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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转让搁浅 卓见投资欲与深建投对簿公堂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 09:0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S深物业A国有股转让一事搁浅 证券时报记者 钟 彩 本报讯 历经波折而未成正果,S深物业A(000011)国有股转让一事,日前正式由其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宣告终止,但卓见投资和其背后的香港九龙建业(0034.HK)似乎并不乐意看到这个结果。卓见投资和九龙建业4月25日向S深物业A发函表示,拒绝接受深建投单方面终止股权转让行为。 卓见投资称,深建投解除合同的理由在国内相关法律的“终止权利义务”和“解除合同”的法条中,并无依据。而且,深建投已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该转让行为已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并已生效。 卓见投资同时认为,该次转让行为为境外机构收购境内上市公司控股权,需要并且已经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商务部、中国证监会等机构的审批同意,目前正在履行全面要约收购的程序中。深建投履行该转让行为并无法律障碍,根据国内合同法,应依约继续切实履行。卓见投资表示,如深建投决意违法违约,其将严格依约依法追究深建投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 据了解,S深物业A70.3%股权转让始于三年前。2004年11月,卓见投资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于2005年4月1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该项股权转让先后获得了深圳市政府、国资委及商务部批准。2005年11月,S深物业A股改启动,其股改方案在2006年1月召开的相关股东会上获得通过。随后,卓见投资向中国证监会递交收购报告书和豁免全面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但要约义务豁免未获批准;2006年5月22日,根据国资部门意见,中国证监会决定暂停审核卓见投资要约收购事宜。至此,S深物业A股权转让程序中止,公司股改至今也未能实施。 事实上,让S深物业A股权转让和股改陷入僵局的,是一场是否导致国资流失的争论。2006年4月,S深物业前董事长田承刚向有关部门递交材料,称深物业净资产升值至少应在20亿元以上,卓见投资4.59亿元的报价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2007年2月,针对这场争论,一份国有股价值报告出炉。由国务院国资委和深圳市国资委选聘的评估机构对转让的这部分股权的评估价格为7.80亿元。同日,财务顾问国信证券《关于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资产分析与股权转让价格说明》做出的结论是5.45亿元。卓见投资则坚持认为,转让价格在2004年12月31日每股净资产1.047元基础上溢价15%,是合理的。截至4月16日,在S深物业A国有股权转让事宜,深建投与卓见投资的商谈仍未有新的进展。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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