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浪奇(000523)2007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 02:26 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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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要提示 |
2.§2 公司基本情况 |
3.§3 重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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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第一季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未出席董事姓 未出席会议原因 受托人姓名 名 李峻峰 出国在外 吴裕康 1.4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董事长陈翔志先生、总经理傅勇国先生及财务负责人王英杰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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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609,349,837.01 653,633,892.2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441,351,371.12 438,697,973.84 每股净资产 2.56 2.54 ================续上表=========================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 减(%) 总资产 -6.7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0.60 每股净资产 0.79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450,427.93 15.6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22 15.69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净利润 2,653,397.28 2,653,397.28 基本每股收益 0.0154 0.0154 稀释每股收益 0.0154 0.0154 净资产收益率 0.60% 0.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0.62% 0.62% ================续上表=========================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净利润 13.91 基本每股收益 13.91 稀释每股收益 13.91 净资产收益率 13.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17.0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扣除公司日常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资产 -82,230.99 减值准备后的其他各项营业外收支净额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 250.00 合计 -81,980.99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26,331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广发证券-招行-广发增强型基金优选集 1,1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合资产管理计划 熊学武 509,500 人民币普通股 王友英 417,850 人民币普通股 梁煦 408,518 人民币普通股 隋淑美 370,100 人民币普通股 邢康 369,900 人民币普通股 杨淑杰 3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蔡锡文 345,400 人民币普通股 陈信 334,200 人民币普通股 曹君梅 328,600 人民币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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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1. 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48.74%主要是由于货款回笼速度减慢所致; 2. 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45.42%主要是由于部分客户支付的银行票据增加所致; 3. 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增加119.12%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向投资项目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注入首期投资资金; 4. 应付票据较年初减少46.50%主要是由于主要客户收款方式改变所致; 5. 预收账款较年初减少88.24%主要是由于客户采购商品结算方式改变所致; 6. 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68.07%主要是本期按实际数提取职工薪酬; 7.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90.83%主要是公司利息及手续费支出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的MES项目继于2006年12月15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穗南合资字[2006]0010号),并于2006年12月29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粤穗总字第009808号)后,在报告期内顺利通过土地预审和安全评价,厂房、土建等方面的设计也按计划进行,并且合资三方(广州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金希望海外资产公司及科宁油脂化学(香港)有限公司)于3月底前按预期完成首期注资,三方共注资378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首期投入1852.2万元人民币。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3.1 公司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别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股东名称 特别承诺 承诺履行情况 广州轻工工贸 非流通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 集团有限公司 起,除按照法定的禁售期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通股股东严格遵守上 不交易外,额外承诺在上述法定禁售期满后 述承诺。 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前述禁售期满 后两年(二十四个月)内,其通过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所持股份价格将不低于4.41元/股 (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起至出售股份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 权处理);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轻工工 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 所有。 3.3.2公司高、中层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别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高层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承诺事项: 公司全体高层管理人员承诺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起,连续十二个月每月以月薪总额的15%增持公司流通股份,全体中层管理人员承诺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起,连续十二个月每月以月薪总额的10%增持公司流通股份,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限内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其中高层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还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高层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承诺的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除公司原副总经理曹锐强先生因离职而解冻其增持的本公司股票外,公司全体中、高层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全体高层管理人员共计持有公司股份37600股;公司全体中层管理人员共计持有公司股份37500股。公司高、中层管理人员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75100股。 3.3.3 公司合资组建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的承诺: 公司与金希望海外资产公司及科宁油脂化学(香港)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16日签订《关于成立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的合营合同》,共同组建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奇宁公司注册资本为108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出资额为5292万元人民币,占奇宁公司注册资本的49%。根据三方《合营合同》约定,首期在取得营业执照(2006年12月29日)后的三个月内(2007年3月29日前)注资,最后一期注资是在取得营业执照后的两年内(2006年12月29日前)。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注入首期资金1852.2万元,合资三方首期注资已于2007年3月29日前完成。尚余3439.8万元将按《合营合同》约定如期注资。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6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公司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包括: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对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变更为采用成本法核算,此变更将影响母公司当期损益,但本事项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公司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将由现行制度的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变更为将符合规定条件的开发支出予以资本化,此变更将减少公司期间费用,增加公司的利润和股东权益。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职工福利费不再按工资的一定比例计提,改按实际发生数列入相关期间费用,此变更将会影响公司的当期损益。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目前现行制度下的计入专项应付款的政府补助,执行新准则将变更为在区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后,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并分期计入损益,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因此将影响公司的当期损益。 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用以资本化的借款由现行制度下的专门借款变更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此政策变化将会增加公司资本化的借款范围,减少当期的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的当期损益。 6.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的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递延所得税,此变更将会影响公司的当期损益。 除以上情况外,执行新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上述差异事项和影响事项可能因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而进行调整。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ΟΟ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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