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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汽国有法人股转让获得证监会同意批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 20:36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中国重汽今晚发布公告,称中国重汽(香港)国有法人股转让获得证监会同意批复。 公告说,2007年4月24日中国重汽收购方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公告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批复对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告《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并同意豁免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因受让公司63.78%的股权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截止目前,此次收购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商务部及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批复。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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