 1,162,000.00 1,138,000.00 1,138,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637,463,070.08 7,937,069.43 1,238,002,117.41 66,452,979.48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2,730,000.00 1,930,000.00
其他长期负债
长期负债合计 2,730,000.00 1,930,000.00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贷项
负债合计 1,640,193,070.08 7,937,069.43 1,239,932,117.41 66,452,979.48
少数股东权益 97,492,660.02 86,961,951.54
股东权益:
股本 202,500,000.00 202,500,000.00 202,500,000.00 202,500,000.00
减:已归还投资
股本净额 202,500,000.00 202,500,000.00 202,500,000.00 202,500,000.00
资本公积 26,788,228.83 26,788,228.83 2,942,381.91 2,942,381.91
盈余公积 35,156,609.63 6,930,861.05 34,535,775.24 6,930,861.05
其中:法定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64,746,617.09 -38,750,020.14 -65,125,595.77 -39,543,793.57
未确认投资损失 -5,426,685.60 -3,728,140.62
股东权益合计 194,271,535.77 197,469,069.74 171,124,420.76 172,829,449.3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931,957,265.87 205,406,139.17 1,498,018,489.71 239,282,428.87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炳源 财务总监:张勉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勉
利 润 及 利 润 分 配 表(2006年度)
编制单位: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注释 本年累计数 上年实际数
合 并 母公司 合 并 母公司
一、主营业务收入 8,512,413,578.07 9,810,590,671.00 495,128.39
减:主营业务成本 8,148,832,113.05 9,462,668,190.17 491,857.09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539,832.41 857,693.51
二、主营业务利润 360,041,632.61 347,064,787.32 3,271.30
加:其他业务利润 13,411,383.11 35,948.20 7,559,561.81 32,980.00
减:营业费用 246,777,789.43 229,240,238.44 27,555.00
管理费用 50,510,286.37 15,301,811.18 59,015,701.39 28,530,894.26
财务费用 6,731,736.72 1,001,906.50 25,264,070.42 1,800,918.95
三、营业利润 69,433,203.20 -16,267,769.48 41,104,338.88 -30,323,116.91
加:投资收益 -3,750,293.86 22,060,520.71 835,543.67 31,271,645.08
补贴收入 14,313,000.00 16,590,000.00
营业外收入 3,944,669.98 327,807.39 1,700,,796.80 200.00
减:营业外支出 10,080,432.26 5,064,969.29 19,405,280.65 19,717,093.84
四、利润总额 73,860,147.06 1,055,589.33 40,825,398.70 -18,768,365.67
减:所得税 35,006,786.55 261,815.90 27,850,523.97
少数股东损益 39,552,092.42 30,797,836.09
加:未确认投资损失 1,698,544.98 288,010.91
五、净利润 999,813.07 793,773.43 -17,534,950.45 -18,768,365.67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65,125,595.77 -39,543,793.57 -42,467,550.23 -20,775,427.90
其他转入
六、可供分配的利润 -64,125,782.70 -38,750,020.14 -60,002,500.68 -39,543,793.57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20,834.39 3,049,227.65
提取法定公益金 1,524,613.82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提取储备基金 366,169.08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183,084.54
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64,746,617.09 -38,750,020.14 -65,125,595.77 -39,543,793.57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八、未分配利润 -64,746,617.09 -38,750,020.14 -65,125,595.77 -39,543,793.57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炳源 财务总监:张勉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勉
补充资料:
项 目 本年累计数 上年同期数
合 并 母公司 合 并 母公司
1、出售、处置部门或被投资单位所得收益
2、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
3、会计政策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
4、会计估计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
5、债务重组损失
6、其他
利润表附表(2006年度)
编制单位: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183.72% 209.78% 1.7780 1.7780
营业利润 35.43% 40.46% 0.3429 0.3429
净利润 0.51% 0.58% 0.0049 0.00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6.46% -7.38% -0.0376 -0.0376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炳源 财务总监:张勉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勉
资产减值准备表(2006年度)
编制单位: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末余额
因资产价值回升转回数 其他原因转出数
一、坏帐准备合计 111,515,257.49 13,928,091.68 25,190,727.43 100,252,621.74
其中:应收帐款 19,386,972.59 2,605,801.92 828,630.02 21,164,144.48
其他应收款 92,128,284.91 11,322,289.76 24,362,097.41 79,088,477.26
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合计
其中: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
三、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4,562,014.53 738,065.52 5,300,080.05
其中:库存商品 3,920,180.97 505,623.52     4,425,804.49
原材料 641,833.56 232,442.00     874,275.56
四、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合计 18,129,617.10 18,129,617.10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18,129,617.10 18,129,617.10
长期债权投资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242,840.35 3,384.50 246,224.85
其中:房屋、建筑物 242,840.35 3,384.50 246,224.85
电子设备
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其中:专利权
商标权
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八、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炳源 财务总监:张勉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勉
现 金 流 量 表 (2006年度)
编制单位: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注释 合 并 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056,059,717.89
收到的税费返还 257,276,308.4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7,103,807.38 91,511,756.73
现金流入小计 10,480,439,833.68 91,511,756.7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029,328,469.9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8,892,082.69 2,191,610.82
支付的各项税费 69,648,865.67 254,407.0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31,658,178.83 125,177,374.54
现金流出小计 10,549,527,597.09 127,623,392.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087,763.41 -36,111,635.6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307,046,318.79 19,150,163.69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2,720,418.49 31,371,680.9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857,565.07 491,333.8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310,624,302.35 51,013,178.5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18,662,849.64 12,048.00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215,887,326.6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234,550,176.24 12,048.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074,126.11 51,001,130.5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067,091,456.18 6,0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1,067,091,456.18 6,00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954,767,505.66 23,875,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72,085,387.49 1,120,272.02
其中:支付少数股东股利 28,90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33,574.80 533,574.80
现金流出小计 1,027,386,467.95 25,528,846.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704,988.23 -19,528,846.8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37,438,012.09 -234.1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4,129,363.02 -4,639,586.10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炳源 财务总监:张勉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勉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2006年度)
编制单位: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注释 合 并 母公司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999,813.07 793,773.43
加:少数股东损益 39,552,092.42
未确认投资损失 -1,698,544.98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32,799,158.79 25,551,330.43
固定资产折旧 6,719,179.68 506,955.59
无形资产摊销 986,838.76 542,345.5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397,614.45 100,000.00
待摊费用的减少(减:增加) -209,114.54
预提费用的增加(减:减少) -400.00 -4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321,152.88 -323,307.39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财务费用 11,928,570.28 1,120,076.64
投资损失(减:收益) -14,379,323.23 -40,190,137.80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153,028,562.0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4,046,513.81 17,360,533.0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27,316,485.31 -41,582,863.89
其他 38,529,065.96 10,058.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087,763.41 -36,111,635.67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210,512,162.45 46,574,992.80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26,382,799.43 51,214,578.90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84,129,363.02 -4,639,586.10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炳源 财务总监:张勉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勉
财务报告附注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江苏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苏体改生(94)72号文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6年10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1996)282、283号文批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经营范围:农副产品种植、加工、销售,水产品养殖、开发、捕捞、加工、销售,种子、农药、化肥销售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3200001103275。
1997年5月,公司经股东大会批准,按每10股送2股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人民币6000万元,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000万元。
1999年6月,公司经股东大会批准,按每10股送2股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199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时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增3股的比例转增股本,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人民币9000万元,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9000万元。
2000年4月,公司经股东大会批准,按每10股送2股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199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时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增3股的比例转增股本,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人民币13500万元,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3500万元。
2003年9月,公司经股东大会批准,按每10股送3.5股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2003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同时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增1.5股的比例转增股本,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人民币20250万元,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0250万元。
二、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公司所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制定的。
1、会计年度
以公历至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2、记帐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3、记帐基础和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4、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对所发生的非记账本位币经济业务,均采用业务发生日的市场汇价折合为记账本位币记账;期末外币账户余额按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合为记账本位币,与账面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除属于购建固定资产专门外币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进行处理外,其余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5、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系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1)短期投资核算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2)短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取得时的投资成本入账。投资成本是指公司取得各种股票、债券、基金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等。如取得短期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但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则单独核算,不构成投资成本。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收到的现金股利、利息等收益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出售短期投资时,按所获得的价款扣除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利息等的余额,确认为投资损益。
(3)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期末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并按投资总体计提跌价准备,如某项投资占投资总额10%以上(含10%)的则按单项投资为基础计算确定计提跌价准备。
7、坏账核算方法
(1)坏账确认的标准为:
A、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
B、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
(2)坏账损失的核算采用备抵法,坏账准备按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账龄分析计提。公司根据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现金流量情况等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账 龄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5%
1-2年 5%
2-3年 10%
3-4年 30%
4-5年 50%
5年以上 100%
公司根据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并有确凿证据表明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很小时,可对该应收款项计提特别坏账准备。
8、存货核算方法
(1)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加工商品、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2)存货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入账。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和产成品发出按加权平均法核算;库存商品发出按个别认定法核算;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核算;包装物采用领用时一次摊销法核算。
(3)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公司对存货作定期盘点。
(4)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并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9、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1)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按照确定的初始投资成本入账。
①公司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成本法核算。
②公司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
③公司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以上(不含50%),或虽不足50%,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根据重要性原则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④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调整初始投资成本。股权投资差额分别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的差额,计入“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并按规定的期限摊销计入损益,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2)长期债权投资:
①债券投资:取得时按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入账。如取得的债券投资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则单独核算,不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公司购买的长期债券,初始投资成本减去相关费用及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摊销。债券投资按期计算应收利息,计算的债券投资利息收入,经摊销债券溢价或折价后,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债权投资:取得时按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入账;按期计算应计利息,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③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债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收益。
(3)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公司在期末对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按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0、固定资产核算方法
(1)固定资产标准为单位价值在200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列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固定资产在取得时,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5%的净残值率确定其分类折旧率。各类固定资产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30-40年 3.17%-2.38%
机器设备 10-15年 9.50%-6.33%
运输设备 8-10年 11.88%-9.50%
电子设备 5-8年 19.00%-11.88%
其 他 5年 19.00%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公司在期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按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1、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1)公司在建工程核算为建造或修理固定资产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和安装工程,包括固定资产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大修理工程等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以及改扩建工程等转入的固定资产净值。公司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作为确认固定资产的时点。
(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公司在期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出现在建工程长期停建并且预计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或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或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时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2、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方法
(1)无形资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
(2)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按预计使用年限分期平均摊销。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公司在期末检查无形资产预计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按单项无形资产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3、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按其受益期平均摊销。
14、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
(1)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除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按以下原则资本化外,其他借款费用均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属于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予以资本化,以后发生的辅助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如果辅助费用金额较小,也可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当同时满足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三个条件时,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汇兑差额开始资本化,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每一会计期间资本化金额按至当期末购建固定资产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和资本化率计算确定。如果购建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但如果中断是使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当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损益。
15、应付债券的核算方法
公司的应付债券于发行时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入账,按期计提债券利息。溢价或折价发行债券,其债券发行价格总额与债券面值总额的差额,在债券存续期间采用直线法摊销。
16、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商品销售以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实现。
17、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应付税款法。
18、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公司合并会计报表按照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编制,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的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合并各项数据编制而成。合并时,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之间的重大内部交易和资金往来均相互抵销。
19、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1)公司在编制2005年度财务报表时少计了应付北京炎黄置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897,600.00元、少计了应付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租赁费300,000.00元。2006年度公司对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期初留存收益及相关项目的年初数,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的上年数栏,已按调整后的数字填列。由于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公司调减了2006年期初留存收益1,197,600.00元,均属未分配利润项目。
(2)由于公司存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所述的与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易合同纠纷诉讼事项,2006年度公司将该已决诉讼事项作为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期初留存收益及相关项目的年初数,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的上年数栏,已按调整后的数字填列。由于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公司调减了2006年期初留存收益108,854,408.21元,其中盈余公积23,202,166.08元、未分配利润85,652,242.13元。
三、税项
1、流转税
(1)增值税:
①母公司:除种子外的其他农产品销售税率13%,出口销售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出口退税政策。
②子公司: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商品销售税率17%或13%,出口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出口退税政策。
(2)营业税:按应税收入的5%计缴。
2、所得税
(1)子公司——海南中源石化工贸有限公司:根据海口市国家税务局海国税函[2005]455号《海口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海南中源石化工贸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减免问题的复函》的批复,同意海南中源石化工贸有限公司2006年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2)子公司——宁波远大沥青有限公司:2006年度按优惠税率16.50%计缴;
(3)母公司及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其他子公司2006年度均适用33%的税率。
3、地方税及附加:
(1)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
(2)教育费附加:费率4%。
四、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变更
1、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投资比例 是否合并
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 8000万元 经营和代理商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转口贸易 52% 是
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200万元 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出口加工、保税仓储等 70% 是
宁波远大沥青有限公司 63万美元 改性沥青生产 74.60% 是
余姚市远大塑料有限公司 80万元 塑胶原料,化工原料及产品等的代购代销 90% 是
宁波远大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500万元 承办海运和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内运输代理业务 90% 是
海南中源石化工贸有限公司 500万元 化工塑料、钢材、电子产品、五金工具批发、零售 合并100% 是
义乌市远大贸易有限公司 100万元 塑胶原料、化工原料及产品、纺织品原料及产品等批发、零售 合并100% 是
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 2000万元 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100% 是
连云港艾利如意食品有限公司 28万美元 加工、销售蔬菜、果品、水产品 70% 是
远大(连云港)花生食品有限公司 [注] 1000万元 花生、果仁及其制品加工、销售;花生储存 90% 否
其中: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远大沥青有限公司、余姚市远大塑料有限公司、宁波远大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海南中源石化工贸有限公司、义乌市远大贸易有限公司、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均为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注]:根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形成的(2006)二中民初字第03691号《民事判决书》,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公司返还远大(连云港)花生食品有限公司的90%股权。远大(连云港)花生食品有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申请破产,于被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连民破字第05号《民事裁定书》宣告破产还债。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能将远大(连云港)花生食品有限公司的90%股权过户给公司。
2、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变更:
2006年12月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本年度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以为截止日,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1、货币资金:
(1)明细项目:
项 目 币种 期末数 年初数
原币 汇率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现 金 人民币 110,051.27 97,400.86
银行存款 人民币 109,663,238.60 111,182,280.32
银行存款 美元 1,749,507.51 7.8087 13,661,379.27 14,730,995.37
银行存款 欧元 89,144.25 10.2665 915,199.41 372,122.88
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 101,251,753.00 51,613,200.95
其他货币资金 美元 287,791.90 7.8087 2,247,280.61 4,110,427.61
其他货币资金 欧元 8.68 10.2665 89.08 323.98
合 计 227,848,991.24 182,106,751.97
(2)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中除到期日为3个月以上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7,336,828.79元外,无抵押、冻结等对变现有限制或存放在境外、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
2、短期投资
项 目 期末数 年初数
投资金额 跌价准备 投资金额 跌价准备
基金投资 5,000,000.00
委托贷款 [注] 70,000,000.00
合 计 5,000,000.00 70,000,000.00
[注]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于提前收回其对宁波东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贷款7,000.00万元,并解除了原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
3、应收票据:
(1)明细项目:
项 目 期末数 年初数
银行承兑汇票 12,290,923.18 39,398,648.18
(2)本账户期末余额中无应收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票据。
(3)应收票据期末数比年初数下降68.80%,其主要原因是为控股子公司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本年度进口贸易、国内贸易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的减少。
4、应收账款:
(1)账龄分析:
账龄 期末数 年初数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288,792,089.13 96.26% 15,175,690.10 249,318,894.50 95.82% 12,465,944.72
1-2年 5,372,636.55 1.79% 268,631.83 3,323,625.30 1.28% 166,181.26
2-3年 32,503.27 0.01% 3,250.33 878,255.63 0.34% 87,825.56
3-4年 135,115.63 0.05% 40,534.69
4-5年
5年以上 5,676,037.53 1.89% 5,676,037.53 6,667,021.04 2.56% 6,667,021.04
合计 300,008,382.11 100.00% 21,164,144.48 260,187,796.47 100.00% 19,386,972.58
(2)经诉讼且法院判决后,对方单位仍未履行偿债义务,截至这将远大浙江进出口有限公司对以下应收账款计提了全额坏账准备:
单 位 名 称 截至2006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 已计提特别坏账准备金额
南京金彩富化工有限公司 774,826.99 774,826.99
(3)本期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部分单位偿还债务合计786,600.00元,参见附注七·(二) ·7。
(4)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合计28,744,279.88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9.58%。
(5)应收账款余额中无应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5、其他应收款
(1)账龄分析:
账龄 期末数 年初数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41,990,484.39 27.36% 8,611,512.45 64,388,590.67 40.12% 7,907,946.50
1-2年 37,528,624.12 24.46% 6,564,948.15 21,084,046.76 13.14% 11,082,477.91
2-3年 22,565,088.53 14.71% 13,426,986.62 10,526,948.05 6.56% 10,398,876.86
3-4年 11,541,191.68 7.52% 10,731,610.22 9,545,324.43 5.95% 9,442,808.17
4-5年 9,494,784.62 6.19% 9,439,803.94 3,468,162.98 2.16% 1,840,667.71
5年以上 30,313,615.88 19.76% 30,313,615.88 51,455,507.76 32.07% 51,455,507.76
合计 153,433,789.22 100.00% 79,088,477.26 160,468,580.65 100.00% 92,128,284.91
(2)由于对方单位财务状况恶化、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原因,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对以下应收款项计提了特别坏账准备:
单 位 名 称 截至2006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 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南洋国际贸易公司 3,811,181.59 3,811,181.59
连云港市第二毛巾厂 1,929,129.67 1,929,129.67
连云港乐意食品有限公司 201,720.64 201,720.64
连云港大江食品有限公司 7,630,780.76 7,630,780.76
连云港来福如意食品有限公司 10,283,239.80 10,283,239.80
连云港如意食品有限公司 10,097,814.19 10,097,814.19
连云港富士食品有限公司 11,031,385.50 11,031,385.50
合 计 44,985,252.15 44,985,252.15
(3) 经诉讼且法院判决后,对方单位仍未履行偿债义务,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对以下应收款项计提了特别坏账准备:
单 位 名 称 截至2006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 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泉州金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855,562.41 1,855,562.41
(4)其他主要大额往来单位列示如下: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备注
浙江塑料城网上交易市场 17,726,850.59 [注]
上海大宗钢铁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515,132.77
宁波都普特液体化工电子交易有限公司 1,125,721.13
长江集团 15,041,171.45
连云港富士食品有限公司 11,031,385.50
连云港来福如意食品有限公司 10,283,239.80
连云港如意食品有限公司 10,097,814.19
[注]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余姚市远大塑料有限公司分别与浙江塑料城网上交易市场、上海大宗钢铁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宁波都普特液体化工电子交易有限公司签订《入市交易协议》租用其交易摊位进行电子交易,期末交易保证金余额挂账“其他应收款”。
(5)其他应收款前五名金额合计64,180,461.53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41.83%。
(6)本期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部分单位偿还债务合计24,362,097.41元,具体情况参见附注七·(二) ·7。
(7)其他应收款余额中无应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6、预付账款:
(1)账龄分析:
账 龄 期末数 年初数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1年以内 457,708,289.34 99.17% 187,703,750.63 98.09%
1–2 年 3,801,487.77 0.82% 2,289,162.91 1.20%
2–3 年 58,818.93 0.01% 1,364,450.57 0.71%
3年以上 2,093.75 0.00%
合 计 461,570,689.79 100.00% 191,357,364.11 100.00%
(2)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账款尚未收回的原因是:尚未与供货单位结算。
(3)预付账款余额中无预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4)预付账款期末数比年初数上升141.21%,其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出口和内贸业务预付款比例增加所致。
7、应收补贴款:
(1)明细项目:
款项性质 期末数 年初数
应收出口退税 130,868,154.47 96,309,758.17
(2)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将已在贷款人——交通银行宁波分行处开立的出口退税专用账户由贷款人监管,并以出口退税款作为还款来源向贷款人申请贷款额度,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如到期不履行偿债义务贷款人有权就出口退税专用账户内的款项优先受偿。
(3)应收补贴款期末数比年初数上升35.88%,其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本年度收回出口退税周期延长。
8、存货:
(1)明细项目:
项 目 期末数 年初数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原材料 3,273,671.69 874,275.56 746,257.35 641,833.56
产成品 1,529,045.49 824,481.78
库存商品 619,091,103.03 4,425,804.49 469,989,162.26 3,920,180.97
加工商品 3,054,553.15 2,359,909.90
低值易耗品
合 计 626,948,373.36 5,300,080.05 473,919,811.29 4,562,014.53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依据为:按账面实存的存货,采用单项比较法对期末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按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确定的依据为: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预计售价减去预计完工成本和销售所必需的预计税费后的净值。
(3)存货期末数比年初数上升32.29%,其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国内贸易和进口贸易采购增加所致。
9、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类别情况如下:
投资类别 年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子公司投资 [注] 18,129,617.10 18,129,617.10
联营公司投资 21,175,214.23 3,343,331.23 18,023,418.67 6,495,126.79
其他股权投资 16,855,000.00 16,855,000.00
合 计 56,159,831.33 3,343,331.23 36,153,035.77 23,350,126.79
[注]远大(连云港)花生食品有限公司由于连年经营不善于被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连民破字第05号《民事裁定书》宣告破产还债,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本期对其全额计提投资减值准备。
(2)联营公司投资明细情况列示如下:
被投资公司名称 投资期限 持股比例 初始投资金额 追加投资额[注1] 调整被投资公司权益增减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连云港味之素如意食品公司 1995.12-2015.12 25% 11,451,527.25 692,429.12 12,336,145.38
宁波市天博机械有限公司 2000.11-2010.11 50% 500,000.00 124,470.97 744,327.84
嘉兴市华通沥青有限公司 2005.2-2035.2 24.50% 3,185,000.00 1,389,249.05 933,931.14 1,173,049.90
合计 15,136,527.25 1,389,249.05 1,750,831.23 14,253,523.12
被投资公司名称 分得的现金红利 本期转让[注2]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连云港味之素如意食品公司 571,680.98 6,639,185.89 17,148,486.74
宁波市天博机械有限公司 100,000.00 496,500.00 747,827.84
嘉兴市华通沥青有限公司 5,747,298.95
合计 671,680.98 7,135,685.89 17,148,486.74 6,495,126.79
[注1]子公司——宁波远大沥青有限公司本期对嘉兴市华通沥青有限公司追加投资1,592,500.00元,其中以银行存款增资1,389,249.05元,以未分配利润增资203,250.95元。
[注2] 根据公司(甲方)与味之素冷冻食品株式会社(乙方)于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将持有连云港味之素如意食品公司25%的股权以19,281,0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以等额的美元支付该转让对价。公司于收到股权转让款2,427,389.81美元,折合人民币19,150,163.69元,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差额2,001,676.95元形成股权转让收益。
(4)其他股权投资明细情况列示如下:
被投资单位 投资比例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减值准备
象山县绿叶城市信用社有限责任公司 10.79% 16,855,000.00 16,855,000.00
合 计 16,855,000.00 16,855,000.00
(5)期末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明细情况列示如下:
被投资单位 投资比例 期末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远大(连云港)花生食品有限公司 90% 18,129,617.10 18,129,617.10
合 计 18,129,617.10 18,129,617.10
10、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1)本期固定资产原价及累计折旧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资产类别 年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固定资产原价:
房屋及建筑物 23,663,923.85 6,066,586.34 263,312.50 29,467,197.69
机器设备 9,956,303.56 5,321,390.46 15,277,694.02
运输设备 25,522,172.40 7,270,809.00 1,210,007.00 31,582,974.40
办公及其他设备 4,836,176.87 1,100,961.12 209,768.00 5,727,369.99
合 计 63,978,576.68 19,759,746.92 1,683,087.50 82,055,236.10
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7,918,304.16 1,059,763.43 95,286.06 8,882,781.53
机器设备 3,164,702.80 1,018,620.63 4,183,323.43
运输设备 7,655,766.92 3,917,055.77 857,447.88 10,715,374.81
办公及其他设备 2,653,811.36 723,739.85 193,941.37 3,183,609.84
合 计 21,392,585.24 6,719,179.68 1,146,675.31 26,965,089.61
净值 42,585,991.44 55,090,146.49
(2)期末用于借款抵押的固定资产情况:
资产类别 固定资产原价
房屋及建筑物 9,939,233.00
(3)期末用于经营性租赁的固定资产情况:
资产类别 固定资产原价 备注
房屋及建筑物 5,870,533.00 参见附注五·11·(4)
机器设备 3,280,000.00
合 计 9,150,533.00
11、无形资产:
(1)明细项目:
项 目 如意集团老厂区土地使用权 如意集团新厂区土地使用权 宁波榭西工业园12-2土地使用权 外购软件 合 计
原始金额 5,426,876.75 21,070,000.00 22,112,590.00 15,000.00 48,624,466.75
年初数 4,108,211.63 16,167,283.73 20,129,408.27 40,404,903.63
本期增加 15,000.00 15,000.00
本期摊销 117,377.40 424,968.12 442,251.80 2,241.44 986,838.76
期末数 3,990,834.23 15,742,315.61 19,687,156.47 12,758.56 39,433,064.87
剩余摊销年限 33.73年 39.08年 44.33年
(2)根据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于向公司发出的“对帐通知”,公司尚欠土地款2,911,797.90元,但公司尚未能核实该项欠款的真实情况,也未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3)公司经营性租赁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期末账面价值7,103,933.94元。
(4)根据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与润信船贸有限公司签订的《集装箱堆场租赁合同》,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宁波榭西工业园12-2土地使用权及其附属设施、两台集装箱堆高机租赁给润信船贸有限公司作为集装箱堆场使用,租期十五年。
12、长期待摊费用:
项 目 原始金额 年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期末数
水增容费 1,0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装修费 1,823,230.02 284,207.83 337,393.96 202,433.21 419,168.58
网络维护及其他 163,231.20 140,247.40 325,492.10 95,181.24 370,558.26
合 计 2,986,461.22 524,455.23 662,886.06 397,614.45 789,726.84
13、短期借款:
(1)借款分类情况:
借款类别 期末数 年初数
担保借款 157,597,129.00 63,923,188.51
信用借款 149,146,170.00 122,643,480.00
抵押借款 10,385,571.00 40,354,500.00
出口退税质押借款 68,037,687.00
出口信用证打包借款 102,470,730.55
进口押汇借款 43,938,960.28
合 计 463,538,560.83 294,958,855.51
(2)短期借款期末数较年初数上升57.15%,主要原因是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由于业务结构调整,所需流动资金增加。
14、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明细:
票据种类 期末数 年初数
银行承兑汇票 117,141,025.29 15,000,000.00
(2)期末本账户余额中无应付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票据。
(3)应付票据期末数较年初数上升680.94%,主要原因是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增加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国内采购货款。
15、应付账款:
(1)本账户余额中无应付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2)账龄超过三年的应付账款2,683,580.76元,未偿还的原因为:尚未与供货商进行结算。
16、预收账款:
(1)期末本账户余额中无预收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2)账龄超过一年的预收账款4,330,696.07元,未结转的原因为:控股子公司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与客户尚未结清的代理进口货款。
(3)预收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上升37.58%,主要原因是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国内贸易预收货款增加。
17、应交税金:
税 种 期末数 年初数 备注
企业所得税 17,282,565.22 8,438,782.57 报告期执行的法定税率参见附注三
增值税 -3,036,825.08 1,324,669.18
营业税 266,541.87 296,446.42
城市维护建设税 -27,507.47 391,373.49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444,451.63 3,599,077.40
印花税 119,553.90 26,295.74
合 计 17,048,780.07 14,076,644.80
18、其他应交款:
项 目 期末数 年初数 备注
教育费附加 -6,149.35 392,948.08 报告期执行的费率参见附注三
水利基金 210,800.44 167.30
合 计 204,651.09 393,115.38
19、其他应付款:
(1)期末应付金额较大的单位(项目)如下:
单位(项目)名称 金 额 款项性质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91,634.02 参见附注十二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 股改保荐费用
台州市遮阳网厂 560,000.00 保证金
北京宝中宝信息咨询中心 300,000.00 财务顾问费用
浙江康泰塑业有限公司 300,000.00 保证金
(2)应付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情况参见附注七·(三)。
(3)账龄超过三年的其他应付款777,829.47 元,形成的原因为:如附注十二所述,公司根据法院判决应向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返还2001年资产置换差价以及尚未清欠的其他往来款。
20、预提费用:
项 目 期末数 年初数
利息费用 765,336.37 945,832.31
租赁费用 400.00
合 计 765,336.37 946,232.31
21、预计负债:
项 目 期末数 年初数
预计担保支出 [注1] 3,000,000.00 17,552,822.00
预计未决诉讼损失 [注2] 3,177,767.24 347,228.80
合 计 6,177,767.24 17,900,050.80
[注1]参见附注八·1·(1)。
[注2]参见附注八·2。
2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1)明细情况:
贷款单位 本 金 利息金额 借款期限 年利率 借款条件
连云港市财政局 1,000,000.00 162,000.00 2000.4.3-2003.4.3 2.400% 信用
(2)逾期未还的原因:该笔贷款属项目贷款,因项目的实施尚未结束,暂未偿还贷款。
23、专项应付款:
期末专项应付款形成原因为:(1)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财政局根据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经济贸易局审核意见和公司申报情况,2005年补助给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外企发展资金170万元,2006年补助给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外企发展资金80万元;(2)根据宁波远大沥青有限公司与宁波市北仑区科技局签署的《科技项目任务书》,宁波远大沥青有限公司于2005年度取得的项目资助款23万元。
24、股本: 数量单位:股
年初数(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 期末数(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
股份类别 数量 股份类别 数量
一、尚未流通股份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其中:国有法人股 61,965,000 其中:国有法人股 55,768,500
境内社会法人股 89,707,500 境内社会法人股 80,736,750
自然人持股 202,5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182,250
高管股份 44,752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51,875,000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136,732,252
二、已流通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其中:A股 50,625,000 其中:A股 65,767,748
已流通股份合计 50,625,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65,767,748
合 计 202,500,000 合 计 202,500,000
25、资本公积:
项 目 年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股权投资准备 [注1] 349,031.33 40,665.51 349,031.33 40,665.51
关联交易差价 [注2] 25,148,697.41 25,148,697.41
其他资本公积 [注3] 2,593,350.58 359,090.13 1,353,574.80 1,598,865.91
合 计 2,942,381.91 25,548,453.05 1,702,606.13 26,788,228.83
[注1]股权投资准备本期增加的原因为:权益法核算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增加。
股权投资准备本期减少原因为:公司转让连云港味之素如意食品公司股权,将相关的股权投资准备349,031.33元转入其他资本公积。
[注2]关联交易差价本期增加原因为:公司之第一大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减少公司损失,代部分债务人偿还债务,公司将转回该部分债权相应的坏账准备计入资本公积。
[注3]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的原因为:(1)公司与其他单位债务重组而转入的资本公积10,058.80元(参见附注十一);(2)公司转让连云港味之素如意食品公司股权,相关的的股权投资准备349,031.33元转入其他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减少的原因为:股权分置改革费用冲减资本公积。
26、盈余公积:
项 目 年初数[注1]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注2] 期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3,089,755.81 3,841,105.24 6,930,861.05
公益金 3,841,105.24 3,841,105.24
子公司法定盈余公积 17,764,356.43 9,373,007.47 27,137,363.90
子公司公益金 8,752,173.08 8,752,173.08
子公司储备基金 725,589.78 725,589.78
子公司企业发展基金 362,794.90 362,794.90
合 计 34,535,775.24 13,214,112.71 12,593,278.32 35,156,609.63
[注1]由于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调减了盈余公积年初数23,202,166.08元。
[注2]盈余公积本期减少的原因为:根据财政部财企[2006]67号《关于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对的公益金结余,转作盈余公积金管理使用。
27、未分配利润:
项 目 期末数 年初数
当期净利润 999,813.07 -17,534,950.45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注] -65,125,595.77 -42,467,550.23
其他转入
减:提取法定公积金 620,834.39 3,049,227.65
提取法定公益金 1,524,613.82
提取职工奖励福利基金
提取储备基金 366,169.08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183,084.54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未分配利润 -64,746,617.09 -65,125,595.77
[注]由于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调减了2006年度未分配利润年初数86,849,842.13元。
28、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 期末数 年初数
连云港艾利如意食品有限公司 -5,426,685.60 -3,728,140.62
29、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
(1)按行业分部列示如下:
行业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本年累计数 上年数 本年累计数 上年数
进出口及国内贸易 8,512,413,578.07 9,810,095,542.61 8,148,832,113.05 9,462,176,333.08
农副产品销售 495,128.39 491,857.09
合计 8,512,413,578.07 9,810,590,671.00 8,148,832,113.05 9,462,668,190.17
行业间抵销
抵销后合计 8,512,413,578.07 9,810,590,671.00 8,148,832,113.05 9,462,668,190.17
(2)按地区分部列示如下:
行 业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本年累计数 上年数 本年累计数 上年数
浙江地区 8,512,413,578.07 9,810,095,542.61 8,148,832,113.05 9,462,176,333.08
江苏地区 495,128.39 491,857.09
合计 8,512,413,578.07 9,810,590,671.00 8,148,832,113.05 9,462,668,190.17
地区间抵销
抵销后合计 8,512,413,578.07 9,810,590,671.00 8,148,832,113.05 9,462,668,190.17
(3)本年度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收入总额为336,768,130.03元,占全部销售收入的3.96%。
30、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项 目 本年累计数 上年数
营业税 120,805.84 192,254.51
城市维护建设税 1,978,681.99 435,746.75
教育费附加 1,440,344.58 229,692.25
合 计 3,539,832.41 857,693.51
31、其他业务利润:
(1)明细项目:
项 目 本年累计数 上年数
收入 支出 利润 收入 支出 利润
代销手续费 2,822,308.31 239,571.68 2,582,736.63 3,374,725.54 357,177.17 3,017,548.37
网上电子交易 [注] 10,645,661.72 883,567.14 9,762,094.58 3,789,803.39 496,480.00 3,293,323.39
其他 1,128,446.00 61,894.10 1,066,551.90 1,397,816.00 149,125.95 1,248,690.05
合 计 14,596,416.03 1,185,032.92 13,411,383.11 8,562,344.93 1,002,783.12 7,559,561.81
[注] 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余姚市远大塑料有限公司分别与浙江塑料城网上交易市场、上海大宗钢铁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宁波都普特液体化工电子交易有限公司签订《入市交易协议》、《入市协议》,租用以上交易市场的交易摊位进行电子交易。报告期内进行的非货物交收交易形成的净盈亏10,645,661.72元,交易手续费883,567.14元。
(2)其他业务利润本年累计数较上年数上升77.41%,主要原因为: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余姚市远大塑料有限公司进行网上电子交易的非货物交收交易形成的净盈利增加。
32、财务费用:
(1)明细项目:
项 目 本年累计数 上年数
利息支出 43,879,707.33 33,633,004.77
减:利息收入 1,828,041.00 3,968,002.91
资金占用费收入 14,244,649.26
手续费 11,952,764.36 16,205,910.63
减:汇兑损益净额 33,028,044.71 21,126,842.07
担保费 520,000.00
合 计 6,731,736.72 25,264,070.42
(2)财务费用本年累计数较上年数下降73.35%,主要原因为: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本期收取的资金占用费收入增加,以及汇兑收益增减。
33、投资收益:
(1)明细项目:
项 目 本年累计数 上年数
处置股权投资净收益 [注] 2,001,676.95
清算子公司收益 -119,961.55
期末调整的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增减额 1,750,831.23 2,109,602.91
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8,129,617.10
委托贷款收益 2,148,737.50 2,436,860.42
股票投资收益 8,478,077.56 -3,590,958.11
合 计 -3,750,293.86 835,543.67
[注]参见附注五·9。
(2)期末调整的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增减额所形成的投资收益汇回不存在重大限制。
(3)投资收益本年累计数较上年数减少458.58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同时股票投资收益增加。
34、补贴收入:
项 目 本年累计数 上年数
政府补助 [注] 14,313,000.00 16,590,000.00
[注] 有关补贴收入取得依据如下:
①根据宁波大榭开发区财政局出具《关于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有关补贴的说明》,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2006年度收到开发区综合补贴、生产经营筹资补贴、产品出口补贴、市场开拓补贴、规模扶持补贴、劳动力安置补贴合计1,363.00万元;根据甬外经贸计财[2004]28号《引发关于继续促进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2006年度宁波市大谢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给予公司“加快结构调整,转变增加方式”补助30.30万元。
②根据宁波大榭开发区财政局出具《关于宁波远大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有关补贴的说明》,宁波远大国际物流有限公司2006年度收到经营筹资补贴、开发区综合补贴合计38万元。
35、营业外收入:
(1)明细项目:
项 目 本年累计数 上年数
赔款收入及违约金 2,431,773.30 823,760.65
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 357,052.43 10,580.75
其他 1,155,844.25 866,455.40
合 计 3,944,669.98 1,700,796.80
(2)营业外收入本年累计数较上年数上升131.93%,主要原因为: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本期收到的赔款收入及违约金增加。
36、营业外支出:
(1)明细项目:
项 目 本年累计数 上年数
担保支出 [注1] 4,936,601.00 17,552,822.00
滞报金、滞纳金及罚款 142,190.54 426,426.48
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39,284.05 919,827.45
预计诉讼损失 [注2] 3,177,767.24 347,228.80
水利基金 1,699,937.00 106,564.33
其他 84,652.43 52,411.59
合 计 10,080,432.26 19,405,280.65
[注1]公司为连云港来福如意食品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连云港分行4,000,000.00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于连云港来福如意食品有限公司无法按期归还上述借款,公司本期履行担保义务代其偿付了4,000,000.00元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52,627.00元。
公司本期履行担保义务,为连云港富士食品有限公司归还借款利息333,796.00元。
公司本期履行担保义务,为连云港来福食品有限公司归还借款利息550,178.00元。
[注2]参见附注八·2。
(2)营业外支出本年累计数较上年数下降48.05%,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担保支出减少。
37、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主 要 项 目 金 额
与其他单位资金往来 101,114,312.18
收到的资金占用费 14,244,649.26
收到的政府补助 14,313,000.00
收到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偿还款 8,337,667.41
收到的代理手续费 2,822,308.31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1,828,041.00
38、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主 要 项 目 金 额
与其他单位资金往来 111,189,539.20
装卸、运输及仓储费 107,151,689.83
报关、佣金等杂费 31,080,201.83
担保支出 19,489,423.00
银行手续费 11,952,764.36
业务招待费 6,149,586.79
办公费 5,889,649.60
差旅费 3,731,349.17
39、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主 要 项 目 金 额
保荐费、律师费等股改费用 533,574.80
40、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项 目 金 额
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的期末数 227,848,991.24
减:到期日为3个月以内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7,336,828.79
现金的期末余额 210,512,162.45
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的年初数 182,106,751.97
减: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55,723,952.54
现金的期初余额 126,382,799.4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4,129,363.02
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以为截止日,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1、应收账款:
(1)账龄分析:
账龄 期末数 年初数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5年以上 2,245,079.90 100.00% 2,245,079.90 3,031,679.90 100.00% 3,031,679.90
合计 2,245,079.90 100.00% 2,245,079.90 3,031,679.90 100.00% 3,031,679.90
2、其他应收款:
(1)账龄分析:
账龄 期末数 年初数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12,185,406.45 10.44% 7,121,258.55 40,937,339.20 30.71% 6,735,383.93
1-2年 36,650,869.38 31.39% 6,521,060.44 20,422,232.55 15.32% 11,049,387.20
2-3年 20,432,232.55 17.50% 11,543,694.85 10,551,706.23 7.91% 10,401,352.68
3-4年 10,551,888.73 9.04% 10,434,819.33 9,686,109.77 7.27% 9,477,543.77
4-5年 9,642,979.96 8.26% 9,513,901.61 270,114.54 0.20% 241,643.49
5年以上 27,285,699.98 23.37% 27,285,699.98 51,455,507.76 38.59% 51,455,507.76
合计 116,749,077.05 100.00% 72,420,434.76 133,323,010.05 100.00% 89,360,818.83
(2)截止公司计提特别坏账准备情况参见附注五·5·(2)。
(3)本期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部分单位偿还债务合计24,362,097.41元,参见附注七·(二) ·7。
(4)主要大额往来单位列示如下: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长江集团 15,041,171.45
连云港富士食品有限公司 11,031,385.50
连云港来福如意食品有限公司 10,283,239.80
连云港如意食品有限公司 10,097,814.19
连云港大江食品有限公司 7,630,780.76
(5)其他应收款前五名金额合计54,084,391.7元,占其他应收款额的46.32%。
(6)其他应收款余额中无应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3、长期股权投资:
(1) 明细项目:
投资类别 年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子公司投资 [注] 101,087,645.79 37,536,697.24 49,329,617.10 89,294,725.93
联营公司投资 17,027,738.60 692,429.12 17,720,167.72
合 计 118,115,384.39 38,229,126.36 67,049,784.82 89,294,725.93
[注]远大(连云港)花生食品有限公司由于连年经营不善于被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连民破字第05号《民事裁定书》宣告破产还债;公司本期对其全额计提投资减值准备18,129,617.10元。
(2)子公司投资明细情况:
被投资公司名称 投资期限 持股比例 初始投资金额 累计追加投资额 调整被投资公司权益增减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 10年 52% 8,836,000.00 15,860,000.00 37,536,697.24 203,452,353.99
连云港艾利如意食品有限公司 15年 70% 1,628,034.80 -1,628,034.80
远大(连云港)花生食品有限公司 90% 18,687,025.70 -206,002.70
合 计 29,151,060.50 15,860,000.00 37,536,697.24 201,618,316.49
被投资公司名称 分得的现金红利 股权投资差额累计摊销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 31,200,000.00 138,853,628.06 89,294,725.93
连云港艾利如意食品有限公司
远大(连云港)花生食品有限公司 351,405.90 18,129,617.10 18,129,617.10
合 计 31,200,000.00 138,853,628.06 351,405.90 107,424,343.03 18,129,617.10
(3)联营公司投资明细情况:
被投资公司名称 投资期限 持股比例 初始投资金额 追加投资额 调整被投资公司权益增减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连云港味之素如意食品公司 1995.12-2015.12 25% 11,451,527.25 692,429.12 12,336,145.38
被投资公司名称 分得的现金红利 本期转让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连云港味之素如意食品公司 571,680.98 6,639,185.89 17,148,486.74
4、投资收益:
项 目 本年累计数 上年数
年末调整的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增减额 38,188,460.86 31,271,645.08
处置股权投资净收益 2,001,676.95
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8,129,617.10
合 计 22,060,520.71 31,271,645.08
七、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企业关系 经济性质或类型 法定代表人
北京炎黄置业有限公司 北京市密云县工业开发区康宝路12号 在规划范围内进行房屋及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及其物业管理,包括公寓、写字楼的出售、商业设施的出租,经营餐饮和娱乐服务设施。 持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85%股权 合作经营(港资) 康林涛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3号三川大厦 主营承办引进技术及人才交流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和代理除国家统一组织联合经营的十六种出口商品和国家规定的一类进口商品以外的商品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技术进出口、易货贸易和转口贸易业务;劳务输出;承包各类国外工程和境内外资工程;上述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及零配件出口;对外派遣各类工程、生产服务行业的劳务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国(境)外举办企业;从事对外展览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兼营与主营有关的内贸业务;小轿车的销售(直接销售到最终用户);综合咨询服务和技术交流 公司第一大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 胡凯军
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远大) 宁波市大榭金莹贸易楼 经营和代理除国家统一组织联合经营的十六种出口商品和国家规定的一类进口商品以外的商品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技术进出口、易货贸易和转口贸易业务;除国家明令禁止及专营以外的工业品制造、加工;国家明令禁止以外的服务业;经营钢材、晴纶的进口业务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沈志宏
连云港艾利如意食品有限公司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加工、销售蔬菜、水果、水产品 子公司 合资经营(日资)企业 陈龙军
远大(连云港)花生食品有限公司 连云港云台区猴嘴镇文明街十五组 花生、果仁及其制品加工、销售;花生储存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刘军凯
宁波远大沥青有限公司 宁波市北仑区蒋家村 改性沥青的生产 浙江远大的控股子公司 合资经营(港资)企业 许 强
余姚市远大塑料有限公司 余姚市新建北路塑料城A-3号 塑胶原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纺织原料及产品(除国家统一经营商品),纸张,金属材料,文教用品的代购代销 浙江远大的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吴向东
宁波远大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宁波大榭榭西工业园12-2地块 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 浙江远大的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金 波
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宁波保税区商务大厦1229室 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出口加工、保税仓储等 浙江远大的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黄文聪
海南中源石化工贸有限公司 海口市滨海大道67号黄金海景大酒店403房 石化产品的销售;经营和代理除国家禁止及专营以外的产品进出口贸易及生产、服务 浙江远大的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许 强
义乌市远大贸易有限公司 义乌市西城路285号B区11-1号 塑胶原料、化工原料及产品、纺织品原料及产品、纸张、金属材料、工艺品、办公设备、文化用品、装饰材料、机电产品、百货批发零售 浙江远大的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王开红
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 宁波开发区金融贸易大楼22层B1号房 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浙江远大的全资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翁启栋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如无特别说明,以下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万元)
企业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数 本年减少数 年末数
北京炎黄置业有限公司 1,160.00(万美元) - - 1,160.00(万美元)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 - 10,000.00
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 8,000.00 - - 8,000.00
连云港艾利如意食品有限公司 28.00(万美元) 28.00(万美元)
远大(连云港)花生食品有限公司 1,000.00 1,000.00
宁波远大沥青有限公司 63.00(万美元) 63.00(万美元)
余姚市远大塑料有限公司 80.00 80.00
宁波远大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500.00 500.00
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200.00 1,200.00
海南中源石化工贸有限公司 500.00 500.00
义乌市远大贸易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 2,000.00 2,000.00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如无特别说明,以下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万元)
企业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北京炎黄置业有限公司 8,355.15 41.26% 848.64 7,506.51 37.07%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355.15 41.26% 848.64 7,506.51 37.07%
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 4,160.00 52.00% 4,160.00 52.00%
连云港艾利如意食品有限公司 19.60(万美元) 70.00% 19.60(万美元) 70.00%
远大(连云港)花生食品有限公司 900.00 90.00% 900.00 90.00%
宁波远大沥青有限公司 47.00(万美元) 74.60% 47.00(万美元) 74.60%
余姚市远大塑料有限公司 72.00 90.00% 8.00 10.00% 80.00 100.00%
宁波远大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450.00 90.00% 450.00 90.00%
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840.00 70.00% 840.00 70.00%
海南中源石化工贸有限公司 500.00 100.00% 500.00 100.00%
义乌市远大贸易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 2,000.00 100.00% 2,000.00 100.00%
4、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关 联 单 位 名 称 关 联 关 系
连云港市蔬菜冷藏加工厂 公司股东,持公司30.60%股份
连云港如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
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
远大(连云港)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
四川远大蜀阳药业有限公司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
宁波天博机械有限公司 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之联营企业
嘉兴华通沥青有限公司 宁波远大沥青有限公司之联营企业
象山县绿叶城市信用社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制的企业,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其10.79%股权
(二)关联方交易
(如无特别说明,以下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
关 联 方 本年累计数 上年数
向关联方支付资金 收到关联方资金 向关联方支付资金 收到关联方资金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 31,080,058.79 15,000,000.00
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169,836.64 3,169,836.64
四川远大蜀阳药业有限公司 5,545,000.00 5,450,000.00
合 计 5,545,000.00 3,189,836.64 34,249,895.43 20,450,000.00
2、公司向关联方支付资金占用费或借款利息:
关联方单位名称 本年累计数 上年数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1] 341,590.24 481,515.59
远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7,258.74
象山县绿叶城市信用社有限责任公司 [注2] 202,000.00
合 计 543,590.24 548,774.33
[注1]如附注十一所述诉讼事项,根据法院判决,公司应向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返还从四川远大蜀阳药业有限公司取得的分红款之相应利息;截至公司应付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述利息341,590.24元。
[注2]公司本期与象山县绿叶城市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公司向象山县绿叶城市信用社借款人民币600万元,借款期限为至,月利率为10‰。本期公司支付上述借款利息合计202,000.00元。
3、向关联方支付租赁费:
关联方单位名称 本年累计数 上年数
北京炎黄置业有限公司 [注1] 897,600.00 897,600.00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2] 300,000.00 300,000.00
合 计 1,197,600.00 1,197,600.00
[注1]公司与北京炎黄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远大中心房屋预租合同》,公司租赁北京炎黄置业有限公司拥有的北京朝阳区远大中心面积为4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年租金为77.76万元人民币,年物业管理费为12.00万元人民币。
[注2]公司与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公司租赁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车辆3部,双方约定年租金30万元人民币。
4、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关联方单位名称 本年累计数 上年数
宁波市天博机械有限公司 6,155,543.36 7,447,881.95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709,401.71
合 计 6,155,543.36 9,157,283.66
上述关联交易为控股子公司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商品,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定价。
5、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加工、仓储劳务:
关联方单位名称 本年累计数 上年数
嘉兴华通沥青有限公司 3,239,835.10 4,355,296.51
上述关联交易为关联方向控股子公司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加工、仓储劳务,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定价。
6、关联方为公司代付款项或费用:
关联方单位名称 事 项 本年累计数 上年数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付法院诉讼费 448,990.00 -
远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付财务顾问费 - 500,000.00
7、关联方——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度代下列单位向公司偿还部分债务: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备 注
河北省晋州市副食品公司 275,000.00 5年以上应收账款
武威天龙公司 264,000.00 5年以上应收账款
新缰郁正流 247,600.00 5年以上应收账款
市土地局 2,950,000.00 5年以上其他应收款
连云港市恒福公司 197,000.00 5年以上其他应收款
连云港金禾食品有限公司 3,447,944.78 5年以上其他应收款
连云港如意食品有限公司 936,122.63 5年以上其他应收款
(远大)连云港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11,566,975.75 5年以上其他应收款
连云港兴农农业有限公司 5,264,054.25 5年以上其他应收款
合 计 25,148,697.41
(三)与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关联方单位名称 金 额
期末数 年初数
银行存款 象山县绿叶城市信用社有限责任公司 49,490.65 13,195,635.25
合 计 49,490.65 13,195,635.25
其他应收款 远大(连云港)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11,566,975.75
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568,423.16
连云港市蔬菜冷藏加工厂 90,556.07
连云港如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5,029.85
合 计 15,230,984.83
应付账款 宁波市天博机械有限公司 836,976.62 505,216.65
嘉兴华通沥青有限公司 809,606.10 278,811.62
合 计 1,646,582.72 784,028.27
其他应付款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91,634.02 17,112,208.78
嘉兴华通沥青有限公司 1,086,046.23
四川远大蜀阳药业有限公司 5,545,000.20
北京炎黄置业有限公司 897,600.00
合 计 791,634.02 24,640,855.21
八、或有事项
1、担保事项:
(1)截止,公司为连云港来福如意食品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连云港分行借款280.00万元本息提供担保。公司已针对该笔担保计提了预计负债300.00万元。
(2)截止,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宁波远大沥青有限公司共同为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银行借款500万美元提供担保;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宁波远大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共同为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银行借款500万美元提供担保;宁波远大沥青有限公司为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等值3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宁波远大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为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等值2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3)截止,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银行借款、贸易融资8500万元人民币及2380万美元提供担保。
2、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由于张家港兴菱化工储运有限公司将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代理江阴市新开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进口的1929.85吨甲苯在未经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同意情况下擅自放货给江阴市新开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遂以张家港兴菱化工储运有限公司和江阴市新开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江阴市新开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公司货款14,081,925.38元以及相应的代理费和代垫费用,上述诉讼事项尚未经人民法院判决。
截止,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已针对上述未决诉讼事项计提了预计损失3,177,767.24元。
九、承诺事项
公司无应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1、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与张家港维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阴市新开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于签订相关文件,张家港维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支付给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的代理保证金400.00 万元抵偿江阴市新开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所欠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货款。
2、根据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于召开的股东会决议,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分别于、合计出资975万元设立新疆天一化轻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65%。
十一、债务重组事项
根据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锡民二终字第322号《民事判决书》,公司应偿付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息及代垫费用(执行标的)1,270,058.80元。公司于与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双方同意公司以1,260,000.00元偿付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述执行标的,余款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自愿放弃。
十二、关于公司与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互易合同纠纷诉讼事项:
1、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大公司)与公司于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远大公司以其所持有的四川远大蜀阳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阳药业)60%的股权,与公司所持有的连云港艾利如意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利公司)70%的股权、远大(连云港)花生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生公司)90%的股权以及对39家单位的应收账款进行等额资产置换。远大公司于以互易纠纷为由,将公司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确认远大公司与公司之间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已经解除;判令公司恢复原状,向远大公司返还蜀阳药业60%的股权(价值人民币70,636,132.16元)以及人民币277,869.98元,判令向远大公司返还公司从蜀阳药业取得的分红款16,382,040.00元及相应利息500,000.00元(截止到)。远大公司的《起诉状》称:在置换完成后,远大公司对置换资产中的对39家单位的应收账款进行逐家追讨,发现其中对部分债务人的总计金额达31,652,843.68元的债权在签订《资产置换协议》时业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导致所涉及的债权无法实现;远大公司认为公司违反了《资产置换协议》的规定;远大公司于正式通知公司,依照协议及法律规定,解除双方间的《资产置换协议》,并要求公司立即恢复原状,返还取得的置换资产。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并于形成了(2006)二中民初字第03691号《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判决书》),判决如下:
(1)确认公司与远大公司于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已经解除;
(2)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远大公司返还蜀阳药业60%的股权;
(3)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远大公司返还置换资产差价款277,869.98元;
(4)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远大公司返还从蜀阳药业取得的分红款16,382,040.00元及相应利息;
(5)远大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公司返还艾利公司的70%股权;
(6)远大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公司返还花生公司的90%股权;
(7)公司与远大公司于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中的39个单位的债权由公司享有。
2、判决执行情况: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6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不予上诉。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6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接受远大公司“对依据法院判决应返还给公司的应收账款中的部分单位欠款合计16,831,030.00元代为偿还;对依据法院判决应返还给公司的应收账款中的部分单位欠款合计8,317,667.41元代为偿还”的承诺条件,执行《判决书》。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判决书和远大公司承诺条件的范围内,具体办理执行判决和落实承诺条件的有关手续。
(3)蜀阳药业于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远大公司持有蜀阳药业60%的股权。
(4)远大公司于在《中华工商时报》刊登“公告”:通知《资产置换协议》中所列39个单位向公司履行债务。
(5)公司于收到远大公司的代为偿还款8,317,667.41元;远大公司承诺代(远大)连云港海洋集团有限公司和连云港兴农农业有限公司偿还款项合计16,831,030.00元,偿还方式为以公司所欠远大公司的款项相互冲抵,且远大公司今后不再向公司追索以上款项。
(6)艾利公司于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公司持有艾利公司70%的股权。
(7)花生公司由于经营不善申请破产,于被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连民破字第05号《民事裁定书》宣告破产还债。远大公司未能将花生公司的90%股权过户给公司。
3、公司进行的账务处理情况: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6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根据《判决书》,远大公司与公司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的具体解除时间为远大公司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协议的,其法律效力溯及到。公司以此作为财务会计事项进行处理的原则和依据。
(2)公司将“长期股权投资—蜀阳药业”调出、冲回“其他应付款-远大公司”,补记原置换出的资产“长期股权投资—艾利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花生公司”、“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
(3)追溯调整了自2001年度至2006年度已入账的与“长期股权投资—蜀阳药业”有关的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以及利润分配。
(4)追溯调整补记了自2001年度至2006年度与“长期股权投资—艾利公司”有关的权益法核算。
(5)于2006年度全额计提了补记入账“长期股权投资—花生公司”的减值准备。
(6)于2001年度至2005年度追溯调整补提原置换出的应收款项之坏账准备。
(7)将远大公司的代偿还款项减少与相关债务人的往来,同时将已计提的相应坏账准备转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2001年度至2005年度追溯调整情况如下(针对母公司财务报表):
事项及所属期间 2001年度 2002年度 2003年度 2004年度 2005年度 合计
一、账务调整情况:
1、冲回2001年资产置换
(1)调减长期股权投资-蜀阳药业 66,588,473.93 66,588,473.93
(2)调增应收账款-14个债权单位 3,031,679.90 3,031,679.90
(3)调增其他应收款-24个债权单位 48,485,824.21 48,485,824.21
(4)调增坏账准备-应收账款 151,584.00 151,584.00
(5)调增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 4,390,602.19 4,390,602.19
(6)调增长期股权投资-艾利公司 1,761,408.89 1,761,408.89
(7)调增长期股权投资-花生公司 18,129,617.10 18,129,617.10
(8)调增其他应付款-远大公司 277,869.98 277,869.98
2、冲回对蜀阳药业的权益法核算及调整现金红利分配
(1)调减长期股权投资-蜀阳药业 4,702,933.37 8,682,505.87 7,065,526.72 758,750.93 23,637,629.46 44,847,346.35
(2)调减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180,000.00 18,954.95 198,954.95
(3)调减投资收益-蜀阳药业 4,522,933.37 8,682,505.87 13,648,611.77 10,538,750.93 23,637,629.46 61,030,431.40
(4)调增其他应付款-远大公司 6,449,840.00 9,780,000.00 16,229,840.00
(5)调减应收股利 152,200.00 152,200.00
3、补提坏账准备
(1)调增坏账准备-应收账款 470,374.15 1,259,199.75 757,222.00 393,300.00 - 2,880,095.90
(2)调增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 6,135,048.10 16,393,404.59 11,939,533.49 9,431,700.19 195,535.65 44,095,222.02
(3)调增管理费用 6,605,422.25 17,652,604.34 12,696,755.49 9,825,000.19 195,535.65 46,975,317.92
4、补记对艾利公司的权益法核算
(1)调减长期股权投资-艾利公司 1,591,889.22 169,519.67 1,761,408.89
(2)调减投资收益-艾利公司 1,591,889.22 1,591,889.22
二、对资产总额的影响(减少以“-”表示): -12,622,374.86 -26,504,629.88 -19,762,282.21 -10,583,751.12 -23,833,165.11 -93,306,203.18
三、对净资产的影响(减少以“-”表示): -12,900,244.84 -26,504,629.88 -26,364,322.21 -20,363,751.12 -23,833,165.11 -109,966,113.16
四、对净利润的影响(减少以“-”表示): -12,720,244.84 -26,504,629.88 -26,345,367.26 -20,363,751.12 -23,833,165.11 -109,767,158.21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1、2006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项 目 金 额
委托贷款收益 2,148,737.50
股票投资收益 8,478,077.56
资金占用费收入 14,244,649.26
各种政府补贴收入 14,313,000.00
网上(仓单)交易净收益 9,762,094.58
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损益 2,001,676.95
处置固定资产产生的净损益 317,768.38
担保支出 -4,936,601.00
预计未决诉讼损失 -3,177,767.24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3,360,774.58
合 计 46,512,410.57
扣除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后净额 13,661,099.55
2、根据公司董事会《关于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截止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公司2006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之第一大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为其控股子公司——黑龙江远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申请财产诉讼保全提供担保,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司的境内法人股28,653,0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5%)办理了司法冻结手续。
4、公司于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07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1)收购黑龙江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远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哈尔滨绿洲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合计100%的股权。
(2)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出资10万美元,在香港设立全子子公司——香港远大钢铁有限公司,主营长材、板材等钢材产品的转口贸易。
十四、财务报表之批准
本财务报表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批准对外报送。
附:
关于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审阅报告
天衡专字(2007)第200号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意集团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差异调节表是如意集团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差异调节表出具审阅报告。
根据“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差异调节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差异调节表相关会计政策和所有重要认定、了解差异调节表中调节金额的计算过程、阅读差异调节表以考虑是否遵循指明的编制基础以及在必要时实施分析程序,审阅工作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差异调节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
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宏斌
中国·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游世秋
2007年4月24日
重要提示:
本公司于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目前本公司正在评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在对其进行慎重考虑或参照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后,本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告时可能对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时所采用相关会计政策或重要认定进行调整,从而可能导致差异调节表中列报的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列报的相应数据之间存在差异。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 项目名称 金 额
  2006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现行会计准则) 194,271,535.77
1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贷方差额  
2 拟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3 因预计资产弃置费用应补提的以前年度折旧等  
4 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辞退补偿  
5 股份支付  
6 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重组义务  
7 企业合并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商誉的账面价值  
  根据新准则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  
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0 金融工具分拆增加的权益  
11 衍生金融工具  
12 所得税 3,728,702.42
13 少数股东权益 101,164,893.60
14 其他  
  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 299,165,131.79
后附差异调节表附注为本差异调节表的组成部分。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炳源 财务总监:张勉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勉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附注
一、编制目的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为了分析并披露执行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11月颁布了“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在2006年度财务报告的“补充资料”部分以差异调节表的方式披露重大差异的调节过程。
二、编制基础
差异调节表系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自身特点和具体情况,以200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并依据重要性原则编制。
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中没有明确的情况,本差异调节表依据如下原则进行编制:
1、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对于影响上述公司留存收益并影响本公司按照股权比例享有的净资产份额的事项,本公司相应调整留存收益或资本公积,根据其业务实际情况在差异表中的相关项目列示。
2、编制合并报表时,本公司按照新会计准则调整少数股东权益,并在差异调节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三、主要项目附注
1、股东权益(现行会计准则)的金额取自本公司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现行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资产负债表。该报表业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该报表相关的编制基础和主要会计政策参见本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
2、所得税: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调增了本公司留存收益3,728,702.42元。
3、少数股东权益:
本公司按现行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享有的权益为97,492,660.02 元,按新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享有的权益为101,164,893.60元,差异数3,672,233.58元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子公司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所致。
新准则下少数股东权益作为股东权益类列示,由此增加股东权益101,164,893.60 元。
(十一)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炳源
二○○七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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